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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秀英姊妹給教會的幫助(二)

鄭 許 純

(四)你也不聽話

  我有三個小孩子,每個只差一歲。當他們小的時候,實在是吵得我頭暈腦脹。家中又沒有幫忙的人,一切都要自理。加上男孩子比較頑皮,更是叫我感覺重擔。我常向侯姊妹訴苦說:「××是怎樣的不聽話、不用功、不……。」她聽完之後,既不體貼,也不表同情,反而冷冷地說:「你也不聽話、不用功、不……。」話雖不是正一樣,但意思是這樣。當時我雖不大以為然地苦笑著,但我到底是尊敬她,所以也就沒有反駁什麼,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我知道她說的是她所知道的;我也相信她說的不錯;我的頭腦也明白她說的必定有它的道理;但是,我到底還不領會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啊!一直到幾年後的去年,我們搬家來岷里拉了,侯姊妹也已經回天家去了,主才開始逐漸地帶我進入這實際的經歷中。

  由於這一點的被開啟,實在是我學習跟隨聖靈走生命道路的一個大轉機,並且當我以此經歷與姊妹們交通時,她們也同樣響應,同樣蒙恩。因此,我甚盼望主若願意,也許也能藉此小小見證讓各位讀者兄姊們也能一同蒙恩,豈不是更哈利路亞,更感謝主麼?

  好,為著讓兄姊們能更具體地領會,我願意把自己的見證比較詳細地地交於後:

  關於小孩子不聽話的事:主在我身上的帶領可分為三個階段。1、責打刑罰。2、責備開導。3、自責咎己(自己悔改向神認罪)。

1、責打刑罰

  以前在台灣的時候,孩子們還小,一不聽話時,先是提醒;再不聽話時,就加以警告了!如果一再一再地警告,還不聽話時,那真是無法再忍時,只好責打他們了。(有時候是刑罰),但結果收效甚微,幾乎等於沒有果效。並且叫孩子為要避免責打刑罰之苦,因而不得不動用小腦筋想出更高明的犯罪法。這樣一來更是惹動我大發肉體,因而失去主的同在。結果弄得自己靈裡烏煙瘴氣,母子之間兩敗俱傷,使仇敵撒但坐享漁翁之利。

  至於責打孩子,主在我身上還有一齣很有趣的帶領。如果記得不錯的話,明顯最後三次的責打,因主對我這血氣的動作,也是忍到無法再忍了,因而給我來個警惕性的教訓。如果我記得不的錯話是這樣:有一次我用一支新買來的雞毛撢子使勁地打下去,結果雞毛撢子斷成兩截,原來沒有打在孩子身上,卻是打在樓梯的欄杆上。又有一次,我舉起手用力打下去的時候,不曉得鉤到什麼東西,我的手錶鍊斷了,手錶掉了,還好,主保守手沒有受傷。還有一次最好笑的,就是我忍不過氣狠狠地跑過去要打孩子的時候,因地上太滑了,竟滑跌了,摔得後面很痛哪,還好,主保守骨頭沒有斷。自從這三次主連著教訓以後,我心裡醒悟過來了,我深知道主非常不喜歡,不印證我那樣隨老亞當之意,發大肉體之怒責打孩子了。

2、責備開導

  弟兄常說不要打了,還是好好開導他們罷。事實上打沒有用,他們已經大了會懂了。由於弟兄曾當過訓導主任,而且他世常站講台,所以此分工作比較由他擔任,也略見果效,不過還不大。有時候,我也附帶做一點,可是仍不成功。因為我開導的時候,仍然脫不了定罪指責的靈,孩子一聞到血氣肉體的味道時,立即反感了,自然又接受不了啦。(當然啦,如話語能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孩子定必樂於接受的。)

3、自責咎己(自己向神悔改認罪)

  這時候我們已經來到菲律賓了,孩子也大了,而且這邊念書的風氣,遠遠不如台灣的嚴格緊張,家裡又有佣人幫忙,生活比較輕鬆,也有時間常與主有美好的交通,所以比較沒有那麼多「氣」可生。只是孩子們有的時候過於活潑,近乎調皮,喜歡講半幽默半開玩笑的話。偏偏我又是個寡言嚴肅的人,所以在性情上又是格格不入了。其他時候開玩笑我還可以容忍,但在屬靈的事上開玩笑我可是受不了哪!心靈中說不出的痛苦。

