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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仰生活的主要原則

葛盧

  第一 交託主的安排

  神給人自由,是要人把自由奉獻給他。使用自由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交付於神手中,任憑神安排一切。因為神上智的安排最為完善:我們遭遇到的大小諸事,都是由神主宰的,而且都是使我們得到那惟一的目的——永遠的得救。保羅使徒行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虛。」(羅:八28)如果我自己支配一切,第一、我走否控制得好,那還是個問題;第二、既然我自己支配一切,我自然應當對行為的後果負責,如果後果不好,恐怕我連補救的方法都沒有。反之,如果我任憑神駕御,我可確信神一定駕御有方;這樣,我可完全安心了,並且知道沒有一件事不是對我有利的;因為神愛我無限的大,比我愛自己更多。神又是全智全善的,如果我任憑神安排一切,神仁慈的計劃,必在我身上實現無疑。

  第二 託已於主,才能確保內心的和平

  內心的和平導源於把自己完全交給神,這是經驗告訴我們的。如果我全心全意,康慨大量,誓志終身把自己整個的獻給他,內心的和平將堅韌不移,日日長大,天天增強,雖遇重大患難,亦不會喪失,人生惟一的幸福,便是內心的和平:得到這和平的惟一方法,便是善用我們的自由。「不愛神的人,是沒有和平的。」如果熱心的人不把自己全部交給神,他們的和平是脆弱的,或是因為良心的疑慮,或是因為怕神的審判,或是因為生活上的種種困難,他們的和平不免要動搖,不免要變質了。內心的和平到什麼時候纔能根深蒂固,牢不可破呢?是在他完全把自己交付給神的時候,就是當他全心依賴神,在神的和平中生活的時候。人依附於什麼東西。便得什麼後果。如果我們依附於理動不息的東西,我們亦必振盪不安;如果我們依附於永恆不變的神,那麼,只要我們不離開他,我們便分佔了他的永恆性,屹立若泰山了。

  第三 重視小事

  一個人如果只憑自己的力量,不依賴神。莫說大事不能做,連小事地無法做。但是,如果在大事小事中要我選擇,我還是願意選擇小事做。大事呢,到了適當的時候,神自會給我們去做的。況且,小事天天有。時時有;大事卻不是常有的。而且做小事比做大事情有時更為成聖。因為做小事情使我們習於謙遜,不致驕傲而陷入私愛。如果我們小事忠心,為了取悅神,連針尖兒大的事也留意到,都足以證明我們靈魂的細膩。行小事而意向高超,比行大事而意向不正,更叫神喜歡。只要看那拿撒勒的家庭瑣事,便可使我們信服了。聖經上有這樣一句話:可以作為座右銘。「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十六10),所以施行小事吧,習行小事,使我們心靈質樸如孩提一般。

  第四 消除私愛

  阻擋我們愛慕神的敵人,只有一個,便是私愛;魔鬼並不潑辣,只因我們有了私愛,他才顯得利害。私愛來自人人的高貴感——這邪情確是非常可怕的。——所以我們操練的目的,只有一個,便是治死我們身上的私愛。在治死私愛的工作上,我們遭逢的一切障礙,我們感覺的內心苦楚,都來自私愛。如果我們的私愛一天比一天消弱,如果我們能拋棄自己的判斷,把我們的意志屈服於神的聖意之下,將見困難解除,苦楚消弭,和平恬靜建立於心中了。私愛的形式起初極為粗糙,漸漸精細幽微;越精細便越深入,於是越難根除,要從中解放出來,所受內心的苦楚,亦必更為深重。

  神光照我們,我們才能認識那私愛的形態。他要剷除多少,便給我們看到多少。所以只在我們與神共同攻克私愛時,我們才能認識它的真面目。神的愛漸漸滲入,私愛的蹤跡便漸漸消失,誰把私愛完全驅出了心靈,神才獨自據有全靈,無所與爭了。靈魂完全隸屬於神的時候,罪惡便完全洗滌乾淨;他雖還能感受痛苦,卻不抗拒痛苦,而且在痛苦中他有著最為深沉的平安。

