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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 靈 的 事

史百克

壹、聖靈的世代

  我們都知道,神是將這個世界歷史的過程,分成所謂的年代或世代;簡而言之,那意思就是說在某一段不同的時間裡,就給那一個時期一個特別顯著的性質。以 往的世代,有它們各自的特性、性質和制度。將來的世代,在新約聖經中稱為「世世代代」,它們也要有它們自己的特點。我們現在乃是在神這些特別安排的世代中 間的一個。

  我們也都知道,在那特別日子,就是那被稱為「五旬節的日子」,聖靈降臨就標出這世代的性質的轉變。在那一天世代發生了 變化。帶進了我們現在還生活在其中的這個世代。它有它獨有的特性,是和所有別的世代不同的。這固然是一般所承認的真理;但是因著不夠認識那一天所發生的改 變的性質,以致大大羞辱了主耶穌和基督教。在我們所知道的基督教現狀裡,有許多人是不榮耀主耶穌的。關於目前的情形幾乎每一個人都深感惋惜;比方說,很少 人對基督徒中間的分裂是不嘆惜的。這事和許多別的事,已經產生了一種確實不榮耀我們的主的光景;假若主能夠照著祂自己的心意而行,就不可能讓這光景存在。 那主要的原因,乃是由於不夠瞭解五旬節那日所發生的改變,以及聖靈降臨對於這個世界和神的子民所有的意義。

現代聖靈工作的特色

一、聖靈和在天上那一個人的關係

  第一、聖靈乃是與那位在天上的完全人相連的,祂乃是聖靈的異象、目標和對象。換句話說,聖靈來乃是受那位在神右邊、完全的人、神的兒子的託付,來作關 於祂的工作。祂乃是聖靈在這個世代中工作的總目標。聖靈所專注的乃是在於天上的耶穌基督,作神新創造的模型;這是第一件事。

二、人本質的改變

  聖靈在這個時代有關的第二件大事,也是緊接著第一件事的,就是使人的本質改變。祂乃是要在人本質裡作成一個基本的改變;開頭這樣作,並且繼續這樣作。這是一件非常大的事。

三、呼召一班人來與基督有生命的聯合

  第三件事就是從萬國中呼召一班人出來,使他們與基督得有生命的聯合。因此使祂的教會----教會就是祂的身體----得以形成,這就是聖靈對主耶穌自 己承擔要作的,為祂召出一班人來成為祂的身體,使那個身體與祂相配,並把那個身體歸給祂。聖靈的能力是向著教會的,藉著招聚和建造使基督的身體得以形成。 簡單說,這就是主自己的話的應驗:「我要建造我的教會」(太十六18)。我們知道主說了這話不久,就回到榮耀裡去了,我們就明白祂這應許所要作的是交託聖 靈來完成的。

四、託付和授予教會為著世界的職事

  第四、聖靈有個工作乃是託付並授權予教會,為著世界的使命和職事。我特別說到教會,極其需要強調這一點;因為它帶我們回到我們開頭所說的,就是對於聖 靈降臨的意義不夠認識,已經引起了許多軟弱和失敗。教會是受膏的器皿,乃是為著世界的使命和職事,教會的蒙召也是如此。但這已經失去了。假若教會完全單純 的站在受膏和託付中,我們必定會看見在開頭所有的要繼續存在。雖然現在好像有一點恢復的徵兆,但那個光景大半已經失去了,人已經不認識了。聖靈在這個世代 中和教會的關係,實實在在是要託付和授權予教會,執行世界的使命和職事。

  現在在這四件事上,你要看見許多別的事。我現在不想說到這四件事,只是從第二件事中說一點:


人本質的改變

  人本質的改變乃是聖靈委身從事的一種工作,祂也是為此而來。藉著聖靈的工作和權能,所產生的大改變的第一面乃是:在耶穌基督裡成就了人與神之間的一種 生命的聯接。在非常親近的、非常真實的、非常豐滿的感覺中,對神是靈敏的;人對於神的感覺,和神對人活的感覺,這些事都是新鮮的。那就是聖靈對於人本質工 作的第一方面、第一步驟。

