信仰之路

 
   

第三篇 信仰的生活

  第十四章 建立屬靈家庭

  前言

  神設立家庭為要塑造人,成為神的眾子,像他獨生子耶穌基督一樣的榮美。(弗一4-5)創世記記載“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創一26)又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聖經所說的“形像”和“樣子”是同樣意思,主要是指人裏面看不見的部份—裏面的人,就是人的性情。從全部聖經我們看見,創世記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只有一個目的,要把每一個人塑造成像耶穌基督一樣,有神的聖潔、公義和慈愛。因為羅罵書說到神救恩的目的是“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8-29)

  因此,家庭的目的是,塑造每位家中的成員—丈夫、妻子和兒女,在各個階段中,效法耶穌在地上所活出的樣式和品德。

  當主耶穌取了人的樣式,不只是說到他有人生理、心理上的構造和成長的過程,也包括了隨著年齡的增長,所造成的角色、地位和身分的改變。在生理、心理上,主耶穌必須按著出生、嬰孩、兒童、少年、青年、成年等,過程逐漸的成長。在家庭和社會上的角色、地位和身分上,則必須按著為人子、為人兄長、為家長(據傳說主名義上的父親約瑟英年早逝,因此主必須負起照顧母親,和弟妹的責任)。作學生、作學徒、作木匠、作師傅、作傳道人等等。對大部份人而言,或許還得包括為人丈夫(或妻子)、為人父親(或母親),以及其它各種身分。這也就是說主耶穌按聖靈引導,在各種角色,都達到完全。不但他要成為我們完全的榜樣,也要借著聖靈將屬天的生命賜給我們,使我們靠著聖靈,效法他的榜樣,達到完全。(林前十一1)

  神永遠的心意就是要得著一班人,並且將他們建造成神的家,但是神先在地上為人設立家庭,一方面是要透過地上的家庭,來訓練人成為神家的成員,另一方面則是要透過地上的家庭,來彰顯神家的榮耀。因此,虧缺了神的榮耀,也可以指人不能在家庭中將不同角色、地位和身分該有的神的形像活出來。例如:為人子女時,像聖子對聖父一樣的對父母孝敬、尊榮、敬畏、依賴、順服等;為人夫時,像基督對教會一樣的對妻子舍己、愛護、顧惜等;為人妻時,像教會對基督一樣的對丈夫順服、敬重、協助等;為人父母時,像天父一樣對子女憐恤、慈愛、教導、管教等。

  家庭是神家的小影和基礎,而神家的成員來自家庭。因此,神需要得著一班人,願意在地上按神的旨意,好好的經營建造自己的家庭,使神能早日在他們的身上,得著一般生命成熟的信徒,包括各種成員:如有作丈夫、妻子、兒女的,在地上為神執政掌權,榮耀神。(太六9-10)

  壹、神對婚姻的旨意

  在聖經歷史中,神所使用的第一個家庭就是亞伯拉罕的家。因著蒙召,亞伯拉罕與撒拉在迦南支搭帳棚,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因著信心得了神所應許的艾薩克,並且被神稱為義,成了信心之父,使地上的萬族因他得福。從他們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出幾點蒙福的原則:

  一、婚姻是為了成全神的旨意。創世記二章十八至二十四節:“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配偶幫助他。……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神造人乃是要人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起初神造了亞當,將他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但是亞當一個人在伊甸園獨居,無法成全神的旨意,所以為他造一配偶幫助他。夏娃受造,被帶到亞當面前,乃是要幫助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所以合乎神心意的婚姻,乃是要借著家庭成全神的旨意。神為每一個奉獻的家庭,定下他們服事的工作,要他們完成。例如:有人照顧教會和信徒,有人照顧外邦人的各種需要等等。故此基督徒的家庭的建立,是為神治理這地,彰顯神的權柄。如果不明白神的旨意或是不能遵行神的旨意,它就失去神配合的意義了。

  二、婚姻預表基督和教會。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二至三十二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因它是預表基督和教會。基督徒的家庭是一臺戲,為要把基督和教會關系表現出來,使世人認識基督和教會(羔羊的妻)的關系,因而得著永遠的生命。我們可以從三方面來說:

  1、丈夫愛妻子預表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這地上沒有真正的愛,惟獨有的就是基督為教會舍己的愛。基督徒得了神的愛,神為他們安排一個家庭,讓世人因著信徒家庭彼此舍己和相愛的生活,看見基督徒的愛及舍己,故此愛與舍己乃是信徒婚姻的基本標記。

  2、妻子順服丈夫預表教會順服基督,以他為頭。按照神所安排等次,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因著愛凡事順服丈夫,乃是正常家庭的根基。在實行他們在各人所負責的事上是“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只有借著教會的順服,顯出神和基督在人身上的權柄。而信徒的家庭正是教會的小影,故此信徒家庭,彼此順服生活的見證,是對撒但最大的打擊。其它宗教是建立在懼怕上,只有基督教是建立在愛和順服上。

  3、夫妻連合成為一體預表基督和教會的合一。人類墮落之後,人與神,萬物與人,走向分裂敗壞的深淵,在地上再沒有真正的合一。基督在十字架上裂開了他的身體,使教會(羔羊的妻)與他聯合成為一體。神把兩個性格及家庭背景不同的夫妻擺在一起,就是要借著十字架,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在基督裏合一。這是神美好的計劃,也是宇宙中最大的奧秘。(弗一10)所以信徒的家庭,夫妻合一的見證是為了見證基督和教會的合一,也是他們靈命成熟的印記。

  貳、神對婚姻的安排

  聖經中明確的表示:“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十一3)“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三20

  神是依照“頭的職責”定下家庭的規矩,家中每一個人都在“頭”的權柄下生活,而“頭”是由神指派的。

  基督是全家之主,是丈夫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也是兒女上面主要的權柄。妻子為丈夫的幫手(創二18),是兒女上面次要的權柄。兒女要凡事順從父母,這是神在家庭中所定規的秩序。

  丈夫活在基督的權柄之下,並在對家庭的領導和照顧上向基督負責。妻子活在丈夫的權柄之下,並在管理家務和照顧兒女上向丈夫負責,兒女則活在雙親的權柄之下。

  神就如此立下權柄和責任的明確定規,而依此定規把家庭組織起來。開始就對家庭的組織有正確的認識非常重要,因為現今的人具有這種認識的不多,而能實行的為數更少。然而神卻使家庭的和諧和幸福完全奠基於絕對遵守他的神聖家規上。對神的定規作任何改變只會使家庭形態變為畸形,除非回轉到神原來的定規。

  一、神對妻子的旨意

  在說到神對家庭的定規時,聖經先對妻子說話。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全教會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2-24)

  在神的眼中,順服的意義卻另有所指。順服是對神所授與的權力或權柄,以謙卑和智慧的態度表示順從,最佳的例子便是教會順服基督的治理。這絕非地位的貶低而是教會的榮耀!神並非對女人有所不滿,才制訂這條妻子順服丈夫的律例。相反的,他作這樣的定規乃在,保護女人和使家庭和諧。他意在使女人在生活的諸般困難中,得到庇護。

  基督順服天父是出於他的選擇,神也給女人自由選擇的機會,以決定是否接受這個順服的角色。“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腓二5-9)神不歸榮譽給死要權力的人,卻給由衷順服他的人。

  1、順服使妻子獲得保護

  女人在世界上容易受到身體上的攻擊,因此需要丈夫的保護。這是一項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基本事實。因此,不論那一個世代和那一種文化背景,為求生存,這項事實已構成習俗的一部份。

