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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性的培養(一)

路易士.利百

   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三至廿五節;路加福音第廿二章卅一至卅四節。

在書中之書--

  箴言書裡,不少紀錄著教導和訓練兒童的問題。訓導兒童無疑的是教會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箴言書第廿二章六節:「教養兒 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上文所用「教養」兩字,在英文是Train,意思是軍隊常用的「訓練」或「操練」之詞;我們訓練兒童的靈性, 也許要像訓練士兵一樣,要給他們整齊的列隊操練,要教他們怎麼服從命令,也要訓導他們怎樣佩帶武器,換句話說,用各種方法告訴隊伍中的一員,教導他們,訓 練他們,使他們知道「走當走的道路」。經上記著說,我們要不斷的靠主幫助,訓練兒童的靈性,使兒童從主耶穌那裡,行走神的道路,每個人不斷的尋求明白祂的 真理,每天都要生活在主耶穌的旨意與大能中。

  我們做父母與教師的,要教養訓練兒童,使他們真能行走「當」行的路,而不是行走他們「願」行的道路,兒童固然有些與生 俱來的同在罪惡,而外來的實際罪惡,對他們的影響也很大,直接與間接之間都會使兒童向下坡走,結果只有趨向下流。我們所讀之書中,或許人未甚同意,教育家 會有不同的觀點,社會工作者,也許有其不同的偉論,然而我們關心道德的養成,實比他們更為關切。有些人將「自己」放在兒童內心的寶座中,使「自己」擴大得 榮,我們卻使耶穌進入每個孩子心中的寶座,使耶穌擴大而得榮,引致兒童進入新的生命中。

  教會的領袖,不少已體會到工作的步驟了,工作應從教會以內的每個兒童起,絕不要讓教會中的兒童們失喪一個,為要達此目的,必須在他們尚未受到外界的傷 害之先,就要使他們得到正當的指導,以致達到拯救。多少教會的領導者及父母,往往忽略了事先訓導兒童,遂令兒童失喪,然後設法補救,這是何等愚昧的事啊! 幸而也有不少智慧的領袖及父母,已經感覺到這種處理兒童方法及步驟,是荒謬背理,愚不可及的,所以他們已經在兒童靈性之培養上,預為準備,趁著兒童未受到 外在罪惡侵害之前,就好好地教導他們,使他們接受基督,並且領導他們走向事奉主的道路。

  要達到上述的目的,為父母者應在幼年慇懃地訓練子女,遵行經上的吩咐:「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 談論。」(申六7)教導兒女,須知神說此話,並不是要從外面請些佈道家來,把本教會帶來一些短短的狂熱。祂的意思乃是說每天應給自己兒女以靈性上的培育訓 練,尤應使兒女靈性的發展與其體質智力齊一發展和進步。

  屬世的智力和體質的生命中有突發的時期,同樣,在屬靈的生命中也有其發展的高峰及危機的日子,靈命的旅程中,我以為 「重生」,就是一個山峰了,然而要達到這一個峰,倒要由山腳下先有一條階梯的道路,拾級而登,才可達的,也就是說,先行接受了基督的生命,以後還要忍耐行 走,經過靈命的小崗,越山谷的雲霞,循序漸進,靈命日豐了。然而不要因小有成就而自滿,還要奮勇向前,踏上先聖的足跡,才能登抵高峰。

  靈性上的培育,不必在太過幼稚的年齡開始,但也不應停止於晚年不加上進。在聖經中將兒女比作植物(詩一二八3、一四四 12、廿九13|14),那麼,靈性的生長最好以植物的生命來描繪了。首先把土地耕犁一番;然後放下種子。這面還未能使之生長,日光和雨露在新生命的生長 及靈性上的轉進,都是必須的。所以說果實纍纍的收穫,寓於完好的耕植中。靈裡的果實也是一樣。

  在兒女的童年期內,若是忽略把靈粒種下,那麼及至其年紀長到體智迅速發育之時,就會闖入不良的種子。是以我們必須謹防 兒女的教育,切免使之像那些沒有深根而易於暴發的菌類生命般生長,要使之從童年循序增進。有靈命的根基,才可以結果榮神,不易枯萎。茲就管見所及,分別論 之。