新生----燈再點著

  這個向神活的感覺包括新約所說的新生,就是「重生」。但那是甚麼呢?那乃是某種機能的再生,藉此人就能以對神有生命的感覺。神的話有這樣一句:「人的 靈乃是耶和華的燈」(箴廿27)。燈乃是一個非常確定具體的物體,燈不是一個抽象的東西,燈乃是一個確定的物體。「人的靈乃是耶和華的燈」。當亞當悖逆 時,那燈就熄滅了。人的靈在那人裡面就不再是耶和華的燈了,光熄滅了。

  所以全本聖經都假設並指明人天然是在黑暗裡,人天生是瞎眼的,人生來是無知的,人的本性沒有生命的認識。主耶穌來到世界,以及祂的職事,都是建立在這 事實上。「我到世上來,乃是光。」(約十二46)「我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約九39)「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 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那就斷定並承認人乃是在黑暗、瞎眼、矇昧無知中。

神深奧的事

  現在把這一切集中在一節大的經節中,就是我們從其中取來作為這個信息題目的經節----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十四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

  我們實在應當讀整章聖經,我建議你若是可能,仔細讀這章聖經。這裡怎麼說呢?在第十節裡有句話:「因為聖靈參透萬事, 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那乃是和前面所說的連著說的。「神為愛他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 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現在把這陳述分析開來就是這樣:這裡有神深奧的事,那些神深奧的事乃是:「神為愛他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 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神就這樣美麗地寫出了這節聖經。隱含的解釋乃是:天然的人是被關在這一切之外的,天然的人不可能明白神深奧的事,因為天 然的眼睛未曾看見,天然的耳朵未曾聽見,天然的心思也未曾想到任何這樣的事。當亞當悖逆神時,這一切向人都關閉了。天然的人在神的事的範圍裡,完全算不得 數,是完全無能的;那是一個非常徹底、非常嚴厲,也是非常完全的說明。

更新的本能

  那末,必須有一件東西作在人的裡面,假若他要回到那個境地,在那裡一切對於他是開啟的,神深奧的事對於他乃是一本開啟的書||一個奇妙說法,說明那眼 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心也未曾想到的,都是開啟的;是給人繼承的產業。必須發生一件事使那個情形改變,而使其成為真實。事情是這樣!聖經說這不是以 後將要發生的事,這並不是屬於將來的,屬於天上的,在我們能夠看見的時候的事。不,這乃是在五旬節的日子來到的一件事。「神已經」----不是將要--- -「神已經藉著祂的靈向我們顯明(啟示)了」。保羅說「向我們」,「神的確藉著祂的靈顯明了」。燈已經再被點著,光又發出來了;那本能就是屬靈生命、光、 智慧、知識、領悟和產業的燈,已經再得著新的生命。

  那就是新生,那就是曾經失去了認識神和神的事的能力的人的靈,從死亡出來進入生命,從黑暗出來進入光明,從無知出來進 入知識,從瞎眼出來進入看見。親愛的朋友,這就是基督徒生命唯一的開始。哦,若是進到那個裡面並且抓住,而且真正每一個基督徒都真是如此,我說現有的光景 必不存在豈不是正對嗎?這只不過是非常平淡的說法而已。這樣天然的人對於神和一切神的事原來是毫無能力的;藉著聖靈的降臨,和聖靈在其新生命中的工作,那 沒有能力的人成為有能力的了。他有了一種本能,是在天然裡從前所沒有的。他是復甦,而成為活的。