  事實上,女人的脆弱不僅在於身體。在情感、心理和靈性的層面上,她也比較脆弱,也需要丈夫的權柄和保護。

  丈夫保護妻子,使她免外人及孩子粗魯無禮的對待,實在是在孩子心中培養了尊敬女性的態度。這樣的家教,加上自己以身作則,對妻子體貼有禮,是父親傳給兒子的最佳財產。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一個女人也會遭受靈性方面的攻擊。在對付來自這幽暗世界中執政掌權者的攻擊(弗六12),丈夫是妻子的盾牌和保護。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十節中保羅對此點有所提示:“因此,他(妻子)為了天使的緣故,應當順服他(丈夫)的權柄並應當蒙著頭作為記號,象征他對權柄的順服。”(修訂標準本廣解聖經)我們知道保羅使用“天使”這個字,既可指天使中屬神的忠貞份子(帖後一7),也可指天使中屬撒但的叛逆份子(林前六3;羅八38)。根據上下文的涵義來看,這裏保羅是指後者而言。保羅所關心的不僅是蒙頭是否合乎禮節的問題,他更深深的體會到,一個沒有丈夫權柄保護的女人,對(邪惡)天使所產生的影響力而言,是一座不設防的城市。

  當一位姊妹生活在丈夫的權柄下時,她在屬靈的事情上便能享受極大的自由。撒但詭計多端,隨時會向她發動攻擊,但她有人保護,可以安心在禱告生活中和在運用屬靈的恩賜上,擺上有力和有效的事奉。

  神的計劃是把丈夫安置在妻子和世界之間,由他來承擔很多身心靈三方面的壓力。不然的話,這些壓力就會落在妻子的肩上。對家庭、社會和教會,基本上應負責任的人是丈夫,而非妻子。如果丈夫逃避這項責任,或妻子奪取這項責任,家庭延伸出去的社會都會遭殃。

  在南美洲有一個教會在經歷一次福音的復興後,產生一個問題。許多婦女接受了主,可是他們的丈夫卻不肯相信,有的態度冷漠,有公開反對,更有的禁止妻子去聚會或參與教會的事奉。教會領袖就叫作妻子的姐妹要順從丈夫,並把丈夫的心交托在神的手中,讓神來改變他們。果然,很多丈夫後來受洗歸主。

  2、順服使妻子獲得屬靈能力

  一個妻子不僅是母親、管家、廚師、司機和顧問,她內心深處不會因這些事,甚至教會工作而滿足。如果她把自己的快樂全部寄托在丈夫或子女身上,也註定要失望。神原不計劃叫我們在他以外獲得滿足,把耶穌放在首位的妻子,必成為她個人的主(丈夫)和一生的主(耶穌)的喜樂。(彼前三6)

  有一位妻子一直用追求智識的方式來生活,她透露如何在生活中獲得滿足的秘密。她容光煥發地說:“我的秘密就是去做耶穌要我做的事!”她說明耶穌能改變我們的態度;他甚至將我們例行的繁雜工作變為喜樂。她的結論是:“植根在基督的裏面,而不是在丈夫的身上,然後你就能得到釋放,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成為一個賢慧的妻子。”耶穌邀請你把一切煩惱帶到寶座前,讓你來改變你的丈夫。信靠神的人必不會向丈夫囉嗦個不停。

  順服不僅在於外在的形式,主要在發自內心的態度。順服不僅是蒙頭,而要在心裏尊敬丈夫,避免公開為“尚未得救的”丈夫作虔誠的祈禱。

  妻子的靈命領先丈夫是屢見不鮮的事。就在這一方面妻子有犯錯的危險,她常以此為借口,認為自己不必順服丈夫的權柄。她以為必須由她來積極領導全家的信仰活動,才能保證子女的正當教養和丈夫的最終改變。神不喜悅的離經叛道就是藉這種所謂的屬靈虔誠而行!實際上,這樣做非但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實在會得到相反的效果,丈夫對屬靈事情的興趣會更背道而馳。反過來,如果妻子一直對丈夫都保持順服的態度,她就能靠著神運用屬靈的力量,神也必保證她獲得理想的結果。“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毋需她們講片言只字)。這正是因看見你們(對丈夫)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三1、2)

  有一個姐妹去找她教會的傳道人,抱怨她的先生靈性太差,她不知道是否該繼續同他一起生活下去。她曾一再設法要她先生去教會、舉行家庭崇拜、不要講粗話等等,但毫無效果。她先生也對她的教會活動冷嘲熱諷,並且這種態度對孩子漸漸產生不良的影響。他這種褻瀆神的言行,使她對是否應維持婚姻關系產生懷疑。

  傳道人說:“依我看,你們夫妻間的問題不是出在你先生,而是出在你自己。你沒有順服的見證,你內心討厭先生對你的權柄。我勸你,姐妹,今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向你先生道歉,承認自己不順服他的罪。從此以後,不要再向他說教,把他的靈命完全交托給神掌管,你不要插手幫神的倒忙。你該做的是燒好菜給他吃,關心他的生活,做一個好妻子。“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4)”

  傳道人的忠告給這位姐妹一個很大的沖擊。然而,她接受這忠告並且付諸行動。一星期後,這位姐妹的先生來看牧師。這位原來對聚會事奉很冷淡的弟兄忽然一反常態,變得熱心起來,最後成為教會的執事。他的妻子想靠自己的辦法來達到理想的目標,結果失敗,差一點弄到婚姻破裂的地步。但在她依照聖經的教訓順服丈夫的權柄後,神就動工,結果圓滿,超過她所求所想。

  假若妻子的信仰非常虔誠;丈夫卻滿心向往世界,不信神,秉性兇暴苛刻。然而,依照神的教訓,妻子的地位並不因此有絲毫改變。她對丈夫應負的責任也沒有兩樣;她敬重她的丈夫,就好像他是一個溫文有禮、靈性很好的人一樣。根據她對基督的認識,她這一項責任非但不應減輕,反而要加重。相反的,妻子應繼續以端莊和敬重對待丈夫,在一切事上,她應該顯出溫柔、沈默與順服,以這些美德來肯定對基督的信仰,缺乏這些美德也就是否定基督所代表的一切。妻子在生活中默默的實踐對丈夫的順服,滿心相信神會在丈夫的心裏工作。神看重她的信心,拯救了她的丈夫。不僅如此,丈夫也負起妻子在信仰上保留給他的職分。事實上,丈夫後來變為她的“頭”,她的盾牌和她的保護人。他運用屬靈的權柄求神降福給他妻子,要天使來保護她。神的定規就如此動工,使家庭、教會和民族蒙福。

  二、神對丈夫的旨意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弗五25;西三19)

  一般人說自己愛妻子,他這樣說,是指他對妻子的感覺,也許也表示他借著對妻子的關懷和顧念,指他為她所做的事。但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愛,卻指一個更高的境界。這樣的愛,不是用感覺來衡量,甚至不是用行為來衡量,而是用一個人自身的犧牲來衡量。丈夫要為了妻子犧牲自己基督徒丈夫最重大的責任,便是關心和幫助妻子成為聖潔。基督為教會舍命,就是丈夫的榜樣。他不但應該帶領妻子過基督徒的生活,走基督徒的道路,更應盡其全力使妻子在教會中能得到神的全部祝福。在家中,借著禱告讀經,他必須在靈裏面支持妻子,鞏固她對屬天事物的渴慕,促使她在屬靈智識上求長進。傳道人都無權在屬靈的事上教導一個女人,與他丈夫的意誌相違。丈夫的責任是盡力使妻子非但得以保持聖潔,而且能堅定的追求聖潔,直至完美。一個女人在追求屬靈的事物上,最大的攔阻來自丈夫,然而最大的鼓勵也來自丈夫。神安排丈夫成為妻子獲得屬天祝福的通道,從丈夫的口中,妻子可以學到他從教會領受的東西(見林前十四35)。也許在屬靈的智識上,妻子落在丈夫後面;也許妻子對救恩之道還心存抵拒,而丈夫卻已經走過這條路徑;丈夫對妻子決不可灰心、失望或懷疑,他應當以堅定、柔和的態度擇善固執。