心田的耕犁

  即使在最好土壤的田地上,若要撒下生命的種子,土壤是必須先行犁好的,靈性種粒撒出之前,人們的心田,需要施犁,也是一樣。

  肉體的生日,與靈性的生日;有一個男童,聽見一個人有兩個生日之稱謂以後,他便說:「那麼我第一個生日,由天上降到地 面來;第二個生日,卻由地面回進天家去!」在肉體的生命與靈性的生命之間,應是沒有一分鐘失去聯繫的,那是說靈性生活應與肉體的生活相互相承的,然而要達 到如此,那麼兒童們在教育上及習慣與態度的養成上,應當由父母及教師去領導及管教。由肉體長成,進而導入重生之境。對於尚未重生得救的青年人的靈性之引 導,應當一若關心他們肉體之在胎脫時期的予以慇懃地看顧。

  青年人不但需要父母與教師的教導幫助建立信心,他們也需要父母和教師們的帶領,向那位創世的上帝面前祈求幫助。倘若一個小孩子未曾明白怎樣愛主耶穌之 先,就會聽從祂教訓的話,那麼這一個孩子真是幸福了。一個小孩子能夠從早年開始,就會把愛的心情寄託在屬天的事上,有如舊日的提摩太,從小明白聖經的真 道,那當是更蒙福的小孩了。他往下的人生將不會受到自私與惡習的攪擾而致沮喪。基此則其生活,就像大人一樣,跨步前進,走向一個榮耀的事奉人生了。

  一般兒童在生長的時期中,以自己為愛的中心,可別於以後的自信及倚賴的階段。他們的愛心自然而然的集中於自身,以己身 為愛的中心,回應他人對他的愛心與注意。所以童年時代,最好能夠以:「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四19)的經文為引導兒童們的信條,多繕釋,多設 譬,兒童便當覺得,上帝的愛是常常在呼喚他們,手招他們了。   在今日的時代中,很不容易使兒童明白「為何」當日門徒禁止兒童就主,主耶穌當日之轉向兒童愛護嬰孩,給他們親近親近,為他們祝禱,這足證主耶穌把愛的 種子放進兒童的內心,使神之愛充滿了兒童的心靈,以為試探進襲的防衛,那麼在兒童走屬靈之道路中,將感主之同在而不覺孤單與陌生。

  在各樣的教導中,必須把神的愛薀藏於內,以獲潛在之功。米爾(H. G. Mell)是一位美國著名的歷史專家,其幼年受教導之時,把慈祥的上帝作為一位無情的法官,或更視之為間諜,因此在童年時代,視上帝與地獄,一無兩樣,即 使他相信神,那不過是一個恨惡者而已。童年教導的影響,於此可見。

  「聖潔」原是上帝的基本德性,然而教授兒童的時候,都不能過於直接,應把神的聖潔透過了祂的愛,而後達到兒童中間,即使神最大的誡命,像「要盡全心愛主你的神」,及聖經中一切的教義,必須透過神永永遠遠的大愛以建立。

  我們對罪態度:罪惡猶如疾病的細菌,經常附於人的身體之內,遇到身的抵抗力薄弱之時,疾病及罪惡就發作出來了。所以我 們對於罪惡的態度,也當預為留意。當我們作工或遊戲之時,會把我們的衣服或身體弄髒,我們若不把髒的地方洗去,使之回復清潔,怎可以見人,更不能對己。這 個簡單道理,小孩也能明白,對罪惡也是一樣。經上記著說:「世人都犯了罪」-- 即使最好的人,或是我們最愛的人-- 罪惡都是與生俱來的,當然他們是知道的。他們不遲疑的去認罪悔改,那不但不是羞恥之事,反是光榮之舉,兒童明白了這個,自然也勇於改過了。然而所要留意 的,就是兒童犯了罪時,不可過於嚴厲的對付他,要坦白而簡單的去正對其事實,指出那是違犯了律法的行為,背棄道德的良知,不能以有罪為無罪,然後加以諄諄 的教誨,務使其改正罪行,那麼,在宗教世界中,可以預防異端的蔓延了。

  成年人若果自掩其罪而不加認罪,對兒童卻以嚴厲的指責,動輒輕易的在少年人身上定罪的話,那麼少年人將必設法隱藏自己的過錯了。反之,若果成年人有錯而肯承認及悔改,且能對一個懺悔的少年人予以饒恕而不輕予處罰,那末,兒童們就會自動的去承認其個人所犯的罪惡了。

