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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教育子女

非 比

  「怎樣教育子女」這個當代父母切身嚴肅的重大問題,實在不是我這個只做過兩個孩子的母親有資格來談它的。但基於姊妹團契的邀請,也是基於我這幾十年來在社會、教會及親友中所見所聞的一些經驗與姊妹們分享。今有姊妹要索取我的講稿,因此願在「虹」刊中與大家見面。

一、養育子女是神聖的使命

  「兒女是神賜給父母的產業,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廿七3)所以父母對孩子們該是多麼的寶貝和重視,也該負起多大的責任和付出多大的代價。聖經告訴我們:「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從。」(提前三4)也要養育兒女。(提前五 )父母既然接受孩子,把他們生出來,就當負起養育的責任。這不但是要對國家、社會、人類負責,將來也要在神面前交賬的。今天不良青少年的問題:吸毒、販毒、亂交、墜胎、自殺、偷盜等,嚴重的甚至被送入少年感化院或監獄。作人父母的不能一點責任也沒有。感化院或監獄中的孩子們,其父母應與他們調換位置也不是過言的。

  我知道有一個母親經常與她的女兒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且有警察光臨的可悲局面。她不能與她十幾個兒女任何一個和睦同居,相安無事。有一天我接到她的一個女兒打的電話,她很傷心地告訴我,她從小就不知什麼是母愛,從來沒有享受過母愛,她的母親把她生出來後就交給佣人養她,根本沒有母親的教育。一個只有生產而沒有撫養和教育孩子的母親,你說有什麼資格來要求兒女的孝順呢?沒有種的要收,沒有給的要取,不可能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六 )這是聖經的原則。所以父母應該在子女身、心、靈各方面盡心盡力來達成這個神聖的使命,不是單用言教,乃是要用行為來身教,在行為中孩子們才能看見父母給他的愛,這個愛是無條件的愛,他們受父母行為的影響遠超過言語的影響,使孩子們感到被愛,完全被接納和受尊重,而致他們能自重自愛。孩子們的前途、快樂、穩定與安全感等也端繫於這個愛的根基上。 二、帶子女到神面前

(一)重生得救

  父母應把福音傳給子女,有人說小孩子三歲就能明白救恩,所以在他們懂事一點的時候就要講耶穌的愛,救人靈魂等簡單易解的救恩給他們聽,從小就要認真的帶領子女到主日學中,學習聖經,認識耶穌,明白救恩而接受耶穌為救主,重生得救。因為有耶穌的生命在他們心裡,有聖靈感動、管理他們,就不致走偏差了。「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廿二6)

  我的兒子八歲就重生得救了。他重生的那一夜就有改變。我記得那一夜,我家四個人在床前作晚禱的時候,聖靈在他心裡作工而重生了他,他自動認罪,接受耶穌,禱告後起來滿臉笑容喜樂,何等嬌美可愛呀!當時巴黎教會正受到香港影星的所謂新約教會邪靈打擾的影響,有二位弟兄姊妹弄得瘋瘋顛顛,一會兒叫天使,一會兒叫鬼怪。我的二個孩子也受了驚怕,夜間要把聖經放在枕頭底下睡覺,更不敢獨自一人進廚廁了,但重生的那一夜他就不怕了,他一個人從我房間,經過黑暗的客廳,再經過他們自己的房間到廚房進入廁所。翌日早晨,就把連環小說等不好的書丟進垃圾箱不要了。從小他就脾氣不好,加上體弱多病,常因無緣無故大發牛脾氣而被他爸爸打罵,但重生後他的脾氣大大改變了,按當時而論是我家四個人中最好的,因他的脾氣的改變而使他食欲進步,體重增加,他初到巴黎時六歲半,只有十三公斤半,不歲時也不超過十六公斤,只有三十五.六磅。所以重生得救,對孩子的身、心、靈都大有益處,感謝神的恩典臨到他。

  我的女兒到十三歲時才清楚重生得救,重生後她的生命也立刻有了改變。她來加拿大後也隨著同學們每天要換衣服改變髮型,每天早晨要我為她梳這樣的頭、梳那樣的頭,真是麻煩。但重生得救後,她就一反常情,一週五日上學都穿同樣的衣服,直到如今做人老師了還是如此,頭髮也自己梳了,目前她在教會中教主日學,也不是每次主日都換衣服,常是一套衣服就連續穿上一個月之久。感謝神的恩典。