  這整個的事正如我們所說過的,首要和開頭是關係到人的本能;我們必須認識這一個,因為它乃是一個要點,許多東西都繫在 這個點上。它關係到為著明白神深奧的事,藉著神的靈更新、活潑、而加強的一種本能。那不但是一件從外面得到的知識,也不僅是一件你在演講、教導、講道、信 息和書報裡所得到的東西。你能夠用許多關係到神的事的講論,塞滿你自己,你能夠讀完它們而得著各種的知識,也能分賜出去好像它是你自己的,但那仍然是二手 貨。神的靈所作的乃是將每一件事,原始的作在我們裡面;若不是如此,我們只是活在一些客觀的、在我們自己以外的一些事物上;不論它是佈道、演講、教會的或 者任何東西,在我們裡面必須有一盞點著的燈,照亮神的事。

與神活的聯合

  我們來說到與神「活」的聯合,那乃是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這章聖經後一段話裡指明的。「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我可以暫時用男性讀者作比 方:弟兄們,你和我能夠彼此了解----至少了解到某點----因為我們同樣是男人,我們知道男人如何想法,男人如何感覺,男人如何行動;假如我們認識別 的男人,我們知道甚麼可以甚麼不可以求諸於男人。我們都是男人,在我們裡面有個東西,是在男人裡面所共有的,那就是一個男人的生命;那一個給我們彼此了解 的本能。

  使徒說:「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明白神的事。」只有神的靈明白神的事,因為他們在凡事上是同一的。天然的人不 明白神和神的事,我們知道這一個。雖然我們是基督徒,但我們自己天然的生命何等限制我們認識神!我們必須有一點對神的認識和了解,那並不是天然就有的,不 然我們就迷糊了、失敗了、沮喪了。只有神的靈認識神,因為同是神。

  現在假若神的靈進到我們裡面,並且開始在我們裡面工作,我們就被提到一種比所有「天然人」的水準更高的水準。聖靈開頭 藉著這更新的本能使我們能明白神的事,這乃是每一個有聖靈啟示的人的經歷。它以一種本能,在我們裡面開始。哦,那是一件奇妙的事,一件奇妙的事。這個本能 ----我認為在整個基督徒的生命中,除了神的恩典以外,這是一件最最奇妙的東西。得到這個門竅、這個密訣,是一件莫大的事。在和神的靈的聯合裡,得到一 種本能,在你裡面參透神的事,得著這樣的本能,是一件奇妙的東西,也是我們所能得著的最大的東西。試想看,對天然人關閉的這一切||神深奧的事和一切說到 關於神深奧的事,向人是完全關閉的;然而跟著又說:「神已經向我門顯明了」。那乃是因為祂已經在我們裡面作了一件事。

  你有沒有享受這一個?哦,但並不止於此。我說的乃是開始於本能的更新,叫人因著有這個本能,成為一個改變的人。那末,還要沿著兩條線,或說兩種方式,繼續的增長:

啟示和認識

  這兩個詞在新約聖經以弗所書中出現,那卷書乃是神對於教會的心意達到極點的介紹。

  第一個乃是在第一章的禱告中,第十七節:「啟示……的靈」。

  第二個乃是在第三章的禱告中,第十八節:「能以……明白……基督超越知識的愛。」(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所以----對於那些藉著重生已經確實有基本改變的人|在屬靈的知識和領悟中長進的路乃是藉著啟示和認識。

  當我們說到「啟示」時,請我們要明白,(我們是盡我們的能力來強調說這話),我們並不是說一件聖經以外的事,乃是神藉聖經所說的。這確實不需要花時間 來爭辯,有聖經是一件事,明白聖經又是一件事。再者,人的心思----即使是基督徒----都不能明白聖經,除非聖靈啟示它的意義。關於這點,我們有駁不 倒的證明,最顯著的事實就是在神非常忠心的僕人中間竟然有了許多完全分歧和相反的見解和持守的立場。神的靈並沒有兩種或多種衝突的思想----祂只有一樣 的心思,在祂所啟示的聖經中,祂勸信徒「要意念相同」(有一樣的心思)。人或許以為這是希望或期待所不可能的,但這樣的反應只是證明離開聖靈的管制已經很 遠了;從另一方面看,這正是說到那重大問題的另一面,就是說,主並不放棄祂首要的原則。卻要在普遍墮落的光景中,還要獲得這等原則真正的實現。事情從來就 是這樣。