  感謝主,一個人到了真是沒有辦法時,倒是好事情。嗣後再碰見孩子說調皮話時,我也不想再和他理論了,只好回到屋裡,跪在主面前,起先想要替他禱告,但裡面說,不是的,於是主光照了我。主向我的心說:「你說孩子不敬畏主,口是心非,你自己更是不敬畏主,你自己更是口是心非。你在人面前禱告得多麼感人,多麼動聽啊!但你背後實際的光景又是如何呢?你說孩子不聽你的話,你豈不是也不聽我的話麼?」主藉著孩子在我面前的光景如同一面鏡子,反照出我們在神面前的光景完全一模一樣。××是我的孩子,我是神的孩子。因著自己從孩子身上嚐到了孩子不聽話時,母親所感受的是什麼味道,所以更能體會到我們給神的為難是什麼味道了。

  感謝主!經主這樣光照之後,我也就很自然的不大願意再責備孩子了。什麼時候遇到孩子又不對了,自己就先到神面前認罪悔改。奇妙得很,我這樣一次過一次因著孩子的過錯而自己到神面前認罪後,主就在孩子身上作工了,叫孩子逐漸逐漸地改變了,並且進一步藉著兩次青少年特會,他遇見主了!主也復興了他,整個人明顯地改變了。不但在屬靈生活上有了轉機,在品行方面也有了進步,在學校裡被推選為學生會的領袖;在學業方面他已知道奮發自強,甚至暗暗盼望主能叫他以最優越的成績從中學畢業。  

  我的重點還不在乎這些事情本身,我的重點乃是:小孩子不聽父母的話,就是說出父母(神的兒女)在神面前不聽話。當父母在神面前悔改認罪(常正是與小孩子在父母面前所犯的罪一樣)後,主自己就會興起人、事、物來教導小孩子,使小孩子經過主的管教而改變,甚至遇見主而得主復興;父母本身更是學習了生命的功課,大大蒙恩了。感謝主。

  關於佣人做得不好的事:在菲律賓幾乎家家戶戶都有佣人(因工資便宜,每月只菲幣六十元,折合台幣三百元而已)。感謝主,我們搬家自己住的第二天,主就應時為我們豫備了一個很好的佣人,只是我們之間話語不大通,所以佣人常不大領會主人的意思,以致常常做得不好。

  有一天,弟兄要我叫佣人去買一個可以現吃的木瓜,同時我也叫她買一些熟了的檬果。結果她買來一些簡直可以丟在垃圾桶的爛了的木瓜,弟兄一見之下就向我埋怨,我也就遷怒於佣人了,於是向她大發脾氣,所以她就很不高興。正好佣人的母親病危,派四個親戚來催她回去,她就決定回去了。當我向佣人發脾氣後,聖靈在我裡面責備得非常厲害,弟兄雖與我一同向主認罪求赦免,但已無法挽回佣人決定回家的局勢了。最後只有隨引導交通一點款項給佣人,作為送給她媽媽的一點醫療費。佣人接受後可能相當受感動,佣人既然回去了,姊妹們就建議另僱一個或僱一個洗衣服的,但我總覺得此次佣人回去是因我犯罪,主刑罰我,所以我必須接受管教。同時向主認罪說,主啊,如果你認為我還需要一位佣人幫忙,那末就求主感動這位佣人再回來,感謝主,過了將近三星期之久,佣人果真回來了,並且這一次回來,不但她變乖(聽話)了!連弟兄和我也變乖(不敢隨便發肉體)了!此後如再發現佣人有甚麼事情做得不好時,也許因為受了教訓,所以就不想生氣了,反到主面前去求問,主阿,我也是你的僕人(佣人),是不是我在你面前也像這佣人做錯了事情呢?這樣一來,我自己倒蒙了光照,自己先得到益處。慢慢地,我的兒子就說了:「媽媽最愛佣人,佣人是媽媽的妹妹。」我說:「好啊;你就叫她阿姨罷。」不但如此,我這個佣人竟然能做好幾個人的事。當隔壁鄰居沒有佣人時,她每週三次過去幫忙將近一年之久,我弟弟家裡沒有佣人時也常來借用。還有她還可以陪老父親到海邊去散步,坐雙層車。這樣一來,我家佣人竟然變成一個很能幹很難得的好佣人了。