(二)家庭祭壇

  晚飯後的一小段時間全家聚會,敬拜神。憶起在一九六五年,我家自英倫退修會我們夫妻靈性復興返巴黎的當時,就開始有家庭祭壇。我們於晚飯後有半小時至一小時的聚會,其中有輪流讀一章聖經,小惠在台灣只受初小一年級的教育就來巴黎,所以她是認得一些中文字,我們就要她讀中文聖經,一邊讀一邊教她中國字,後來她居然會讀中文聖經了,這也是家庭祭壇一個意外的收穫。小恩因只受幼稚園教育,一個中國字也不識,因此只能讀外文,至今他還不會讀中文的聖經,可惜!可惜!除讀一章聖經外,我們就交通一些一日中的所見所聞及學校老師、同學中不尋常的事情,各人互相了解一天中所遇到的人和事物,有需要禱告的,或為教會中弟兄姊妹的難處、病痛等代禱的,我們各人提出後就輪流每人出聲感恩禱告,靈裡很喜樂。記得有一次,小惠在車站得罪了我,使我很傷心,但我不願在外面責罵她,回家也不說什麼,只有我們兩人知道此事,晚飯後我們照常聚會敬拜神,在禱告時她突然認錯哭了,其後她再也不敢如此對待我,可見重生的孩子犯罪後聖靈會作工使她悔改。神的工作,神的管教最完善。 三、管 教

應當是愛的管教,使孩子們得到好處為原則。

  二、三十年代的中國人(台灣的,大陸的我不知道)跟著美國跑,教育子女採取美國杜威的教育原則,即自由和放任,孩子的個性不可受約束,要讓他們自由發展,他們要說什麼就說什麼,要做什麼就做什麼,要打人就可以打人,說謊、罵人、打架、偷竊、搶奪、甚至吸毒、販毒、亂交、少女懷孕等無惡不作,父母及學校都容讓他們自由,不去教導他們,你看這些孩子成了什麼樣子呢?千千萬萬父母的心破碎了,社會國家混亂不安,增加了多少的青少年罪犯,孩子們走向毀滅的道路,這一代不是完了嗎?何等可悲可痛呀!但聖經教導我們要管教子女,「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們。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廿三14、15)因此子女從小就當加以管教和約束,教導他們走向良善。我知道一個家庭是從台灣來的,父母都受過高等教育,是在台灣拿美金薪水的高級華人,兩個女兒從小進入在台灣的美國學校接受美國教育,家庭美國化,但也信耶穌,兩個女兒中學時就移民來加拿大,父親是早年加拿大的留學生,所以他就在他大學附近買了一棟美麗的花園洋房,預備他的兩個女兒將來也讀那個大學,母親帶著兩個女兒先來讀中學,父親仍然留在東南亞的聯合國機構工作,她們來加拿大不到半年就完全變了,因為她們從小就自由放縱不聽母親的話,母親也管不了他們,由於英文太好了,所以很快就交上外國朋友且是壞朋友,於是跳舞、狂歡、喝酒、亂交,且把男人帶回家中,三更半夜也不肯走,自然也沒有好好讀書了。母親氣得全身發抖,趕緊叫其夫來加,但是已經太遲了,因為他們從小就習慣於自由發展,不受約束,所以父親回家也無法可施了。後來大女兒廿歲與一個十三歲的加拿大人,同進同出,如同夫妻,父母勸她說,十三歲只是個小孩子,不懂什麼,怎麼可以結婚呢?她回答說,你們不懂,這正是目前流行時髦的。父母要趕走他們,女兒要索取生活費每月三百元。(按廿年前左右我家租屋兩房一廳只二百元左右)。二女兒與一位吸毒、販毒的黑人結婚,生了一個黑孩子,沒有錢時還回家偷東西,其父母的心都破碎了,母親氣得生了巴金生氐病。父母常到我家,看見我的孩子就罵自己的女兒不好,加拿大學校不好,教育不好,社會環境不好,歸罪他人,怨天尤人。事實是他們中了杜威自由教育的毒素,毀了兩個女兒。不久他們也把房子賣了,兩老孤孤單單的,落到何等悲慘可憐的地步,一家四個人全在痛苦中過日子,你說是誰不好呢?所以管教子女是必須的,管教可分兩個要點:

(一)處罰——用受報應處罰法的原則

  1應當根據他們的行為來處罰他們。當他們有明顯的過錯、不好的行為、不聽勸告、不順服或反抗而不得已要用體罰時,父母要在心平氣和的神態中用愛心來體罰,不要大發雷霆發脾氣的狠狠毒打一頓出出氣,這樣孩子會不甘心而生恨了,要好好的加以解釋,使孩子明白受責打的原因,那麼他們就知道是自己犯了過錯,所受的痛苦處罰是應得的,甘心情願的而學到功課。

  2處罰要有一定的原則,不可任意隨便。

  3父母所說的話要切實做到,不是說空話,要孩子對父母的話認真而聽從之。我常聽到母親在罵孩子,你不可動,不可做這個,不然我要打死你,你想這話可行嗎?真的要打死他嗎?孩子知道母親絕不會打死他的,所以你罵你的,他還是他的一套,父母就失去權威了。

  4處罰要絕對做到公平,標準要一樣,孩子們才能甘心情願,有二個孩子以上的父母更當如此,不可偏心。

  5父母應當幫助孩子從小就喜愛良善,痛恨罪惡,走向良善,多講一些受報應的故事及例子給他們聽,讓他們從小就知道作惡犯罪的報應是可悲可憐被人譏笑的,良善的好行為,就有好的報答,是高尚的、被人羨慕的,好讓孩子小小心靈先充滿良善、渴慕良善而追求良善。一旦這種美德被培養並發展起來,那麼相反的,罪惡就沒有它們的地位了。

  6父母要幫助孩子選擇朋友,給他們有利的環境,我認識一個家庭,他們突然把買進不久的新房屋出售而買了一棟舊屋,我問為何?他們說他們鄰居孩子們都坐地圍著賭錢,我們若不搬家,將來他們的孩子也要學上賭錢了,不是可怕的嗎?孟母三遷教子就是如此的。

(二)褒獎——也就是用受報應法的褒獎原則

  當孩子有好行為時,如待人和氣,體貼別人和愛別人,好的成績單,有什麼成就時,父母也應當立時褒獎他們。

  1稱讚:孩子有好行為、特別聽話順服時,父母當立時給他們口頭的稱讚,他們得到稱讚後,心中有了喜樂,知道父母歡喜他們,此後他們就會努力的向這方向去作。如把自己的玩具與鄰居小朋友分享時,或是關門的聲音特別小時,或安靜一小段時間自己玩,不喧鬧時,就要稱讚他們為乖孩子、好寶寶、媽媽愛你等等。稱讚常有特效,給他戴高帽子,誰會不高興呢?

  2記分數:有好品行時或清潔內務檢查時,可以給他們分數以獎勵之。我記得小時候住讀,每日有老師檢查房間、床鋪、清潔等。在做得最好的名字後貼一個金星,次好的貼一個銀星,不好的貼黑星,學期結束時則計算分數分別給獎品。孩子在家也可用此法教育他們。

  3獎品:有時父母也可以買一些孩子需用的或他們喜歡的東西,當他們有好品德時或有好成績時獎賞他們,鼓勵他們更努力向上進取成功。也是學校教育所採取的方法。 四、父母要把時間和精神給子女

  尤其是母親,因為母親是孩子們最偉大、最重要而影響力最大的老師,對教育他們負有最大的責任。有的母親則不然,孩子出生後就由佣人、奶媽或保姆照顧養育他們,母親只看到孩子的身體健康沒有毛病,穿得漂漂亮亮的,就認為已經盡到了母親的全部責任,有時也把一點休閒的時間給孩子,與他們說幾句話就夠了,這實在是太沒有對孩子負起母親的本份了,沒有給孩子母愛,這是多麼可悲的現象。

