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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要求和我們的祈求

葛盧

  在靈修道路上有一件事情是非常重要,也是絕對不可少的,那便是能辨別何者是主所要求我們的,何者是我們當祈求主的;或者說何者是主期待於我們的,何者是主願意我們期待於他的。往往因為我們缺少對於這兩件事情的辨別力,我們毫無理由地疑懼憂愁;不當抑鬱憂慮的時候卻憂慮起來,不當歡樂的時候卻歡樂起來;常常怨天尤人,憤憤不平,認為主虧待了我們,以致犯了不少過錯,甚至竟要放棄一切了。所以我們應當在真理光照下仔細察別,並以此作我們的行為和判斷的準繩。

  主所要求我們的,必不超過我們的能力,這是沒有疑惑的事。在我們身上只有一件事,是我們所有的,那便是按著現時聖靈光照我們理智和意志的程度,而善用我們的自由。

  所以主儘先要求我們的,便是要我們留意隨從內心的感動和主的聲旨。只要我們純樸地愛慕主,決意事事取悅祂,這件事並不如我們所想像的那麼困難。

  祂要我們放棄一切轉移我們這種注意力的事情:外界的嬉戲,好奇,愛戀世俗事物,空洞幻想,以及過度誇張的內心騷擾。我們遇到了一些世俗事務,往往便把我們對於主聖靈的注意力渙散了:這是個缺失。但是我們也不應當把我們的職任,家務,人間的得失,自己的責任和種種禮貌上的應酬認為有損於我們內心的收斂,我們能夠--而即也應當--在這些事上,保持我們的平靜。要收歛心神,在初期雖感困難,但為時不久,我們便能習以為常,不用勉強了。

  主願意我們在自己的環境中,忠實而完善地和他的聖靈相配合。初步靈修的人與已有進展的人的恩典,並不相同;已有進展的人與已近完全的人又是不同。某種意向感情適合初步靈修生活的人,但對於有進展的人卻就不適合了;某件事情在某種情形下相宜,在另一種景況下便不適當了。所以我們應常隨從聖靈的指導而取捨,不當固執奮鬥。我們也不應當妄想越級而進,更不應做超過我們能力的事。不必驚羨那些聖徒們卓越的行為,也不要自信已如那些經過種種試探的靈魂一般,可和主神交密談,無所拘束了。

  幾時我們把自己完全給了主,主便要我們毫無保留。在做一件事情之前,祂不要我們自作主張,祂要我們和祂商討,或是要我們聽從我們輔導的指示。祂要我們心悅誠服地生活在祂賜給我們的環境中,不要藉口處境太劣,與本性不合,不能持久,而想轉移環境。我們也不可心心念念,希望主把我們從誘惑或羞辱的環境中解救出來,或是因為主為了潔淨我們的靈魂,給了我們內心的試探,便求祂免除試探。我們不應當這樣懇求,但我們當求主加給我們聖靈能力及勇氣,使我們能堅持到底。

  主對於我們的一切要求中的要求,便是要我們毫無保留地,永遠地依賴祂。但依賴主的程度也有等級,按級而上,直至把「自我意識」完全消失在主身上時為止。故我們應當按著我們依賴主的程度,為祂攜牲克己。……我們不必要看到將來的種種困厄,也不應常去設想未來的景況,因為或許我們一輩子也遇不到呢呢。我們也不必想如果我們遇到了某種試探,是否會有力量承當。這一切空想既是毫無用處,又是危險異常。毫無用處,因為將來的環境我們根本就不知道,我們所想像的種種內外環境,往往不會準確的,卻危險異常,因為人不是因此而墮入驕傲,便是跌入灰心失望中。依賴主是任憑主安排一切,自己只注意著目前的情況。

  私己的愛只希望自己神恩如火,有超凡絕倫的情緒:主卻並不要求我們有那樣的情緒;因為那種情緒來自主的聖靈,或去或來,一憑祂的聖意。所以當我們在祈禱及領聖餐的時候,慼到枯燥無味,冷若冰霜,恍恍忽忽,心力交瘁,我們不要因此而擾亂不安。我們更不該想如此的祈禱及領聖餐是一無價值的。不錯,私愛是這樣判斷著,但主的看法絕不如此。

  主不要我們做想像的奴隸,卻要我們掌握自己的思想。所以雖然以上種種想像之來,由不得我們,但是我們卻能夠遏止這些思想,蔑視它們,不把它們當作一回事,絕不把它們當作自煩自擾的材料,我們只一心服從我們的輔導者的決斷。違反聖潔,違反信心,違反盼望的思想也往往會進入我們的思想,自然這也是由不得我們做主的。主用了這些試煉,使我們在靈修途上更有進展。我們可以謙謙遜遜地懇求主,從這些試煉中把我們拯救出來;但如果主不要如此,那麼我們應當像保羅一般相信主的話:「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林後:十二 9 )我們該按著教師指給我們的方法,謙謙遜遜地攻克那些誘惑。

  主的智慧加給我們湩種患難困苦,要我們心悅誠服地接受,祂要我們在這些困苦中榮耀祂,增加我們的德行。我們該相信保羅的這句話:「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 25 )在一切事情中,(就是最聖善的事情也不例外,)主只要我們盡力地工作,祂不求我們的成就,因為成功與否都在祂的手中。有時為了我們更大的利益,我們預期的成功往往與事實相違。

  現在我們可以明瞭主所要求我們的,是要我們善用自己的自由。至於我們當向主求些什麼,自然我們不適於判斷何者是對我們相宜的,何者是對我們不相宜的;所以我們最好還是依靠主,讓主判斷。我們當依據我們的信心,向主作廣泛的請求,求祂賜我們漠視一切對於靈修沒有關係的事。

  我們應當懇求的,是認識主和認識自己;認識主是什麼,我是什麼;祂給我們做了些什麼,我們做過什麼違逆祂的事;祂應得些什麼,祂有權向我們要求些什麼;祂的恩典有什麼價值,如何用好祂的恩典。

  我們應當懇求的,是對祂完全的依靠,使我們熱烈依靠祂,能如約伯一般對他說:「就是祂要殺我,我還是要仰盼望祂。」(的伯:十二 15 )

  我們應當懇求的是:愛祂,為了事奉祂能夠犧牲一切,沒有絲毫自私的觀念,只是為了祂的榮耀,喜悅祂的旨意。

  我們應當懇求的是對祂毫無保留的信仰,懇求祂賞賜我們信心是超乎埋性,超乎一切的。在黑暗中求祂支持我們,在心靈枯乾的時候,求祂保持我們的平安。

  我們應當懇求的,是絕對的服從主,使我們向自己的判斷死,向自己的意志死,攻克自己的懶惰,不以自己的亮光作為亮光。我們也不必多思想推理,因為主的道路是超過我們的思想,超過我們的理性,逆若我們天然的傾向的。如果我們不是這樣服從主,我們就不能在靈修的大道上邁進。

摘自:內修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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