  其實前後都是同一個孩子,同一個佣人,所有的關鍵乃在乎我們在主面前之一轉,一切都好了。所以現在不再說孩子不聽話了!也不說佣人做得不好了!因為只要我們先在主面前聽話、做得好,那孩子也聽話了,佣人也好了,其他的事情觸類旁通都可以應用得上。 

  這是主藉著侯小姐給我在實際生活上一個極大的幫助,無論甚麼反面、不順、不如意的事情臨到時,都是我不對、我不好、我不行,只要我肯到主面前承認我的不對、不好、不行,那麼一切難處都要帶過去了。不但自己先蒙恩了,對方也得到益處,神更是得著榮耀,哈利路亞,感謝神。

(五)信徒的病是由罪來的

  信徒的病是由罪來的,不但我們的姊妹是這樣見解,據我所知道的慕安得烈弟兄,還有宋博士也是同樣的看法。(我深信其他主的僕人或使女們看法也是大同小異。)

  不過在這裡我必須有一點聲明:不錯,病是由罪來的,但並不是說沒有病就沒有罪了。再者這裡所說的罪還不重在那些道德上的罪(當然那些道德上的罪也包括在內),而是重在違背神的命令與神的旨意脫節的那些罪。

  有一次我跟一位姊妹出去看望,在車上的時侯她就說了:「我最不阿們『病』是由罪來的這種說法。」可不是麼,那個生來就瞎眼的人,耶穌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的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還有拉撒路,聖經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耶穌聽見就說,……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十一3、4)有人也提到保羅身上的刺,(這不一定是指著病說的)此外還有許多是因違反天然律,或魔鬼的攻擊而來的,這都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當然有更多的時候是神的管教。

  好,我們平心靜氣慢慢來談吧,我不是要跟各位辯論,我乃是要根據主的話與各位交通交通。

  1、不錯,的確有的病不是從罪來的,如生來就瞎眼的,以及拉撒路。但這種病只有一個目的是要顯出神的作為來,或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所以這種不是從罪來的病,更不需要假借任何醫生醫藥了! 

  2、保羅的刺(不一定是病)即便是病,試問牠的原因是什麼呢?請看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七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這裡清楚地說明,此刺的原因是為免得保羅過於自高。屬靈的驕傲也是罪。認真說來,能有資格患像保羅這種三層天啟示的屬靈刺者,為數也寥若晨星。

  3、至於那些違反天然律都更是罪了,為什麼天氣冷時你不多穿衣服以致感冒了呢?為什麼下雨時你不用雨傘以致淋了雨著了涼呢?為什麼你不節制吃了那麼多花生以致瀉肚子呢?……可能事前恩膏都在提醒你,但你卻不聽從,可能主也藉著外面的人、事、物、環境在提醒你,但你卻不順服,這不是罪是什麼?反而有的時候是被迫的,是不得已的,或是無法避免的,奇妙地在那種無能為力的情形下,主倒是常聽你的禱告,保守事情平安過來了。按理該病的卻沒有病。

  4、連魔鬼的攻擊也是這樣,彼得前書五章八節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意思是說魔鬼也只能攻擊那些可吞吃的人。就是那些不謹守、儆醒,那些不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的人。換句話說,就是不堵住破口漏洞,給魔鬼留地步的人。魔鬼看見有縫可入、有機可乘,牠就趁虛而攻擊你了。這些破口漏洞、這些給魔鬼留地步,認真說也是罪。

  5、至於神的管教更是著因罪了。當然是我們有什麼不對、不合祂的心意,所以祂才要管教我們。認真說連以「病」來管教我們到底還是少,甚至沒有。不過我們往往把因犯罪而生病當作主管教的一種,這也沒有什麼不可以。

  6、根據主的話是這樣:「又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 )