  有一個母親見證說,她最少每天有固定的一個小時完全不斷地陪著孩子。在這一小時內,她整個精神和注意力都集中在孩子身上,好像與成人有要事約談一樣,她用這段時間與孩子個別面談,參與孩子的計劃,了解孩子的個性和興趣等,並指導孩子和影響孩子走向良善、正當的道路。在這段時間中,若有任何其他事情:如客人來訪、特別事故,電話(掛起不通)來打擾他們,她都把它撇在一邊,不理會它,用我已經有了約會來回絕一切。後來孩子長大成熟後,母親則成為他們最親密的朋友,他們會把他們的計劃,高興和煩惱等大小事,甚至婚姻問題帶到母親面前,他們總相信母親會完全了解,同情他們的,他們也會尊重母親的意見勝過其他的人,看重母親的贊同勝過其他的人,母親一直成為他們知心、知己的朋友和顧問,而他們則成為母親無窮的安慰,多麼美麗呀!

  我認識一個母親,她因喪夫之故,所以要出外工作,她是一個護士,為了生活也為了多賺一點錢,因此她整天在外忙碌工作,卻把她唯一的兒子置家而不顧,讓他獨自生活,兒子很小就獨自在家,慢慢長大就與鄰居孩子們玩耍,打架,也沒有好好讀書,母親也沒有時間來過問他,以後就成為無照管的野孩子了。到了廿歲尚一事無成,到處沒有他的份。可能也受人欺侮凌辱,他心靈虛空,孤單無助,感到世界上沒有人理他、要他、愛他了,就用刀割破手臂大血管自殺。經急救幸而沒有死成,但精神受打擊而致神經失常。母親實在太愛他,因他沒有父親,所以出外工作,想為他多賺點錢。母親見情況嚴重想盡方法要挽救這個兒子,但一切都太遲了。母親很慘痛的來到我家的禱告會,請我們為他的兒子禱告,(她是說廣東話來到語言不通的國語禱告會,可見她為子之心切也)並希望承恩能夠給她兒子一點幫助。於是我們去探訪他們,承恩向他傳福音,告訴他耶穌愛世上每個人,也愛他,要他接受救恩,神會幫助他的。我們也去了幾次,承恩特別為他禱告,也想請別人去向他傳福音,但他總是靜靜而坐,默默寡言,不聲不響,沒有什麼反應,是一個呆痴的人,母親因不常與他來往,雖然住在一起,但也沒有語言上的交通,原因是兒子只懂英語,不懂廣東話,母親的英語又不夠表達而致母子言語不通,何等痛苦呀!以後聽說精神病加重進精神病院住院,成個廢人,多慘痛呀!母親們,當你的孩子需要你的時候,你要把你的時間,精神給他們,和他們多談心吧!

五、把子女交托給神

  無論如何當將你的子女交托給神,讓神來照顧、教育、保守、帶領他們走正路。萬一孩子走邪了路,落在過犯罪惡中時,父母已無能為力,這時更要把他(或她)交托給神,為他們禱告,迫切的、不斷的禱告和祈求。神會改變他,要相信神的大能。我在此給你們介紹一個世界上最偉大的母親莫尼加,她的兒子是鼎鼎大名的奧古斯丁(354|430),他是從主耶穌的使徒以後直到馬丁路德(1488|1546)改教之前,在教會史中最受人注目的人物。但他的早期是一個大罪人,以後成為一位當代最偉大的聖徒。他的一生極不平凡,曾寫過三百本書,如今還是教會人士所研讀的。他有了不起的天才,但從小就陷於罪惡裡,說謊、荒淫、打架等等。十六歲時就結交一群壞朋友,沉溺於尋歡作樂、亂交、情慾之中,終日荒淫度日。中學畢業後仍是遊手好閒,無所事事,也就更加墮落了。他的母親見他瀕臨地獄的邊緣,憂心如焚,請求他不可與女人亂來,尤其是那些有夫之婦,他置之不理,輕視母親的教訓,變本加勵的更是遊蕩,無惡不作,以作惡作壞事為誇耀的樂趣。進大學後更糟了,把女人帶回家同居,姘居,過著極度荒唐,敗壞的生活。並且背棄神,嘲笑主耶穌,使他的母親大大生氣,把他趕出家門。但他的母親為他的靈魂將滅亡而痛哭流涕,比那些因愛子去世死亡傷痛的母親更是傷心難過,心被破碎了。他母親看他為一具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何等傷痛呢!她一直不斷的為他祈禱,她每天早晚二次俯伏在地流淚不止痛哭祈禱,一天中每時每刻都在為他祈禱,不住的禱告,直到他三十三歲才被神光照,蒙神恩典悔改重生了。他的母親聽見後因過度的喜樂而哭泣,她的心願得償,神應允了她的祈禱,使他得到重生。受浸歸主後,他的生活立刻大改變,放棄女人,決心過貧窮、聖潔、順服的生活。他的生活就是祈禱、讀聖經、工作、寫作及服侍別人而成為當代神的大僕人,偉大的神學家,屬靈的偉人,造福於後代。這一切都是藉著他的母親為他付出極大祈禱的代價,才挽回她兒子的一生。奧古斯丁在他母親的安息紀念會中,他很感激的說她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母親。曾兩度賜給他生命,一次是在她腹中,一次是當他死在罪惡過犯中時,她為他祈禱,神賜給他新生命,重生了他。他的母親莫尼加至今還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多偉大呀!倪柝聲弟兄,今代中國教會偉人之一,他也是由他母親的影響而信主耶穌的,所以母親在家庭,在社會,在國家,在人類中是多麼重要的人物呀!願姊妹團契的母親們,都是成功的母親,將來我們教會中也出聖人、偉人,來榮耀我們的神。