  丈夫應在妻子前面背起十字架

  丈夫應如何來盡他的責任?是用高壓手段?是發號施令,叫妻子乖乖的去做?還是向太太長篇大論,高談屬靈原則?都不是。丈夫應為妻子舍棄自己,背十字架。也就是說,他在妻子的前面走十字架的道路。他要以身作則,使妻子明白什麼叫做把自己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做是為了使自己成為聖潔,同時也是為了妻子的緣故。總而言之,在這件事上,丈夫不“驅策”妻子,甚至也不“領導”妻子,而是將她吸引到主的裏面,就像他自己接受十字架對生命的熏陶一樣。

  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好了。如果在生活中發生爭吵,丈夫應首先謙卑自己,為自己行為中所有不對的地方請求妻子原諒。這就是把“自我”釘死在十字架上。也許妻子同樣有罪,也許妻子的罪更大,但沒有關系,因為主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羅五8)……”他謙卑自己,擔當我們的罪過,為我們死。夫妻爭吵時,丈夫不要論斷妻子的罪,更不必估量他若首先認罪悔改,會在妻子心中產生何種後果,只要直截了當走十字架的道路,否定自己,放棄應享的權利,實踐對丈夫的定規。進入一切靈命和福氣的大門,就是悔改。身為全家的屬靈領袖,作丈夫和父親的人必須率先悔改。

  摩西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領袖之一。然而,根據聖經的記載,“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十二3)當以色列人背叛他的領導時,他就到會幕裏去向神訴說,然後神必對付那想造反的人(民十二10,十六33)。

  丈夫把自己“釘死”,究竟會不會吸引他的家人,什麼時候吸引,如何吸引,那都是聖靈的作為。丈夫的生命和愛情應該是每天獻上的“燔祭”,就是焚燒自我。聖靈要依照他無限的智慧來耗用這自我,為了家庭如此奉獻自己,無可避免的會使作丈夫和父親的人受苦,然而這是神的旨意和要求,“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

  所以,聖經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時,話中之意實超過丈夫該用愛憐珍惜的態度對待妻子,而是指他該為她舍命,有如基督為教會舍命一樣。從這種“死亡”裏,聖靈會在全家結出果子來,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

  參、建立屬靈家庭之原則與實行

  一、全家人彼此尊敬

  信徒一家和睦同居就是“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2-3)還有羅馬書所說,奉獻成聖的生活。

  “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有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三12)“恭敬人要彼此推讓”(羅十二10)。

  夫妻相敬如賓,兒女端莊順服,並且都對神賦與各人在家中的地位具有正確的了解,是獲得祝福的基本條件。

  全家合一,特別是丈夫和妻子,因為他們是全家的帶領人。尊敬配偶的意思是不僅把配偶當作人,也尊重神賦與這個人的神聖地位。我們尊敬一位高級公職人員,是出於我們對他所任職務的尊敬。因此我們更該尊敬在婚姻中一生相隨的伴侶。

  全家人互相尊敬是愛的基本元素。沒有尊敬,愛就不成其為愛,剩下的只是互相利用而已。婚姻的道路一定有興衰順逆,互相敬重使婚姻獲得保障。要相敬如賓,就得在生活中有禮貌,不因夫妻互相熟悉而忽略,禮貌是正常生活的規律。如在話語上學習說“謝謝”、“對不起”、“可以不可以”等等。在外表衣著上要穿對,穿得整齊。在舉動上,態度上要如對待朋友一般。

  二、舍己與順服

  基督生活的原則是“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17-21)

  基督徒的家庭應反映基督和教會的關系,因此與一般人的想法相反,家中真正的喜樂大部份是來自給而非得。就是以基督和教會關系作為模式,讓世上的人從每一件基督徒家庭中看見互舍和舍己,因為這是基督和教會關系的特征。

  三、追求全家遵行神的旨意

  “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太六33)以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為優先,唯有不斷地追求以基督居首位的生活,家庭才能有真正合一的基礎。如亞伯拉罕與撒拉追求那座有根基的城,全家得蒙建立。其次雙方要追求靈性,人格不斷地成長、成熟,長成基督長成的身量。並且因著他們靈命成熟,就能影響他們的後代,艾薩克和雅各布,使他們也走向成長之路。

  四、祝福及信任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要對配偶講和善的話,而祝福你的婚姻,也可藉適時的沈默來祝福。另一種是藉實際的為對方造福行善,這不但在夫妻方面,在父母與兒女的方面,與其它任何人相處,都是同一金科玉律。

  祝福之舉若發揮至極致,必能產生神奇的功效。不管你的家人對你的態度怎樣,你都報以祝福。聖經告訴我們;主保守並尊重那些願時時遵行聖經教訓的成員。借著祝福,神應許你將“享美福”,他且要保護你並垂聽你的禱告。當你祝福對方時,就不攔阻神的旨意,而讓神自由在他們身上動工,挽回他們的過犯,建立他們。

  五、屬靈家庭建立之原則

  1、目標:

  A.祈禱之祭壇──

  1.每天全家人的禱告,定時的獻祭贊美。
  2.為神的國、教會、聖徒、福音。
  3.為親友蒙恩、長進、奉獻。
  4.為全世界人類平安。

  B.服事的祭壇──

  1.接待聖徒帶進身體的交通,建立身體。
  2.接待親友向他們作見證。
  3.接待外邦人向他們傳福音。
  4.幫助貧窮信徒及外邦人。

  2、個人的操練:

  A.親近主的操練:每人每天最少半小時至一小時,親近主、等候主。
  B.生活、工作上的見證:個人在職業、家庭、工作上,追求長進,舍己之見證。

  3、家庭信心的學習:

  A.財物信心:

  1.全家信心──由供應周圍信徒、外邦人開始(由十分之一起始學習)。
  2.個人信心──個人所經手零用錢及財物。

  B.屬靈信心:

  1.禱告之信心──求到應允為止。
  2.恩賜之信心──個人負擔、應用及信心的操練。

  三、夫婦箴言

  夫婦成為一體是基督和教會的象征,
  在凡事上讓基督居首位,是夫婦間的榮耀。
  同心禱告、同讀主話是每日的需要,
  婦順夫愛是一切生活的原則,
  彼此敬重、互相體恤是愛的表顯,
  敬愛對方的親人是蒙福的本份。
  謝謝和對不起是該常說的話,
  因為熟而失禮是失和的開端。
  第一次的失和是撒但的門戶,
  對別人說對方的短處是給撒但作工的機會,
  計算對方的短處是接受撒但的提議,
  不讓自己成為對方的十字架,
  常常接受對方為自己的十字架是得勝的秘訣。

  肆、建立屬靈的家庭

  一、基督是一家之主之實行

  神的拯救是包括全家,這是有聖經根據的,挪亞便是一個例子,他建造方舟為要拯救他的一家(創七1;來十一7)。逾越節是紀念舊約中最大的一次拯救,神曉諭以色列人“取羊羔,一家一只”(出十二3),而我們就是以色列人,故此信徒得救是包括全家的人。

  身為父母的人應慎重思想這些聖經範例,而為神得到全家。奧古斯丁把他的改變歸功於慈母蒙尼卡的恒切代禱。最後,他剛硬的心溶化,終於被基督得著,繼而成為教會蒙福的源頭,直至今日。惟有神知道,多少孩子被神重用是由於他們有信仰堅定不移的父母!