  埃及是豫表世界,埃及人的疾病是豫表世人一切的疾病。這裡清楚地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是豫表信徒,信徒生病的原因:一、不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二、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三、不留心聽耶和華的誡命;四、不守耶和華一切的律例。換句話說,就是不聽主的話(聖經),不跟隨恩膏的教訓(聖靈),也就是指著與主的旨意脫節,或甚至與主的旨意違反相背的生活行動,這都是信徒生病的基本原因,這可能是信徒百分之九十九之生病原因。

  自然我們也可以引經據典地解釋我們的病不一定是由罪來的,這樣也許對於我這個病人的面子上好看些,免得人家看見我病了就想我大概是得罪神,或不活在神的旨意中了……。不錯,這樣叫人對我們估價高一點,但對我們實際上有甚麼益處呢?所以一個真正蒙恩的人,乃是每一次身體軟弱或疾病臨到時,就先求主光照,到底又在甚麼事上得罪主,或與主的旨意脫了節呢?既經主顯明後,就向主悔改認罪,這樣我們的病就必得著醫治。這樣罪惡出去,活水進來,靈魂體均再次蒙恩得力,並在祂的聖潔上多有一點分了。這是最蒙恩、最蒙愛,也是最蒙福的路了!並且我們若堅信不疑惑,根本也不需要藉著醫生醫藥就可以得到主直接的醫治哪。正如主的話說:「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詩一○三3)「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此外還有許多經節,不必再提了。

  主的話怎麼說,求主恩待我們就怎麼信吧。讓我們一同向主認罪,求主開恩可憐我們的不信。我們的小信、我們的疑惑,以致主醫治的大能無法彰顯在我們身上。千萬不要再來粉飾自己的不信、小信、和疑惑,而來曲解主醫治的大能,甚至來迷惑幼稚信徒的心。

  我們的軟弱不信是一件事,但主醫治的大能、可信又是一件事。請記得神蹟是神的大能在人的信上彰顯出來。當然連信心也是神所賜的,叫人沒有可誇的,一切全是神做的。

  關於病是由罪來的,認罪以後不必再藉醫生的手,病就可以直接蒙主醫治的經歷,在信徒中必是很多很多,根本不需要我再來作自己的見證以證明這件事了。但不曉得為什麼,當我要繼續寫下面另外一點時,耶穌的靈卻不許,祂一定要我回頭來寫自己的見證,那我只好(其實是不敢不)順服。

  自從一九六三年神醫治了大兒子的「小兒變質腎臟病」之後,主就逐漸逐漸地帶領我經歷神醫的實際。十二年來,蒙主保守,除了藉著牙醫替我拔牙及配假牙以及藉著驗光配眼鏡外,我都沒有找過醫生,連內服的便藥也沒有用過。難道這十二年來我都沒有病麼?有啊,而且還不少哪,那麼怎麼好的呢?都是藉著認罪禱告,主終於一樣一樣地帶過去了。我當然無法全部述說,只能照主叫我想起什麼我就說什麼。

(1)風吹棉花腦

  一九六三年左右,我發現我的頭腦如同一團棉花鬆鬆的快要被風吹散一樣,那時候看見什麼東西都會搖,有時候一個變成兩個,自己很怕過馬路,睡覺時必須用大手帕用力捆緊頭部,不然頭腦就好像快要散開飛掉一樣。雖吃點補腦的食物也不見效,檢查牙齒也不是由牙齒所引起的,甚至忍痛花很多錢請教有名的中醫,也吃好些服很貴的中藥還是一樣。那時中正路見證剛開始,有一天我們讀到使徒行傳三章四節那裡,主藉彼得醫治那生來瘸腿的。「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徒四10)這經節很厲害的扎了我的心。尤其是讀到四章三十節那裡:「……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這兩處聖經叫我信大得堅固。於是我回家後就把放在菜櫥的那服很貴的中藥丟掉了!奇妙,風吹棉花腦卻好了。(現在我也記不起來是立刻好或慢慢好呢!)