  作者童年對付罪惡的一個態度:在我未得救之前,我常常要求父母親給我看電影的機會,可是他們總是不許可的,且教我知道 看電影為有罪,當我九歲的那年,偶然一次被邀請赴一個朋友生辰的宴會,我跟他們一路走,及抵達了,才發現那目的地是一個電影院。啊!我心中萬分難過和不 安,只是我未便說些甚麼呢!我的女朋友知道我從來不去看電影的,她見到我心中的不安,形諸於外了,她乃用安慰的心情向我解說,稱這部影片很好,很有趣的, 我想你一定會喜歡看的。

  凡被請的朋友,都一個一個的帶進去了,只是兩個朋友及我,還在院外徘徊著。我在觀看那些廣告畫片的時候,我心中陣陣的覺到難過痛苦,因為我知道我要與罪隔絕,不能進去,當即鼓起勇氣,細聲對我的女朋友說:「恕我吧!回家去了。」說完便走。

  我回到家裡,一跪下就放聲哭著禱告。啊!感謝神,我感覺到如釋重負,內心覺到輕鬆自由。我母親表示因我得勝而可誇。但是她轉念之間,卻說:「我以為這部影片你看無妨的。」換句話說,即是向罪妥協耳。母親所言,我內心未肯同意了。

  我既已認為看電影是「罪」,那就不應對罪有妥協的餘地。我父親又因此以一元為獎賞,讓我去看電影,那不是等同為罪的賄賂嗎?所以父親所為及母親所言,我心中都覺不對。我年雖幼,對罪是不易放過的,這種心情,我深信能代表一些兒童對罪之一種態度。

道種的傳播

  啟示錄第廿一章廿一節說過,上帝的城有十二個門,每門是一顆珍珠。一個人想走在那城中的黃金街道上,只須經過一個門就可以了。如果這個人從來未曾見過 其他的門閘,那麼他對於這個聖城進口的門及其街道,就不會賞識。我們要兒童明白和領略聖城的華麗,不一定要等到與主面對面之時,我們可以教導他們從各角度 上來察看這真理。「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的救恩意義,因為兒童的經歷還淺,要明白這個道理是不易,所以教導他們要從多邊的角度去提示,才能使之明 白。所謂多邊的角度為何?略分述之:

  1.主耶穌愛我們,為我們所作的事,比父母還要多,所以我們愛祂要勝過任何人。

  2.接受主耶穌為其救主的人,神將要視他或他們為兒女。

  3.每年之中,救火員或許從火中救出若干個人免於火害,警察也都救出若干個人免於意外之遭遇,救生員也許從水中救出若干個人免溺於水,然而神卻要從罪惡中拯救世界上的每一個人。

  4.只有無罪而聖潔的人,才得進去與神同在,若果天堂准許有罪惡的人進去,那麼天堂就不是天堂,而是地獄了。  5.基督是我們的代贖者,正像一個母親願意代受她孩子當受的刑罰一般。

  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可是基督卻捨棄自己的生命,去尋找那失喪的小羊。

  7.我們先要相信;跟著要有倚靠基督幫助的心,才能行得好,而有聖潔的生活。

  8.我們信了主耶穌之後,要在基督耶穌裡成了新造的人。

  9.神愛我們,連祂的獨生子也賜給我們,替我們死了,那麼我們認罪悔改,祂怎肯再刑罰我們呢?

  10神的兒子,要顯神跡,行奇事,將重擔變為輕省,當是容易不過的事,可是神要把我們所犯的一切罪孽放在祂身上,卻是極其痛苦的一件事了。

  11主耶穌為我們付上那麼偉大的犧牲,祂卻不向我們索求甚麼,只是我們肯信,那麼白白的救恩就得著了。

  12救恩既然是白白得來,然則基督徒卻不肯為耶穌而工作,那又是什麼一回事啊!

日光與雨露

  一粒種子埋在地裡,必須受到上帝的陽光與雨露,才能使蘊藏於種子內的生命,衝破了硬殼,使裡面的生命長出新芽來。

  人類道德修養,也像日光之與種粒,對於得救的人們,或未得救的男女,都有莫大的影響。一個人要得著良好道德,必先有主道的訓練栽培,若在得救之後,才受禱告讀經的訓練的話,根本是沒有的,要是使生命之道增長,人類道德的循序穩妥,必要受雨露般的道德沛潤才可有成。

  古時的律法乃是要叫人知罪,今日的聖經及其記載好行的往事,乃是為了使人知悔,準備重生。我們應使兒童知道聖經中真神 向他們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要以恩慈相待」、「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的各樣教訓,並要使他們明白神要期待他們遵守,且作順命的 兒女。