  基督是一家之主

  耶穌居住家中就是我們教育兒女的目標。我們得殷勤教訓,因為耶穌住在家中是一件重要的事,其重要性遠超過任何其它事情。現今這個世界光怪陸離,五花八門的事層出不窮的吸引孩子的耳目心思。我們如只教他們一套倫理規範或幾句陳腔濫調的禱告詞,是絕對不夠的。我們的家中必須充滿耶穌的同在,使兒女到處都能遇見他、認識他,也能出乎真情地愛他,就像愛自己的父母一樣。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中,他們才能忠貞愛主,想象主的榮美。今日的世界充斥黑暗的權勢與敗壞,而耶穌的同在是唯一的解救之道。從前的父母給兒女一些輕松愉快的宗教外表,那時代已過去。我們的兒女要不心中充滿耶穌而感覺有平安喜樂,就是心中充滿罪惡並被罪惡所勝。除非把耶穌帶給兒女,否則我們為兒女所做一切均屬徒勞。

  家庭既有耶穌是救主的經歷,這家庭必尊他為一家之主。耶穌在這樣的家庭中並不安身在客房,而是全屋歸他居住使用。家中的一切談論、活動、決定,與家人有關,也都與耶穌有關:他是全家人的主。

  就在這個耶穌居首位的節骨眼上,很多人退縮而與耶穌的關系疏遠了。人要扼殺信心的真實感必先不順服。反過來,要真切的體驗神的同在,也沒有比尊主為大、凡事順服更為重要。家庭若要與主同在,必須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順服主的權柄。

  二、實行原則

  家庭生活中有兩大要素,是耶穌在我們的生活和活動中,行使管理權的關鍵所在,這兩要素便是時間和金錢。

  1、家庭聚會

  時間就是每天有固定的時間作家庭聚會。在這裏我們只簡單的指出,特別為這個目的撥出時間有其必要。如耶穌又真又活,如他真是我們家庭中的主宰,那我們若不能每天專為他撥出一點時間,實在難以想象。

  每天特別撥出時間舉行家庭聚會是很簡單的事,但這樣簡單的事竟然能在家中的每件事上產生變化的作用,實令人驚奇不止。其實原因很簡單。你只要在某一件事上擺上時間,你就會在你與那件事之間建立起一種反應情況來。

  家庭聚會主要是一同讀聖經、背誦聖經,和禱告,借著讀經及討論聖經真理,將它運用在生活上。使全家活在主的同在中,凡事上遵行神的旨意,尊主為大而蒙福。若有機會可閱讀屬靈信息及傳記更好。如果家庭把時間奉獻給耶穌專為他所用,家庭中每一個人都在他與天地之主的耶穌之間建立起一種反應情況來,家庭的門便為耶穌打開,得以領受他樂意賜給人的一切福氣和力量。

  2、金錢的奉獻

  家庭生活中的第二個基本要素是金錢。有人曾這樣說,金錢是由血汗凝聚而成的,是我們付出時間與工作的結果,藉以解決一些物質上的需要。人自從在伊甸園受到咒詛以來,就一直在恐懼和貪心的兩種情緒之間為物質的需要勞苦不息。人一直為物質的需要焦慮不止,惟恐用血汗換來的金錢仍不敷所需。若一個家庭按神指引,把收入中的一部分給主,這家庭在物質上的需要便與神連結起來。在全部聖經中,神要求一個家庭把當納的交出給神,是要這家庭除去恐懼和貪心。神有應許,他必在物質上祝福這樣行的家庭。事實上,無數在這件事上信靠神的家庭真能經歷到神在工作上祝福他們,也在平時保守他們,使他們不必作無謂的開支,因此在物質上感到毫無缺乏。神要家庭知道,憑這一點來獲得安全的保障,而安全的保障應奠基於他。安全的保障不在工作、房屋、股票、存款,因為這些東西可能在一夜之間變為烏有,因此他要我們把收入的一部份交給他,而以他的寶貴應許作為安全的保障。在這一點上學習信靠神的家庭定會發現,他們所獲得的保障勝過任何穩當的財產不知多少倍。

  在時間和金錢這兩個基本要素上忠心付出給神,就是打好了家庭中耶穌是主的根基,這根基把我們與耶穌緊緊連結一起,使我們與神共有共享的最高理想終能實現,並使我們生活上最基本的需要,就是日用的飲食,也獲得解決。

  3、家庭的禱告

  除了為自己家人,各方面的需要—包括靈性、生活、工作和服事禱告外,最重要的要先為神國度禱告。如此,全家禱告必蒙垂聽。(太六33)

  每天為不同主題禱告

  如果家庭禱告有較多時間,每個禮拜每一天應有專心為一個不同主題禱告。例如:

  周一,為神的國度禱告。保羅說:“我勸你們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可蒙悅納。”(提前二1-3)為全世界各地福音工作及教會及傳道人禱告,特別該為宣教工作及宣教士禱告。每人為一位宣教地區宣教士代禱,這種禱告會使我們不斷關切基督的福音有否傳到地極。也該為世上各國君王,及一切執政掌權者禱告。

  周二,為本地教會及信徒禱告。每人找一件有關教會聚會事項禱告,特別是為教會傳道人、服事的人,也該為你們所認識本地或外地教會及傳道人禱告。

  周三,為本國及小區禱告。每個國家及小區都有重要事情,我們都該列入禱告,包括為國家及社會,各個機構的負責人禱告。

  周四,為親友禱告。包括家人及朋友禱告。每人選擇一位不拘住在近處或遠方的親戚及朋友,為他可能有一些需要代禱。

  周五,為自己靈性,及認罪禱告,每人公開承認一件破壞學校、家庭和睦的罪。這種認罪對小孩子還容易,對大人卻困難的多。小孩子因做錯事,對接受糾正和懲罰已習以為常,大人卻經常扮演審判者和施刑人的角色。然而大人同樣需要赦免,在面對天父的環境中,大人可以對付生氣和發怒的罪,懇求慈愛的天父赦免。

  周六,信心的禱告。或作特別禱告,家中每一個人自行決定一件禱告事項,並仰望主在本周或近期賜下答應。或者全家人一同為全家人及所關心的特別事情(包括神的同在、教會、親友)禱告。

  伍、家庭生活見證

  一、慕勒

  雖然我們常是很忙的,我們向來不容許我們的工作阻礙我們對靈性的培養。我們開始工作前,習慣了分別出一個時間來祈禱讀。神的子女一旦疏忽了這責任,任由他們的工作,甚至對神的事奉,阻礙了他們的靈修,他們就不能夠長時間在神中有喜樂,他們的婚姻幸福也從中受到影響。

  最後,這是至要註意之點:二、三十年來,我們除了有私人禱告和家庭禱告外,還有一同禱告的一定時間。多年來,愛妻和我,每早在家庭禱告完畢時,又立即有一個時間一同禱告,把一天至要感恩,至要祈求之事,都在主前陳述出來。我特別把這家庭禱告以外的夫妻禱告,介紹給基督徒的夫婦。在我們的經驗中,這種祈禱不只是婚姻幸福延長的秘訣,更使我們更加相愛。我們結婚的第一年是十分恩愛的,經過一同祈禱,我們的愛更新鮮熱烈。

  二、三浦綾子

  我們夫婦祈求的禱告首先是為工作禱告。

  “請讓我們透過神 賜予我們的工作,頌揚他神聖的名。我們今天將要寫的每一段文章,希望能夠使讀者產生力量。現實的世界充滿了苦難,請將他的光照射在這些苦難中的人們身上,並且給予軟弱的我們在工作上產生必要的力量和智慧。盼望使我們的心眼常開,以便正確地了解他賜予我們的這項工作的意義。”

  我們的禱告就是這樣開始的,當然禱告詞每天不同,不過工作開始之前的禱告,大體上都是如此。每一個人從事的工作各不相同,有的人負責危險性的工作,也有的人負責單調枯燥的工作。各人因工作性質不同,禱告詞也各異。家庭主婦有家庭主婦的責任,有職業的人又自有他不同的責任。此外老人、病人可能並不擔任工作,但為了度過這一天,自有他的使命。我在生病時總是這樣禱告:

  “如果我的疾病對於我的生涯是不能避免的,那就請賜給我力量,以便能夠懷著感謝的心情來接受它。賜給我忍受痛苦和單調的勇氣,把病床作為賜予我的教室,度過今天這一天。如果這是他的旨意,那他讓我借著疾病向人們傳播基督的恩惠。”

  如果是家庭主婦,可以這樣禱告:

  “我是家庭主婦,今天這一天負責守護這個家庭。在每天反復做相同的工作之中,生活容易流於惰性,所以盼望引導我,讓我今天比昨天活得更有意義,更加生動。讓我透過所做的每一件家事,安排溫暖舒適的家,培養對家人更關懷更體貼的心境,並且能夠從這裏發現活著的意義。”

  我現在所記述的是沒有任何意外,沒有遭遇任何問題時的禱告。自己的家庭平靜無波的時候,要禱告的事仍然很多。我們夫婦倆每天為父母、兄弟、親戚、恩人、熟人、鄰居、牧師們、有來往的出版社、插圖畫家,以及日本的政治和政治家們而祈禱。這是相當費時間的事,但想起來,這祈禱是與人們的交際中,最基本的一件事。

  這些人們也許想都不曾想過我們每天為他們向神禱告,然而,我認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嘴裏念著這些人的名字,為他們禱告,是意義深刻的交際。

  朋友生病住院時,一般人都會去探病。可是,不論是健康的時候或生病的時候,都為這個人奉獻必要的禱告之舉,恐怕不是人人都做得到的事。

  有一次我感冒時,附近一個小孩子為我禱告。看到我病愈時,這小孩為我欣喜萬分。這件事我時常記住不忘。為別人而禱告,可以說是與這人共受喜悅和悲哀。

  現在,讓我們翻開筆記簿,把我們想要代禱的朋友們姓名一一列舉出來,從這裏開始新的生活吧。

  陸、培育兒女

  以下摘自史哈拿的《培育兒女》

  孩子是我們塑造出來的。從前在斯巴達,當孩子犯了罪,他的父親要受處罰。而今天,如果按照嚴格的審判,會有成千的父母應該與少年感化院或監獄中的孩子調換位置。或者,可能很多次應當是母親或褓姆罰站在墻角,而不是孩子。我曾經仔細觀察一些孩子的生活,而且我不斷地發覺他們那麼不聽話,顯然是被照顧他們的成年人直接或間接引發和培養的。他們的反抗是由嚴酷、不平、不夠體諒或嘲笑所引起的,然後他們又因為我們所造成的頑劣而受到處罰。

  成年人似盼望孩子以耐心且溫柔的態度來忍受,其實他們自己一刻也無法彼此容忍的待法。他們似乎認為孩子沒有感覺,也沒有任何他們必須尊重的權利。我想要是他們能跟孩子交換一下地位,他們會有何等不同的看法!

  1. 基本原則—同情

  因此,我想最基本的養育原則就是同情。我的意思是母親必須對孩子具有真實的同情,她必須把自己放在他的地位上,並且必須透過他們的眼光來看事情。若不是這樣,她就無法公正地或智慧地訓練孩子。我們有時似乎忘了孩子也是人,他們並不是長大才變為人的,乃是生來就是,而且也生來就有人類一切的特性。因此,我們可以從我們自己的感覺來了解孩子處在某種待法之中,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太少人了解這一點,很多人似乎認為他們在對待孩子時一般禮節可以撇在一邊,不管孩子們多少有點無助、無法自衛。成人的權力很大,很多時候父母和其它的人就利用這種無限的權力,以無禮、粗魯、不仁慈、不公正和不公平來對待孩子,如果他們以這樣的態度來對待成人將會受到大眾的指責。

  “你要別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這是一項穩妥的原則。成人不喜歡在別人面前被挑毛病,不喜歡他們的臉、身材個性的特征成為話題,不喜歡別人不停地嘮叨著,不喜歡嚴厲、粗魯、無禮、嘲笑、不公、不平。因此成人若利用自己權威的地位以無情和粗魯的態度來對待孩子,這實在是嚴重地違背了神的原則。

  但這是多麼平常的事啊!就拿嘲笑來說,成人對這點是非常的敏感。這會令人多麼尷尬、氣惱和反感啊!他們寧願被人得罪而幾乎不願被人嘲笑。然而孩子卻時常成為被嘲笑的對象。也許在很多人面前或是在餐桌上,孩子發表意見或講一句成語,成人聽來覺得可笑就立刻爆出一陣笑聲。可憐的孩子就會不好意思而難過起來,然後很可能又因為悶悶不樂而挨罵。但是在這些人中若有成人講錯話大家都會故意不去註意,我們都會去顧到成年朋友的感受,但顯然認為孩子根本沒有什麼感覺需要被顧到。

  我聽說過一位老師,她的學校因為秩序良好而出名,而且她似乎總是對從別的學校轉來的壞學生很有辦法。一位女士請教她成功的秘訣,她回答說:“如果我有任何秘訣的話,我相信只是因為我對學生有禮貌,我對待他們就像朋友一樣,所以他們總是對我很有禮貌。”這位女士希望能了解學生自己的看法,所以她利用下課時間跟一群孩子談話,然後問一個聰明的小男孩,看他覺得這個學校如何。小家夥很快的回答說:“這是鎮上最有禮貌的學校,還有我們的老師最有禮貌。”大夥中好幾位都點頭同意他的話。另一個男孩又說:“我們的老師不像別的老師那樣隨便指揮我們,她總是說“請”和“謝謝你”;當老師這樣有禮貌時,學生總會願意聽話的。”啊!現在的父母和褓姆常常粗魯無禮,因此孩子當然就會反抗起來。如果我們在客廳中所表現的禮節和體恤,也能一直運用在家庭和教室中,那麼情形將會改變,這樣做比多年的教導和責備,更能教人學會聖經的法則“你們願意別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2. 尊重孩子權利

  有一個對孩子長大以後很要緊的功課,應當在幼年就學會的,但由於孩子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待法而無法學會,我是指東西的所有權。孩子就跟大人一樣,他們所擁有的東西必須絕對屬於他們自己,但事實卻常常不是這樣。有時成人需要用到某種屬於孩子的東西,或者想要把它送給別人時,就會哄騙、責備或侮辱孩子,直到他被迫放棄那個東西。有時候連說也不說就把東西拿走。成人不會受到這樣的待法,孩子也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待法,任何顧到孩子感受的褓姆也不會這樣對待孩子。我們如何小心地去尊重成人的所有權,對孩子也應當一樣小心。這樣做以後,孩子自己會很快學會尊重彼此的權利,如此他們之間的爭吵就會減低到最少。但另一方面如果孩子本身的權利被所謂絕對不會錯的老師無情地輕看時,自然他就學會去輕看別人的權利。

  3. 大人小孩看法不同

  在對待孩子時,我們應記得他們的看法和成人的不一樣,因此不必因他們的標準不同而驚訝。他們常常完全不了解成人的標準,甚至很多次連看顧他們的人所講的話也完全被誤解。一位很有名的女作家告訴我,在她小時候常因著拒絕跟父母念“也不要按我們的過犯待我們”(Neither reward us after our iniquities)而受罰。對成人來說,她的拒絕似乎純粹就是倔強,但對她這個可憐的孩子來說,那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她以為那個禱告是,求神在她作一次錯事以後不要再給她任何賞賜。

  也許有人問為什麼孩子不說出他們的錯誤,使成人有機會解釋一下,但是誠心了解孩子的人會明白,孩子很會將自己的想法隱藏起來。也許是因為害羞、懼怕或是智力的不成熟,但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大部份孩子的思想與感情的領域是不容許別人進入的,特別是成人。若是不了解這一點,就無法適當地,或有智慧地對待孩子,並尊重他們的小秘密,和看來愚昧的行為。