(2)婦科的病

  中正路小小的見證既被主興起之後,因著祂的憐憫,那時主特別量給我的一分服事,(到今天還繼續著)就是不大會體貼人情,也不大願意去考慮利害得失,一心一意只願意盡量跟隨聖靈所給我的感覺或說話或行動。其實只要存心對,不要怕,只管跟隨聖靈,祂自然會教導。別的兄姊如何主倒沒有量給我去改正他們,惟獨弟兄,主卻非常量給我這分服事。並且是我越是不放過,越覺得主的同在。有位同工說,單看主在你們身上「六親不認」的作為就夠叫我們感覺主實在在我們中間。(話語雖不正一樣,意思卻是這樣。)但到底人還是人,有時候弟兄也有點受不了,不過他已經是蒙恩敬畏主了。有一天他對我說:「(意思是這樣)我並不是不接受主藉著你給我的改正,但我不願意你公開拆我的台,其實你可以在背後跟我交通,那不是大家都好麼?」我聽後也覺得很有道理,並且自覺未免太傻了,也覺得實在太對不起弟兄,若不是他在主面前蒙恩,恐怕早已吵架了。於是我就接受他的要求不再作人所以為愚昧的事了||公開拆弟兄的台,推翻他的寶座。但是我身上婦科的毛病卻來了,而且是越過越厲害。自覺是不良的症候,我躺在床上一直往不好的方面思想,越想越不好。……正在想不開時,裡面忽然來了一個感覺:「你到底是要顧惜你家弟兄寶貝的面子而躺在床上生病呢?或是仍然不顧一切再跟隨聖靈在你身上隨時的帶領呢?」呃!我醒悟過來了,我裡面來了力量了!於是我又起來跟隨聖靈了!……我身上這婦科的毛病也就不藥而癒了。

(3)右手臂上長個小瘤,且常常發痛

  那時我已在文字上開始有點服事了,由於右手是文字服事時最主要的工具,所以每逢酸痛時,我就不得不停下求問。原則上什麼時候手痛了,什麼時候就不寫了。最明顯的是有一次因××中學一時找不到合適的校長人選,於是董事長及董事們合力勉強弟兄一面服事主,一面兼校長職……弟兄經不起他們人情的包圍、好意的勉強,終於答應了。(自然他自身也有些世界之攙雜)既然答應了就得設法向×大申請補發畢業證書。(原來弟兄於×大學畢業後應服務一年方能得到畢業文憑,但他在服務期限未滿以前因主愛的激勵,要他放棄職業全時間事奉主。)當我替弟兄抄寫申請書時,不但一連抄錯了兩次,而且右手臂作痛,但弟兄無論如何一定要我替他抄完。申請書寄出去了,結果惹來了一場麻煩。×大不但不補發文憑,反而要弟兄補服務一年。後來因弟兄又要到南洋來,所以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右手作痛自然也是因右手使用的時間太長了,但也有主更深的意義在其中。抄寫時手痛,又一連錯兩次了,就是主不印證,切不可再強項,此後每逢手痛時,我一面問主原因,一面就暫不做文字。以後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不但手不痛了,小瘤也不見了。感謝主。

(4)差一點半身不遂

  弟兄既然無法兼校長職了,那麼他們目標就轉向我而來。他們只盼望我掛個名就可以,因為我有文憑,資格也夠。他們用各種理由說服我,於是我也勉強答應了。(自然也有攙雜)那麼他們幾位校董就出去開會接頭了,我在家裡洗衣服時突然間好像半身不遂了,不是左右,而是上下,幾乎無法行動了。我趕快向主認罪求饒命,並一再求主攔阻他們出去進行接頭的事,結果主憐憫了我,聽了我的哀求,終於醫治了我,也救了弟兄和我免變成羅得嫂(鹽柱)之悽局。感謝主。

*  *  *  *  * 

一九六九年新加坡陸忠信弟兄寄一本「論神醫」的翻譯稿子來台灣要託弟兄代為付印。弟兄因為忙,要我先把原稿看一遍,因為陸弟兄字跡近行書體,排版工人看不懂,必須盡量改為正楷。當時我還沒有感覺,直到書出版後我才有一點感覺,為什麼陸弟兄要寄此書來台印刷,而且最先經過我的手呢?深信此中必有主的用意。感謝主,那時祂也賜給我一個謙卑的心。主向我說:「別想神醫你已經懂了,也有不少的經歷了!你身上不是還有四個毛病麼?頭暈、風濕痛、雞眼、還有痔瘡。雖不是大毛病,但同時發作時也叫你夠受不了哪。」