  然而,神對兒童德行的標準那樣高,他們即使盡力奉行,也難達到。那麼,他們就知道自己之力量不足倚靠了,必須靠賴大而強壯之神的幫助,才能達到目標。

  童年及早年道德的訓練極其重要,我們不能輕忽的,譬如架柴燃燒,事前把柴細心支架,留意擺疊,加上燃燒之火,就能造成不滅的烈火了。人類道德的訓練,也是如此,先給兒童重生的準備,及至主的靈火臨到,一切罪惡必被焚燬,那麼舊的品性要被撲滅,而新的性格就能表露了。

  決志的機會:我們按照兒童對神的領悟能力,使兒童有機會在主耶穌基督裡決志跟從主,我們切不可因其領悟未夠而阻礙他們來到救主之前。但在聖靈尚未動工 之時,我們也不可大過隨便為兒童負此責任,使他們只作外表之宣誓。然而我們若不多給兒童以承認其對主耶穌的敬愛和順服之心,他們便會犯極端的過失。我們若 果見到兒童們對主在愛心的表示之後,進到引至他們明白救恩,並且個別的帶領他們進入主恩之中,能夠這樣,則都有神跡奇事的發現。

  全班兒童之中,都有愛主之心,超過愛父母之心,每個都願意行主耶穌叫他們當行的道路呢?那麼他們雖未重生,也能看見真理已被同化了。

  一個兒童從早年已受到靈性的訓練,即或不曉得重生係在何時,然見其動作行為的表露,也能探討一二了,正如「風隨著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

  重生雖然是一個瞬間的經歷,可是這種經歷,乃畢生所難忘,也是歸依基督表現之真的開始,以後漸漸步入聖潔的生活,進而 選擇屬神的事,並且捨棄其本身的天然喜好。一個生長在基督教家庭中的兒童,其本來的喜好與傾向,必定自然而然的漸漸消滅,其品性也必向著主基督而生長。他 若是有一個教導的榜樣來見證他的信仰,那末超乎自然界能力的神,必定不斷的在其身上工作,更會在其普通的談話中,常常使人聽見聖經中的話語,其生活也必養 成了日日靈修的好習慣,而其每日的所需,將必無憂無慮的仰望倚靠神的供應。

  若果能使兒童在幼年時代體會而經歷到主的大愛,明白了救恩為確定的事實,那麼指導教養兒童的人,便應相機發問下列的問題:「你有否告訴主耶穌,你要將 自己完全獻上給祂?」「你既然明白了主的大愛,你現在預備怎樣作?」「主耶穌為你作了什麼?你應當怎樣行?」之類的問題,使兒童的靈性漸進入深。

范克與雅各

  范克與雅各是生長在基督化家庭中的幼小兒童,在他們的家庭中,每天都過著實際而喜樂的生活,因為他們常與神有連繫呢!主耶穌在這個家庭中的顯現,正如一個能給人看見,具有皮肉的家人一樣真實和親切。下面是一件關於范克與雅各家中的故事。

  一天清晨在早餐桌上,這兩個孩子正在希奇和談論某人是否屬於神家的人。他們正在一人一句的和母親討論,並且分別提出有 力的例證來,謂某人的行為失檢,動作表現是違背救恩的道理,這時雅各忽然說:「啊!我也是一個不完全的人,但你們不要說我不屬於神啊!」他們的母親跟著問 他們說:「作一個基督徒,是否必須先有完全的行為?」他們回答說:「那未盡然,不過必須對主耶穌有完全的信心,才能作基督徒。」

「所謂信心是什麼?」雅各問。

  母親解釋說:「信心的意思就是說將你自己的身心靈完全交托祂,讓祂除去你的罪戾,亦相信祂必會照著祂的旨意,使你成為一個祂所喜悅的人。」

  雅各繼續說:「我醒悟了,我常常告訴主耶穌說我愛祂,求祂使我脫離罪惡的捆綁,但是我從來沒有完全將一切交給祂呢?怪不得心中仍存憂慮,願主憐憫我,給我以完全的信賴,使我能作良善的小孩。」他說完就跪下禱告,將一切之慮憂都交託主了。

