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罪與己
受造的人對人生有許多疑問,心中有許多死結解不開。約伯記解答人生疑問,引領信徒進入人神合一的經歷,這是一卷有至高智慧的書。
約伯記告訴我們:「神不是注重罪的問題,乃是注重己的問題;攔阻人神合一的障礙,表面看是罪,其實是己。」(太十六24)
又告訴我們:「罪,律法,撒但等,在神看來都不是問題,而人底己生命,及其自由意志的傾向,方是最重要問題。」
又告訴我們:「要解決受造之物墮落的傾向,必須先行解決受造之物己的成分。」
又告訴我們:「無罪,不是神在人身上的理想要求;神的要求乃是喜歡人揀選祂,彰顯祂。」(弗一23,腓一20)
這卷書還告訴我們:
「那些相信神而不彰顯神的人,這乃是神所不欣賞的。」
「神最終所要得著的,不是一個完全人,而是經過試探,靈魂體支離破碎,充滿祂自己成份的人。」(詩五十一17)
「在將來的永世裏,有一批受造的人要與神一同掌權,他們是滿了神的成分,也滿了勝過罪的經歷。」(林後四16,17)
「神所加給人的痛苦,為難,火煉,壓迫,都是給他們組成一個存到永世,永不墮落的生命。」(林後四16,17)
「增加神的成分,造成永不墮落的性格,乃是藉著與靈界的爭戰,勝過仇敵的經歷而來。」
「神不信任無罪的人,只信任曾經勝過罪的人。」
「任何人經過了約伯記的經歷,他在永世裏就永不墮落。」
「如果神在日期未滿足時候便將撒但毀去,神在人生命中的建造就不能成功。」
「祢的手創造我祢還要毀滅我」(伯十8)
神的手創造人,叫人自由自在地生活。神的手又毀壞人,折磨人。
「創造」只能叫人得著自由意志,並不叫人能自動揀選神,因人在墮落後的己生命,所以要「毀壞」。
「毀壞,折磨,火煉,破碎,表面看似乎是叫人受虧損,實際上是叫人受建造。」(申三十二39, 何六1,2)
「創造」工作出於神,「毀壞」是出於撒但,然而卻是經過神的許可;昔日是如此,今日也是如此。
神的一隻手托著人,另一隻手托住撒但,直到日期滿了,建造的工程完畢為止。
沒有一位信徒可以免去「毀壞」,即便像約伯那樣的完全人。
「愛惜自己」是天然;如地位,名望,工作,局面,家產,兒女,功勳,情愛等等,這一切雖然外表屬靈,都要經過「毀壞」,好讓那新的,真實的,能建造起來。
神賜給約伯「局面」很大,「機會」很多,然而這些外表「賜福」存在與否,並不代表神,所以要毀壞。
神賜給約伯健康身體,這些也並不代表神,所以要毀壞。
約伯的「局面」很吸引人,也很能招聚人,這種「神以外」的吸引招聚人的東西,也要毀壞,好讓神成為一切的中心。
約伯重視朋友的貶褒,親屬的情愛,世人的評價,過於神的態度,這個,也需要毀壞。
神興起一個「局面」,又將它毀滅,卻得著一個成熟的人。
很不容易建立起人們對我們的美好聲譽,神卻將它毀滅了。
因為,這些東西雖然是神所賜的,卻不能用以代替神;以別的代替神的,他們的勞苦必加增。(詩十六4)
我們如果過分重視人的貶褒,這種人要受痛苦。
我們如果過分重視工作的成敗得失,這種人要受痛苦。
不是「罪」乃是「己」
雖然耶和華神,曾三次親口見證約伯的完全,正直,無罪,遠離惡事;但這些均非神造人的最終目的,亦非神在人身上之最高要求。
「罪」並非神所注重之大問題;神所注重的大問題是「人」;我們解決了「罪」的問題,卻不容易解決「己」的問題。「己」的問題只有神有方法可以解決。(太十六24,25)
約伯用極多的理由,極大的努力,極焦急的心情,為自己的清白作辯護。這不是罪,乃是己。
約伯用一百○三個「我」字,自述他昔日的善行,又用五十七個「我」字申訴他目前所受的冷落誤會。他這樣看重人對他的評價,這並不是罪,乃是己。
約伯的前半生,給周圍人極多的幫助,極多的利益;他說,都是「我」給的。這,不能說是有罪的表現,只能說是己的表現。
約伯做了許多好事,許多善事,人在他那裏認識了他,卻未在他那裏認識神。
在約伯所住地區範圍內的人,充滿對約伯為人的讚美,稱頌;不是充滿對神的讚美和稱頌。
在約伯身上所充滿的是什麼呢?答:他是充滿了「無罪」,「正直」,「清潔」,「敬畏神」;而不是「充滿神」。(弗三19)
哦!這一切的一切,豈是神造人的旨意呢,豈能叫神對他感覺滿意呢。
苦難是為了對付罪嗎
許多信徒極注意對付罪的問題,花大的努力去對付罪;這,按照聖經說應當是對的,也是很重要的。但是,約伯記告訴我們,即便我們對付了罪,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一個人可能不傾向罪,但,他也可能不傾向神。
不傾向罪,並不就是傾向神。
一個人可能不體貼肉體了,但,他仍然不一定體貼聖靈。(罪人6)
道德家是不敢犯罪的,但卻不一定愛神,也不一定是體貼聖靈,可能只體貼自己。這種人很需要厲害的對付。
基督徒每逢遭遇苦難的時候,習慣是先行自省,看看是何處干罪,何處失足,得罪了神,以致受此報應,受此擊打。如果找不出罪因,是無緣無故地受苦的,他們口中就會發出怨言來。
可是,約伯記告訴我們:苦難是單為了對付罪嗎?無罪的人就不會遭遇苦難嗎?
如果苦難是因果,是對付罪;那麼,耶穌基督所受的苦難是為了什麼呢?神為何加苦難於祂無罪的兒子呢?
信徒如果不認識約伯的教訓,未進入約伯的內心經歷,他就沒有辦法了解人神之間的奧秘,也不能進入豐盛生命的高原。
許多信徒在口頭上都說神的愛最高,最深,最大,最廣;但真正要體會神的愛,非先進入約伯的經歷不可。
許多信徒表面看,他是活在神的面前,面向著神;其實,他們內心是向著環境,向著人們,直到他們經歷無緣無故的苦難以後。
約伯的經歷是什麼呢?答:朋友會對你誤會,同工會將你踢開,妻子會對你生厭,兒女會離你而去,財產會歸於無有。但是,神不會誤會你,丟棄你,離開你,也不會對你生厭。
約伯的經歷是什麼呢?答:蒙福時人來稱讚,平安時人來親近,這是世界的靈。世界繁華,人情冷暖,容易佔據神在我們心中的位置,這一切都需要對付。
要了解約伯記這本書,必須先超越人世的善惡觀念,從神的角度去看。
「加倍的祝福」不是賜給無罪的人,乃是賜給愛神的人。
「厭棄罪」是不夠的,必須「厭棄我」。(約十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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