  最大的錯誤就是,以成人的標準來衡量孩子的行為。那就好像是以蝴蝶來衡量毛蟲!但既然他們不能不是孩子而我們也不能是成人,因此兩者之間必定會有摩擦,除非一方或另一方能站到對方的立場。顯然孩子是無法站在我們的立場,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只好站在他們的立場。我們總得設法站在孩子的地位上,從他們的觀點來看事情。養育學會教導我們這件事,這樣一來我們將會顧到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所帶給他們的影響,而不是顧到帶給我們的影響。

  4. 贊美代替責備

  我建議稱贊盡可能的代替責備,通常人會發現這是更有效的方法。我認識一個小男孩,他有大聲關門的習慣。這叫他的母親和奶媽很頭痛。雖然一再地責備和處罰,都沒有用。最後,他母親請教一位稍微懂得養育學的朋友。朋友建議她,孩子大聲關門的時候不要去註意,可是偶爾聲音小的時候要稱贊孩子,說他好乖,好讓媽媽高興。但要小心,絕不要提到他大聲的事,甚至好像不曉得他“會”把門關得很大聲。這位母親照著去做,不久令她很快樂,也有點驚訝的是,她發現孩子的壞習慣已經完全改過來了。

  孩子總喜歡做那些被稱贊的事,甚至成人有時候也是這樣。如果他們因著待人和氣和體貼別人而被稱贊,他們就會努力朝這方向走。我非常相信明智地稱贊在訓練孩子時是非常有用的,比我們所想象的更有用。

  好像很多成人都有試探,想對孩子所要求的說“不”。其實如果考慮一下,常常就會發覺說“好”才是最智慧、最溫和的方法。成人似乎認為孩子所要求的每一件事必定是錯的。孩子很快就會發覺到成人的這種心理,因此自然會被成人急燥的“不”所激怒,於是就粗暴、反叛起來了。最好先等一等,考慮之後再作決定。盡量養成說“好”的習慣,而少說“不”。親切地說一聲“好”,會讓孩子覺得我們了解並同情他們。在訓練孩子時,最好讓他們成為我們的盟友,而不是奴隸或是敵人。這樣一來,他們將會加倍的長進。

  5.培養孩子美德

  母親要引起孩子自己對善的渴望,這應該是母親不斷努力的目標。要讓孩子的心靈充滿快樂和可愛的善。每一種過錯都只是因著缺乏某種美德而導致的,如果這種美德能培養並發展起來,那麼與此美德相反的過錯就會因著沒有受到栽培而消逝。因此母親應該盡量幫助孩子,喜愛良善並贏得他們走向良善。

  我年紀愈大就愈相信,我們和孩子之間的爭論常是可以避免的。忍耐和機智通常可以收到同樣的效果,而不一定要互相敵對。我覺得最明智、最成功的父母都曉得這一點,他們盡量避免正面的沖突。他們的作法是弄彎樹枝而不折斷它。改變河流的方向而不堵塞它。我們也能從所有的家畜身上看出這一點來。五、六個人圍在一匹不肯向前走的馬旁邊,無論怎麼打、拖、咒罵都沒有用。這時通常會有內行人走過來,懷著對馬體貼的心,使用溫和的機智,就改變了動物愚昧的想法,高高興興地走開,完全忘掉剛才頑固的決定。明智的母親也是這樣,只要運用一點小聰明,改變一下話題,時常就能將不愉快的氣氛一下都趕跑了。這不是放縱,乃是常識和機智。

  6.根據行為處罰

  也許有人會問,是否訓練孩子時都不需要處罰了(譯註)。我相信如果照我所說的方法來對待孩子,就很少需要處罰。當需要處罰時,應該有一定的原則,應該根據他們的行為來處罰。神對處罰的看法是:“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

  (譯註:聖經對此問題的看法,請參考箴言十三章二十四節:“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並箴言十九章十八節;二十二章六、十五節;二十三章十三、十四節;二十九章十五、十七節。)

  哈裏遜小姐在她所寫有關訓練孩子的書中說:“受報應的處罰法是非常要緊的。它的訓練價值,遠超過最常使用的任意處罰法。受報應的處罰法,能符合孩子公義的本性。只要幫助他明白所有的不方便、不舒服、疼痛和羞恥,都是由他的行為所造成的自然後果。那麼他多半就會毫無反抗,或仇恨地接受這個法則。大自然就是這樣來教導我們學習她的法則。譬如孩子的手放在火爐上,大自然不會派旋風來罵他不懂事,只是他會被燙到而已,他被自己行為所造成的自然後果所處罰。

  要是他再次違反了這個法則,他又會被燙到,很安靜地,沒有從大自然來的勸告、威脅或警告,他會很快地學到功課,遠離火而毫無怨恨。大自然的方法總是這樣,每一個行為會帶來後果,而不是沒有原則的,做母親的難道不能從大自然學習這個偉大而必須學的功課嗎?難道她不能靜下來安祥地教導孩子學習人生的這個重大功課嗎?就是一切的罪和過錯都會帶來相關的報應,母親愈讓孩子受到行為的報應,孩子愈容易學會這個必須學的功課。

  7. 交談與講理由

  我很相信和孩子交談並講理由也是一種訓練的方法,最好盡可能對孩子灌輸原則比叫孩子害怕更好,有時候我們會說孩子都不講理,但是根據我的觀察,我相信如果我們能夠恰當而善解人意地,和他們談他們所能了解的事,那麼我們會發現他們實在是有理性的人,而且善解人意的知道如何在孩子的理解範圍內去解釋事情,並且使他們愛她所愛的,恨她所恨的,在她手中握著大有功效的武器,就是利用孩子豐富的想象力,不曉得什麼原因,大多數孩子都活在一個“假的”世界裏,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從早到晚,正常、普通的孩子總是興致勃勃地不斷扮演著他們曾經聽過的人物,不論是天使、神仙、聖經人物、國王、王後、公主、小馬、家畜、花朵、蔬菜、玩具甚至桌椅,這些他們所巧妙並耐心地扮演著的人物,對他們來說顯然是比周圍真實的人物更加真實,那麼了解孩子的母親會知道,如何利用孩子的這種特性,將想要教導的高尚理想和智慧觀念帶給孩子,她會用某個“假的人物”讓它在假的艱難環境中奮鬥成功。這樣能激發孩子渴望效法那些偉大、高尚的行為。

  舉例來說,假如一個孩子特別自私或殘酷,母親也許會教訓、指責、脅威、責罵和處罰,但都沒有效果,如果她利用孩子的想象力,描述某個具有美德的英雄或女傑(譯註),好讓他看出頑皮的可惡和善良的美好,這樣就能激起孩子裏面喜愛善良的心,並渴望將想象中的理想觀念“扮演”出來,換句話說,她能藉此於罪惡還沒有在孩子心裏建立權勢之前,先讓善良占有他的心。幾天以前,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必須做一件相當難的工作,當她去做時,她很高興地說到母親跟她提過的一個幻想的女孩,“當然伊蒂斯也會願意做這件事”,因為幻想的伊蒂斯,這個小女孩以這個工作為她的喜樂。

  我認識兩個小女孩,她們的母親把她們容易遇到的試探扮成各樣可怕的巨人,讓她們去與巨人爭戰,就幫助她們得勝了這些試探,她們知道這些巨人和戰爭都是“假的”,但卻幫助她們在許多次容易頑皮的時候,得勝了試探。

  當我想教導孫女某種美德時,我會給她講一個小女孩做了某件事的故事,那件事正是我所希望她做的,通常過了幾分鐘,她會說:“奶奶,你知道我現在要做什麼嗎?”然後她會開始重復我所告訴她的事情,但很明顯地,她以為這一切都是她自己所想出來的,經由孩子天生迅速的同化過程,她已經把我的想法變成她自己的了。

  母親是孩子最偉大、最堅強的老師,其它人的影響力是短暫的,但她的影響力卻是持續的。

  因此我要向作母親的說:“把你最好的給孩子,把你的時間和精神給他們,和他們說話,時常我們好像覺得把休閑的時間給孩子就夠了。富有的母親常常將照顧自己孩子的特權讓給了奶媽和褓姆,而且她們似乎認為只要孩子穿得漂漂亮亮的,在她們面前有好的行為,就已經盡到了作母親的全部責任,啊!這是多麼可悲的現象!

