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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夫教子是重要的職責

  夫妻婚後還沒有孩子的那段時日裡,妻子若繼續工作,對兩口子的小家庭而言,應該不會有任何影響。然而一旦有了孩子,作母親的應否外出工作,卻是值得探討的問題。很多家庭主張妻子繼續外出工作,有些長輩們甚至也鼓勵自己的女兒或媳婦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家庭主張一旦有了孩子,做妻子的應該暫時辭卻工作,把全心放在孩子和家庭上。這兩種不同的方式究竟那一種比較好?基督徒應該試著從聖經的角度來加以研判。

  一、聖經的教導

  聖經中有關教養子女的教導很多,其中有三點我們必須認識清楚:(一)教養子女是父母親的責任和權利(箴一章 8 );(二)教養的目標是「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廿三 6 節);(三)教養的方式是「隨時管教」(箴十三 24 節)

  愛子女的父母若不是出於不得己,不應該捨棄教養子女的權利和職責。摩西的母親可以讓法老的女兒在王宮(那裡的物質必定豐富,教學的設施一定完備)教養她的兒子,但是她卻爭取了養育摩西的機會;撒母耳的母親哈拿也爭取那奶前寶貴的幾年,盡地做母親的天職,養育了撒母耳,使他成 神所重用的人。

  有一些父母把教養子女的責任完全交給學校,卻忘記了最重要的教導……教導子女敬畏神、信服神、愛神………是父母的責任!尤其當很多學校已漸淪為知識販賣所的今天,德育的基礎更必須有賴做父母的從小在家建立。如果一個家庭的青少年在呼喊:「我們是迷失的一代」,很可能他們的父母從來沒有指示他們當行的路。

  聖經中要求父母親要隨時管教子女,這種隨時的管教需要全時間的投入,一個家庭若是父母親都上班工作,這種管教絕對辦不到。隨時管教也是指子女稚弱時說的,一但孩子長大到可以進學校,做父母的就不再有「隨時管教」的機會;也正因 這樣,孩子出生後的頭幾年若是母親能夠不外出工作,那是最好,以免失去對子女隨時管教的機會。

  二、認清自己的動機

  對基督徒而言,動機非常重要,因 神看人是看內心(撒土十六 7 )!因此,探討有了孩子後是否應該仍舊外出工作,也應該考慮到我們內心的動機。

  有些家庭必須仰賴母親的外出工作以維持生計,在這種不得己的情況下(例如丈夫因病不能工作,或丈夫因意外而喪生),做妻子的必須肩負起奉養父母、哺育子女的責任,她外出工作是必須的,其動機是單純的為了賺錢養家。

  另外有些喜歡在外工作的母親,她們的動機是為了多賺一些錢使日子過得更舒適一點。這種動機和前述的很不一樣,前者是迫不得己的非工作不可,後者是主動選擇了舒適而寧可犧牲子女的教育。

  還有一些母親外出工作是為 了逃避枯燥無味的家居生活,或是為了躲避家庭中複雜的人際關係。這種消極的「出家」,不是基督徒應有的態度。

  「為了追求自我發展」 「為了學有所用,貢獻社會」,常常是選擇外出工作的母親們強有力的理由。說這種話的母親有時忘記了,把自己的孩子教導成敬畏神、愛神、而且愛人的好公民,也是在貢獻社會,造福人群。更何況孩子們最需要母親的時期只是頭幾年,一旦孩子進了學校,母親仍有充分自我發展和貢獻社會的機會。

  有一些姊妺們不肯停止工作的原因,是擔心一旦辭去現有的工作,將來孩子大了後再想找回這份工作,不一定能找得到。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如果我們確信聖經教導我們當子女稚弱時應該多費心教養他們,那麼我們就應該憑信心這樣遵照聖經的教導去行,把後果交託給神,由衪負責。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把握!當我們忠實的遵照聖經的教訓去行時,神必定負責到底,絕不會虧負那些愛主守主命令的人。

  三、衡量得失

  一個外出工作的母親能得到些甚麼,又失掉些甚麼?答案是:她得到的是較多的金錢報酬以及「自我發展」的滿足:然而她失去的卻是寶貴的隨時管教子女的機會。此外一個兼顧事業及家庭的母親,往往沒有足夠的精力操持家務,下班後的疲累會使得家務事加上教養子女變得格外繁重,這份重擔也必然分加在丈夫的肩上;因些,家庭生活會變得緊張而疲累,這也是夫妻生活中難以衡量的損失。

  一個不繼續外出工作的母親又能得到些甚麼,失去些甚麼?答案是,金錢上她是吃了虧,物質上的享受會較少;但是卻換來了與子女朝夕相處,隨時管教的機會,而且她同樣也擁有自我發展的滿足,因把一個孩子帶大,使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不斷增長的成就,是深令人滿足的。此外,丈夫無後顧之憂的輕鬆心情也必然會給家庭更多的樂趣。

  總而言之,我勸初為人母的姊妺暫時辭去工作,全心在家「相夫教子」,我深信這樣做更符合聖經的教訓,對子女、對家庭也會有很大的益處。

  一個敬畏神的母親對子女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在聖經中我們可以發現不少隱藏自己的母親,他們奉獻了自己,也培育了合神心意的屬靈的僕人。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禱告也該是我們的禱告:「 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願馬利亞成為 我們的榜樣,以謙卑、順服的心,願意照神的話去行。

  四、甘心做幫手

  婚姻與家庭生活的成功,不但要靠神的恩典與保護,而且也需要夫妻間彼此的依賴與幫助。創世記三章十八節說:「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神造夏娃是 了要幫助亞當。所以作妻子的,乃是居於幫助者的地位:幫助丈夫事業成功,也幫助他在家中成功,那才是真正合神心意的配偶--幫手。

  曾經有人問過我:「你不貢獻你所學的為社會服務,豈不辜負了父母及國家的一番栽培之恩?」我的回答是:「我願意在家庭裡幫助丈夫,治理家務,使他可以在外面安心工作,無後顧之憂;而且,用神的話來教導兒女,使他們將來成好公民。我認為這就是我對國家、對社會的貢獻。」(參閱提多書二章 4 節)

  箴言十四章一節說:「智慧婦人,建立家室。」身為妻子的姊妺們,讓我們用屬天的智慧來好好地治理自己的家,使我們的家庭生活有見證,使我們的兒女成為虔誠的後裔,幫助丈夫建立起真正合神心意的基督化家庭。

  附錄

  婦女走出家庭去工作之虧損

  1. 她違背聖烴的教訓-「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提多書二 5 )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提前五 10 )婦女的工作;照顧年老親友,接待信徒,救濟服事社會貧病的人,從事醫療服務及服事青少年。
  2. 她忽略她的孩子-當孩子小的時候,沒有一個人能夠完全取代母親的地位。
  3. 她不會滿足的-神造女人成為一個配偶(創世記二: 18 )完成那個呼召,是女人找到其生活真實意義的唯一道路。
  4. 她損害她的婚姻-當一個母親試著去建立她的獨立,她就使其婚姻受到傷害。
  5. 她面對了兩個要爭取她的世界-她遲早必須選擇其中一項。
  6. 她為著毀滅性的壓力在受苦-她轉移上述的壓力給她的家庭。
  7. 她忽略了家庭主要的功能-她的家庭失去了一個家庭正確的歡念。
  8. 她在財經的處理上,變得不智慧。
  9. 當帶職的母親從她的收入扣除了一切花費所得到的並非如原先所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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