  一個年紀較大的兒童,能夠出聲禱告,接受救恩之後,應當在他自己的聖經上記錄著:「某年某月某日,我接受主耶穌為我的 救主」之類的話,以為得救之證記,並應在其得著亮光之經節旁邊作上記號,使那些經文成為他個人特享,也就成為自己的力量,那麼遇到懷疑的進襲,疑惑就可迎 刃而解了,遇到自己的混亂思想的侵襲,也可安定下來了。因為一個完全信賴真神的人,神必按著祂的應許,賜予得勝的能力,經上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 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有一個高小級的女孩子,在一個早晨的時候和主有深刻的交通,她就將此事對她的姑母談論說:「今天早晨才是我真正得救的時候;但是不要告訴教會中任何的信徒,因為他們都以為我早已經得救了。」

獻心聚會

  一個夏令聖經班結束的前一日,那些年紀較大的學生舉行一個獻心的聚會,主理獻心會的是一個初次參加假期聖經班作教員的人,她不知應當怎樣進行,也不知 怎樣領導才能使她的學生進前靠近基督更深,她只是懇切的祈求祂給這些兒童有明確的屬靈認識和經歷。所以她在獻心會中,只有一個故事,其餘的,她盡都交在主 的手裡,讓主按照祂的時間,親自指引他們。

  她僅有的故事是描寫一個窮苦人家的孩子,他自己有兩角錢,他認為非常寶貴,他一直在想怎樣應用這兩角錢。一會兒,想到 那些好玩好看的東西-- 飛機,一時又想到兒童遊樂場騎一次小馬,忽然又想買一頂小草帽,他對著店舖的窗櫥望著,那兒又有美麗的手帕,有名貴的信箋,這些東西可以買了送給母親表示 自己的心情,啊!寶貴的二角錢之用途,弄到小腦袋紛擾了。可是經過詳細思慮之後,他決定將這兩角錢獻給那位對他最好,為他犧牲了性命的主而用。所以他每次 手指頭碰到那些銅板的時候,都能自制,不肯拿出用掉,直到一個主日禮拜的時候,他才將錢投入奉獻箱中為主使用。

  這個故事講完之後,這位女教員就輕輕的禱告說:「主啊!故事已經講完了,次一步驟當如何?」當下她請那些已經接受主耶穌為救主的兒童到面前來,與她站 在一起,又繼續向他們講及基督耶穌為他們所成就的一切。那些站在前面的小孩們,因此受了感動,一一的表示他們也如何愛耶穌。瞬息之間,出乎她意料之外的事 來了,那些坐在原位的小孩們,都一個個的受了感動,向台前走來,他們也要站在主耶穌的一方了,其餘的小孩們也一個個的走向前面來,直到最後一個男孩子也跟 他們站在一塊。啊!這位教員不得不覺希奇了,因他們沒有受到任何人的邀請,也沒有受到任何人的壓力而來的。腦海中浮著很多問題了,他們是來到主的面前嗎? 每個到主前的人都是出於真實嗎?從他們的臉上觀察,每個人都表現極其懇切,他們各自站著,一點也沒有理會到站在自己左右的是誰呢?在這情形之下,絕不像初 小級的兒童通常聚集,主的動工,誰不希奇啊!

  這位教員覺得太高興了,默念中知道這些孩子的需要各不同,於是建議他們各自默禱,叫他們默默而自動的將心中之事,向主 傾吐,並向主申述,為什麼要走向前來。默禱之後,教員開聲那幾句簡短的禱告,這些兒童既然肯到主面前來,她又更領兒童再進一步,叫他們將心中的感動,盡量 表出,所以她建議大家再唱一首詩,跟著讓他們將內裡的熱心表達於神人之前,在他們未歸原位之先,每人都立志要在那個禮拜為主作些工,雖然他們所想的事也跟 著年齡而幼稚,但是極其切合而實際。

  這位教師繼續領導他們六年,結果明白他們對於救恩的道理雖或已經很清楚的聽過,可是真的明白其中之奧秘,都還屬少數,然而從他們初次的表示看來,真的每個都向前漸進了,但了然在胸,真的接受救恩者,大多收穫於其後的幾年中。

  猶太的兒童,年紀到達十二歲的,他們就視為「律法之子」。今日教會,因之也視兒童到達十二歲之時,才可給以教導,是以 把兒童未到十二歲前的靈性忽略了。我們要知道生在今日的大都市中,兒童智力較早長成,是以領之進入研究真道,也應提前了。若果固執成見,兒童靈性必會招致 損失,不可不留意及此。

  歷代志下第卅六章九節記載:「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零十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經文的記載,更知兒童靈性的栽培,在幼稚期年,應毋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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