  現在我們來看看信仰生活上各個不同的階段。我們將看到神如何在各個階段中攻克我們的私愛。

  最為粗糙的私愛是依戀那刺激感官的事物,神用天上的甘飴神樂來潔淨它,使我們輕視那世間的快樂,對它不感興趣:這是第一階段。

  私愛又使我們依戀那感覺得到的屬靈安慰和喜樂,心神的收斂專一,以及心中的平安。神漸漸把這些能夠感覺的快感也收去,只留下內心深處的平安恬靜:這是第二階段。

  之後,神再給他別的考驗,那便是我們奉為至寶的內心平安,似乎也動搖起來了。終於私愛失去了最後陣地,我們自恃的力量完全消失,感到自己已是一無辦法了:這是第三階段。

  魔鬼的誘惑卻接踵著神的考驗而來。我們感到靈魂已被與潔德,信德,聖德,愛德相反的思想所沾污;於是不再依賴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德行了;我們該信自己的靈魂己為罪惡所沾污了,雖然我們的輔導對我們說道這是魔鬼的誘惑,我們還是執迷不信。誘惑總是增加,抵抗力似乎漸漸減少——我不是說抵抗力真的減少了,不過說感覺到如此罷了——我們看到自己的靈魂滿染罪污,以為已被神所棄。至此私愛便被孤立起來。因為人事奉神,常是為了私愛,希望在事奉神時,感到屬靈的安慰和喜樂;現在沒有了神的安慰及和平,便感到事奉神的困難。

  這個困難的時期一直延長下去,直到我們不再想到自己時為止。此時,私愛才被完全驅逐出境,第三階段也便告結束。

  靈魂如此磨練以後,神便賜給他以新的生命,使他漠視世物,而傾心天國。他以堅強信賴之心,佔有了神,幾乎可以說他已有把握,不再失落神了。他感到自己和神的意志精神緊緊結合,他的肉身也分享了此種結合。他愛,他也被愛,不再有懼怕,不再有擾亂,不再有誘惑。如果他那時還感到痛苦,那麼那痛苦卻變成了他愛情的糧食。他充滿著內心的和平,不怕死亡的襲擊。末後,他死在純潔的愛德之中:這是第四階段。

  第五 無我

  靈魂步步進入聖城,神的行動總是增加,靈魂的行動漸漸減少,終於我們的一切顧慮變成如何抑制己靈的動作,以使神的行動沒有障礙。靈魂越來越是被動,神則漸漸登堂入室,直到我們的志願完全化成神的意願時為止。

  最重要的一點是:誰把自己完全獻給神以後,便當任憑神剝奪一切。因為神取了人獻給他的一切,就不讓他自私的愛再存在著,我們也該明瞭神取了一切,是為施捨一切。使我們的靈魂進入我們所夢想不到的完善超然的領域?。

  第六 熱切的愛神

  我現在做一個比喻來解釋靈魂在信仰生活上進展的路途。一個好心的孩子,一天對他父親說:他全心愛他,他所以愛他,毫無絲毫利益的觀念。父親起初撫摸他,表示他對孩子的愛情非常感動。然後,父親為了考驗他的愛情是否真實,便不再撫摸他了,漸漸冷淡他,似乎藐視他的孝順。他只關心其他的孩子,對他似乎疏遠了;他常常對他苛求,一點兒的小錯,便要嚴加責罰。他不但不給他什麼,並且剝奪了他的一切,竟使他一無所有;最後,還使他相信自己毫無繼承遺產的希望了。但是孩子盡其所能孝順到底。他仍不辭辛苦,不尋找自己的利益;他忍受一切,只為使父親快樂。雖被冷淡漠視,剝奪權利,冷語惡待,仍忠勇康慨,一無自私地愛他父親,他對他父親真正的愛情,已十足地表現出來了。

  對於這般純孝的孩子,父親將如何賞報他,是不必細說的。當然,他對待這樣的孩子,將顯出格外的恩愛呢!

  斤斤較量,估計自己的利益,劃有界限的愛情不是完善的愛情;神真正的兒女,是不知道什麼界限的,他愛神是超乎本性的邏輯,幾乎瘋狂地愛慕十字架。耶穌基督便是這樣愛慕天父,愛慕我人。我們在世界上為神失落的一切,將在永生中得到;我們在世界上拒絕神的一切,將在永生中失落。

摘自:內修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