  我聽說過一位母親,她在她第一個孩子出生時,作了一項決定:每天至少有一個小時完全不間斷地陪孩子,在這個小時內,她整個精神和註意力都用來參與他們的計劃,了解他們的個性,並影響他們走向對的方向,所有的生意,邀請和客人,任何會打擾那個小時的事都被撇在一邊。

  8. 將孩子交托神

  最後我要提到的,就是“交托”,無論如何,要把你的孩子交托給神。

  古代每一座城堡裏都有一個堅固的地方,叫做“保障”,在危險的時刻,所有軟弱、無助的人和貴重的東西都藏在那裏。神是我們的保障。我們必須帶著孩子藏在他可靠的照顧下,且如果我們自己已經隱藏在這個神聖的保障裏,那麼當然我們不會讓孩留在外面。我們必須讓孩子知道我們已把他們交托給神,我們一定要告訴他們,而且我們所行出來的也應該表現出這種依靠的態度。要當心不讓你的兒女長大以後對你的印象是焦急、憂慮、暴燥的樣子,乃是要在他們面前活出充滿信心的生活,以致每次他們想到你時,總是有那麼一副安祥和信靠的影像。

  記得我有一次聽過一個傳道人作見證時說,雖然他有個好母親,但年輕時他被引誘,誤入歧途,有一段時期變得很壞。但他說即使在他最壞的時候,他母親寧靜、信靠的臉孔,一直浮現在他腦海裏,使他對自己的罪難以忍受,到最後他不能再忍受下去。至終他母親的影像,贏得他歸向神,從那時候起,我時常問我自己這個嚴肅的問題;“到底我們在孩子腦海中是什們樣子呢?”

  我認識一個可憐的母親,她有一個男孩子被關在監獄裏,而她就一直長期為他憂慮、悲傷。她覺得在這種情形之下應該憂慮,但是有一天聖靈很清楚地提醒她這條命令“應當一無掛慮”,特別是“一無”這兩個字。她以前從未註意過這句話,但現在它那樣強而有力地臨到她,以致她覺得不敢再憂慮了,甚至不敢為他的兒子憂慮。那“一無”的字包括所有的事情,當然也包括監獄。她立刻把他完全交托給主,說:“主,我的兒子是你的,我把他交給你。我自己無法照顧他,只有你才能照顧他,我把他留在你手中,我再不憂慮了。”她遵守了諾言,從那時起,再不讓任何的憂慮進到她裏面。而主總是這樣保守我們所交托給他的,他救了她的兒子,就是在那看來十分可怕的監獄裏,她的兒子重生了,最後從監獄裏出來,成為一個有用的基督徒。

  願主教導我們每一個人如何將孩子交托他!

  柒、訓練孩子

  到底我的孩子屬於誰?是我還是主?當然對基督徒父母來說這應該不成問題。我們應該知道,甚至孩子還沒有出生以前,就已經“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因此當他們一進入這個世界,我們的第一項責任就是為神照顧他們,並將他們獻給神。

  一位母親若牢記這個事實,這就是訓練孩子的最好原則。就是因著基督徒父母常常忘記他們的孩子屬於誰,以致在訓練他們時造成很大的錯誤。因此我要對你們作母親的說,要記清楚你的孩子屬於神,而不屬於你,你只是神的管家,替神看顧和訓練他們。

  作母親的,無論多麼貧窮,沒有學問或忙碌,只要有神的恩典,又肯付代價,就能盡到責任。一個受到正確訓練的小孩子,對父母會有毫不懷疑的信心,對這個孩子來說,父母所說的話沒有爭辯的余地,也不需要進一步的證據。這種影響力,若智慧地運用,將形成一種氣氛,護衛並塑造他一生的品格。慕迪的母親就是一位沒有學問,替人作家事的人。她因敬畏神,凡事禱告。因此,能將他培育成美國的大布道家。

  有時我和一些作父母的談話,他們說他們十二至十六歲的孩子變得那麼難管,父母再不能影響他們。我們這個時代最可怕的特征之一,就是孩子似乎對父母不太尊重,許許多多十二歲至十六歲的男、女孩子,父母幾乎完全管不了。這種情形是怎麼來的?難道這些孩子是一下子從父母的影響和權威之中跳出來了嗎?哦,不是的,乃是多年來的不順服並缺少適當管教而逐漸演變出來的,也就是父母的影響力逐漸消失,直到有一天孩子把它完全棄絕,立誌照自己的意思去生活。因而我們常會看到年輕人有墮落、非法和反抗等可怕的表現。

  我想有的母親會說:“我知道自己有責任,也很想訓練孩子走當行的路,可是──怎麼做啊?”

  1. 訓練的定義

  首先,我們來看看“訓練”是什麼意思?它不只是教導而已。有的父母似乎覺得,訓練孩子的正確方法就是教導他們。所以他們就將一大堆的宗教理論、聖經、詩歌等等裝到孩子的腦子裏,這些都非常好,但父母或許在這樣教導孩子時,仍然沒有符合神的要求和孩子需要的真實訓練。不但如此,這種填鴨式教育引不起孩子心裏的興趣,也沒有影響他們的心,所以常常就會驅使他們遠離神,和良善、恨惡一切與基督有關的事。

  婚後最初幾年,我常常隨著親愛的丈夫出遠門。很多次我會到一些基督徒家庭住上三、四個禮拜。我也常常想:“為什麼這些孩子,比不信主家庭的孩子更不喜歡信仰的事情?”經過不斷的觀察之後我找到了原因,就是因為這些父母只教育孩子的頭腦,而沒有訓練他們的心。他們所教的有時候自己不去行,也不管孩子有沒有去實行。於是孩子就看透了這些空洞的理論,因而不尊重父母和父母的信仰。

  作母親的啊!如果你真的想訓練孩子,你必須自己實行口中所說的,也教導他們去實行,你必須付上代價留意你的孩子,一定要他去實行才可以。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有一棵葡萄樹,而這棵樹有理性、意誌和道德觀。你對栽培這棵樹的人說:“我要你訓練那棵樹。”(意思就是讓它長成特別的樣子,好結出最多的果子。)假如這個人每天早上去跟葡萄樹說:“你必須讓那條枝子朝這邊長,那邊那條枝子朝另一個方向長。你不應該在這裏長出嫩枝,也不應該在那邊長出那麼多卷須。你不應該浪費樹液在太多葉子上。”講完之後就不再管它而任憑它長。

  這就是許多人對待孩子的方法。但是看哪!這棵樹還是照自己的意思生長(光是理論無法改變本性),話語不會限制它的自由生長,也不能改變枝子的方向。栽培葡萄樹的人應該做一些比空談更有用的事情,他應該把那根枝子綁起來,使它能朝他所希望的方向生長。他必須把看為多余的東西砍掉,如果這棵樹為了美觀或多結果實而受栽培,他就應該修剪並整理它。母親也該這樣,如果你想為神和公義訓練你的孩子,你就必須修剪、約束、指教並引導他走當行的路。