  於是聖靈要我跪下恭恭敬敬、認認真真地詳細讀它。主還不要我讀得太快,祂要我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地讀它。結果才讀完頭二章,主就向我說話了。我身上當時的四個毛病就說出我四個屬靈毛病。(慕安得烈對於信徒的「病」,也覺得是由罪來的。)

(5)拜偶像

  原諒我在主裡說實話,由於主的量給,侯姊妹是我有生以來所遇見最令我尊敬的屬靈人,因為太尊敬的緣故,竟不知不覺喧賓奪主把她當作屬靈偶像看待了,雖然我自己也知道,但就是無法自拔。那時候侯姊妹常常出國,我實在很想念她。有好幾次太明顯了,我一想念她,我的頭就暈了,我立即知道,於是向主認罪,結果頭暈立即好了。如此經過幾次之後,我深知道神是忌邪的神。祂愛的妒嫉,不許我以別神代替祂(耶和華)。雖然這個難處一直到幾年後的今天才算完全被帶過去,但在過程中,神確是在我身上這樣做過。

(6)週身風濕痛

  患此病者都知道氣候轉換時或遇風、遇水、遇冰冷時,風濕痛就更厲害。主就對我說:「你的屬靈光景也是患屬靈風濕病,常受人、事、物環境所影響。」感謝主,從那時候起,主就帶我開始學習盡量不再看人、看環境,只看主、單純跟隨祂,更是學習按著恩膏的教訓活在主面前。至於什麼時候風濕好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我現在風濕痛已經完全好了。

(7)腳底長雞眼

  走路會痛,所以我在台灣的時候幾乎全以單車代步。雖不是大毛病,但走起路來到底不自由、不方便。主就向我說了:「你屬靈的行動上也是有如雞眼般地不自由、不方便、受限制。」因此從那個時候起,我就非常留心恩膏在凡事上給我的教導。感謝主,到現在雞眼也好了差不多十之八九矣。

(8)痔 瘡

  說起來話可長了,這痔瘡在我身上己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了,不過開始為患是近七、八年來的事。那時因婆母入院手術,我因忙上加忙,睡眠不足,、火氣上來,以致痔瘡發作,天天出血。主對我說:「你的約櫃被擄到非利士大袞廟去了。」

  前面所說的那些疾病經過認罪悔改後,主都一樣一樣地醫治了。唯獨痔瘡這個毛病,直到現在主還未完全醫治。(其中有幾度呈現痊癒狀態)不過藉著這個毛病,主叫我學習許多寶貝的功課,是講台聽不到的,也是書本看不到的,並且藉著這個,現在還繼續在主恩待中。因為這個東西叫我得到的恩典太大了,不過目前還未到結束階段。所以這一個得留等將來主若願意再詳詳細細交通罷!

  如果疾病時,完全藉著醫生醫藥的方法治療,那我們在主面前所蒙的恩太少了。如果疾病時,光到主面前尋找病因,而向主認罪悔改,然後求主直接醫治,當然這樣在主面前所蒙的恩就大多了。目前信徒對於疾病的態度可以說都是介在此兩者之間。自然靠主多一點,蒙的恩就多一點;靠醫生醫藥多一點,蒙的恩就少一點。總之,蒙恩之程度與靠主的多寡成正比。

  末了,我還要聲明一點,有的兄姊對此段交通有點不贊同,請你也不必為難,你還是照著主給你的帶領,疾病時去找醫生吃藥吧,願主也祝福你。

補充:

  關於信徒的病是由罪來的這件事情,還有一些例外需要補充的,就是:

  1、必死的病:這是指著那些導致信徒不得不離世(也就是到了主的時候)的病說的。

  列王紀下十三章十四節:「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哭泣,說,我父阿,我父阿,以色列的戰車馬兵阿。」

  2、必須藉著食物幫助的病:提摩太前書五意二十三節:「你骨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3、由於撒但攻擊而來的病:只要奉主耶穌全能得勝的名斥責,病就離開了。

  4、因違反天然律而引起的病:不是故意違反,乃是出於不得已的,無法避免的。

  5、此外可能還有其他靈界、特殊情形所引起的特殊病。

  以上這些特殊病,可能不一定是由罪來的,讀者可以揣摩而得其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