  最後我來見證我在巴黎經歷一件可喜的事。遠在廿多年前,有一個越南華僑家庭從香港移來巴黎。大兒子是不良少年,在香港已交上壞朋友,也參加不良少年的幫派,不好好讀書,是個問題人物。他的父親也嚴嚴的管教他,甚至用繩子把他綁在椅子上,重重的體罰他,關他。一切都無用失效,甚至他母親還想把他送進少年感化院去感化他。後來不良少年還找到他們家中來了,父母對這些無法無天的野孩子也無能為力,怕將來經常來打擾惹煩惱,於是父親結束在香港的生意,把房屋賣掉,全家搬遷來巴黎。母親是個愛主、敬虔的基督徒,她來巴黎後就到教會找我,告訴我關於她兒子的事,請我為他禱告。他們全家都來教會敬拜神。這個孩子比我兒子大四、五歲左右,那時大約是十五、六歲的少年人。來巴黎後他失去香港的壞朋友,但與我的兩個孩子玩的很好,也參加我家的教會青年團契。按當時巴黎教會還很小,沒有少年團契,我的兩個孩子也是參加他們的聚會,他居然也在團契中洗碗服務,他洗得很乾淨。我告訴他的母親說,你的兒子在團契中洗碗,很乾淨,也很有禮貌。他母親很驚奇,因他在家中是什麼都不動,而且還很兇惡,大家都怕他。他甚至打祖母,有一次把祖母推倒在地。那年有葛培理歐洲大佈道會,我們也帶他去參加,神的恩典臨到他,他就在佈道會中接受主耶穌重生得救了,他的家人尚不知道。過幾天我打電話告訴他母親向她賀喜,他母親歡喜極了,她說怪不得這幾天他安靜了許多。她在整理房間床舖時發現他的枕頭下有一本戴德生傳記。從此他就改變了,好好讀書。高中畢業後,進入美國的M.I.T.麻省理工學院。現在是一個工程師了,也是一個好基督徒。有一個假期他回巴黎的青年團契見證神如何改變了他的生命。他的改變也是由於他母親迫切、不住流淚為他禱告。他的母親就像奧古斯丁的母親莫尼加為他的兒子祈禱一樣。她告訴我她在香港每天早晨都去教會守晨更禱告,天天不斷。就是香港颳起最大的颱風,她也不怕的照常去禱告。她見證說,就是最大的颱風,神都保守參加禱告會的人來往平安無事,因此也使我增加不小的信心。我也見證說,我家週六的禱告會,已經有十八年之久,也是不因氣候風雪而停。雖然有時也遇上大雪,總有人來,神也照樣看顧,保守大家平安來去,感謝神的信實、慈愛永遠長存!阿們!(九二年二月十五日於姊妹團契)

■摘自「虹」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