  但是有的母親會說:“多麻煩啊!”喔!這就是許多父母失敗的原因,因為他們怕麻煩。史托太太說:“要是你不在孩子小的時候花工夫訓練他,他長大之後就會給你更多的麻煩。”太多愚笨的母親為了怕麻煩就任憑孩子,而“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二十九15)許多父母拿對的理論教導孩子,但是因著疏忽和漠不關心,就任憑孩子朝不對的方向生長。

  試想母親急著要完成某項重要的工作,她那三個小孩子在她旁邊玩。一個在看圖畫書,一個在玩馬和馬車,而嬰孩在玩她的洋娃娃。那是星期一下午,而昨天她剛教導他們要彼此相愛,親切待人。那是教導,現在訓練的機會來了。不久,哥哥不想再看那些圖畫書,於是問也不問就把弟弟的馬和馬車搶走了。弟弟大叫一聲接著就打起來了。母親沒有放下工作,去把東西歸還主人,沒有跟老大說搶弟弟的玩具是不公平、不親切的行為。她也沒有告訴小的說忍耐比大叫和打架更好。她只是繼續工作,對老大說他“非常頑皮”。說了這麼一句普通的話以後,她覺得自己的孩子實在很麻煩。

  要是母親這時不嫌麻煩地去幫助他們明白、承認自己的錯,並主動地和好,這在孩子們身上所產生的效果將何等不同啊!要是她那時肯花這半個小時,收獲豈不是比她手中的工作(不管如何重要)更多嗎?母親們哪!若你真的希望孩子能走上當行的路,你不但應該教導他們,還應該不嫌麻煩地去訓練他們。

  (1)先要求順服

  可是怎麼訓練法呢?第一要緊的就是要求他們順服。順服在上的權威是一切美好道德的根基,這個原則不但適用於幼年時期,也適用於成年時期。近代有這麼多違背神、對不起人的事情,原因就是這些人在小的時候沒有學會順服父母的權威。現在縱使你很清楚地告訴他們說順服神是他們的責任,也是他們的幸福,但他們那從未受過拘束、未曾被征服的意誌,根本不習慣順服任何人。這就好像要馴服一匹年老的野馬一般,先知問得好:“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作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

  神將這項工作交給父母,他們有責任在孩子幼年時期使他們的意誌順服。為了幫助我們作這項工作,他使所有孩子都有順服的本能。你仔細觀察任何一個小的孩子,就會發現多半他的天性傾向都是順服的,他偶而不順服是例外。

  所以在正確的訓練當中,利用這種順服的本能是很重要的。無論如何,不要因著鼓勵偶而的反抗而削弱了這種本能。為了作好這一點,你應該夠早開始。許多母親失敗的原因就在於開始得太晚。大多數孩子在五歲以前,因著被母親無知的放縱,個性成形而被慣壞。

  有時候人會問我,“你覺得訓練成功的秘訣是什麼?”我會說,“夠早開始,不讓撒但比我們早開始。”這就是成功的秘訣。母親們會說:“哦!可是要處罰一個嬰孩真不容易啊!”當母親早開始,又有智慧,就很少需要處罰孩子。有一種口氣和待法不會違背愛心和溫柔,卻能教他明白不能對母親隨便。雖然母親愛他、抱他,但一定要順服她。一個受這種訓練的孩子,都不會故意反抗。也許有時他會想胡鬧,但這時母親就應該顯出她的權威來。

  比方你六個月大的兒子心情不好,早上不肯睡覺。你把他放在搖籃裏,要他睡覺,他就是不肯。你就應當抱起娃娃,用很絕對的態度把他放下,用很絕對的聲音說:“娃娃必須安靜地躺著、睡覺。”一面說一面用手壓著他,免得你說完之後他又坐起來或翻身。要是這個孩子已經受過這樣的訓練,他很自然就會安靜躺下睡覺。但要是他還不習慣這種待法,也許就會繼續鬧下去,反抗你。在這種情形下,你必須堅持。無論如何你不應該讓步,不,縱使鬧到晚上也不能讓步。要是他這一次勝過了你,下一次就更難了,會愈來愈難。幾乎所有的母親都錯在這裏。她們因著怕麻煩而讓步,她們忘記了這一次的失敗一定會導致將來與孩子之間無止盡的爭執。記住,你在頭一場爭執中,必須得勝,無論這場爭執是哪一方面的,否則你就完了

  (2)誠實和正直

  另一個訓練孩子走當行的路的重要方法,就是要訓練他們作誠實和正直的人。有人說人類的本性“從出生就走錯了路,說謊話!”毫無疑問,不誠實是最糾纏人,最盛行的罪之一。因此消滅這種傾向並建立誠實和誠懇的習慣,應該是我們訓練的首要目標之一。為了達成這個目標,父母要小心,免得掩飾或寬容孩子身上這種撒謊的傾向。沒有比這件事更叫我驚訝的了。我親眼看見母親對孩子企圖欺騙父母,和掩飾過失所用的小聰明一笑置之,並差不多稱贊起來了。難怪這樣的父母無法讓孩子完全明白不誠實的可怕。而誠實是長大以後,維護美德的來源之一。

  作母親的無法使孩子恨惡罪惡超過自己恨惡罪惡的程度。孩子最會看透人的心理,他們能很快地憑著本能偵察出一切的偽善。他們不是憑我們口中的話來判斷,乃是憑我們的感覺來判斷。舉例來說,有人來拜訪你,你的孩子知道你一向不尊重也不喜歡那個人所屬的團體,可是你滿臉微笑,嘴巴很甜,好像她的光臨使你非常快樂。有什麼能夠比這樣作,更能教導你那困惑的孩子學會欺騙和口是心非呢?然而這種事情在許多家庭中是很普遍的。一個孩子碰到桌子很痛,母親就打桌子說:“哦!壞桌子,你把寶寶弄痛了。”但以後這個孩子很快會知道犯錯不在桌子,這時他就會對說這樣話的母親產生不信任的感覺。

  再舉個例子,小孩生病了,需要吃難吃的藥。他平常就沒受過好的訓練,所以母親知道若跟他說這個很難吃,他一定不肯吃。於是她采用了一種策略,告訴他說剛剛買了一種好吃的東西,騙他吃到口中。但是在東西還沒有吞下去之前,他就覺察出了這個騙局,於是藥和母親的信用一塊兒被吐了出來。就是在這些事情中,多少孩子學會了欺騙和說謊。後來你再努力可能都無法教導他們學習誠實和誠懇了,因為心地已經被早期的壞習慣所破壞了。

  作母親的,如果你希望你的孩子作誠實、誠懇的人,你不但應該教導,還應該作他們的榜樣,要留意看孩子有沒有確實做到你所教導的。你不應該因為他是你的孩子就假裝沒有看見或遮掩他身上說謊和欺騙的行為。在你所愛所看顧的人身上的罪,應該更叫你覺得可怕才是。

  哦!作母親的啊!不要再受騙了。如果你希望孩子長大以後屬於主。如果你希望你的兒子經得起將來未知的試探(如果你希望他長成公義、正直而高尚的男人),不向世界的不誠實、欺詐和殘暴屈服,你就必須訓練他以清潔的良心和神的喜悅為喜樂,而將萬事都看為糞土。如果你希望你女兒長成一個真實的女人,樂意為真理、人類和其它高貴的利益而犧牲並受苦,你必須現在就激起她輕視俗氣的事物,就是許多女人用生命及靈魂所追求的虛假事物。你必須教導他應該為永恒而活。當日子一天天過去時,你必須努力喚醒孩子們的靈魂,讓他們了解他們是屬於神的,讓他們知道神將他們帶來這個世界,不是要他們追求自己狹窄的利益,乃是要奉獻自己來幫助神達成他的心意。這麼作時,他們會找到快樂、本身的價值和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