  再來看「啟示」和「認識」,這乃是一件事的兩面----聖靈指示,屬靈的人能夠抓住所指示的,並能利用它。

  這件事真正的中心,(它關係至大),就是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十四節的這個原則。一個基督徒----即使是一個非常忠誠、 熱心、勤懇的基督徒,決不可能比一未得救的人強一點,能夠憑著天然的才能,來得到神的心思,無論在聖經裡的或在聖經外的。天然的聰明,頭腦的能力、精明、 訓練,在這裡都是無用的。同樣,精神力量,直覺和超然的能力,照樣也不可能。

魂和肉體在屬靈的事上無用

  我們只需要來看聖經中所用的「天然的人」這個詞,這是一另有所指的詞;這不僅是指一個沒有悔改、不知道重生、不信主的人;也是說出一種特指的人。「天 然」是我們翻譯希臘文的話,原意是「屬魂的」或「屬魂的人」。魂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所以人若要藉著魂對神的事來作一個判斷或下一個斷案,那人對聖靈及 「聖靈的事」是不稱的。這雖然是非常嚴重的、深刻的、徹底的說法,可是這是整個聖經的教訓;在聖經裡有非常有力的證明。

  我們在爭論的事上欲尋求判斷、定論和引導,通常都是求教於「學者」或「研究者」,求教於那些在學校裡已經有研究和學習的人,或者是那些在知識上有資格 的人。神的話卻以獨特的本質勝過這一切,並判定人的魂對於屬靈的事是完全無能的,所以人若僅是靠他的魂來活動,決不能明白屬靈的事。

  只有一種人是可靠的,該尋求和信任他們的判斷,那就是屬靈的人。他們的智慧是因緊緊與神同行而得來的,他們的一生是釘 十字架的一生,常常藉著禱告尋求和順服神。如果走別的路,其結果只有混亂和痛苦。這給我們看見,凡為著神要幫助別人、影響別人生活的,必須負一個非常莊嚴 的責任。

  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十四節的前後文,使這一切更加明瞭。那裡所要對付的情形乃是那些屬靈的限制、幼稚、爭吵----一切 都是毀滅性的。這一切光景,保羅都歸因於一種侵犯神聖事物的屬魂生命狀態,或說屬魂生命基礎。與此對照,保羅的堅定信息乃是為著建造、合一、長進、成熟和 果效;必要有另一個根基,就是真正屬靈人的靈裡生活。使徒後來另用一個詞:「肉體」,這不一定是指著第三個東西。肉體(Carnal)或「屬肉體」(of the flesh)就是指著在魂裡自我的確定因素,也就是「己」的原則,正如前後文所說的。

  難處並不是由於人有魂,乃是當人要靠魂進入神的事,這就越過了它的範圍,就要發生難處;當魂被個人的動機、自私的關係和卑鄙的思念,所鼓動時,那就是「肉慾」----肉體----並且確實是邪惡的。

   說了這麼多,我們覺得有些人----從實行的觀點來看----可能還不清楚「啟示」是甚麼意思?啟示是怎樣來的呢? 我們要著重的說,我們的意思並不是說聽見甚麼聲音,在一種被動的情形中,接到印象、感應,得到概念和所有這一類的事。對此的真正門竅乃是我們的靈對神的靈 必須是活潑的、敏感的。這樣作用就產生使徒所謂聖靈的見證。「聖靈和我們的靈同證」(羅八16)。

聖靈的見證

  聖靈如何見證?「聖靈的心思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聖靈乃是「生命的靈」(羅八2)。我們的靈藉著神的生命已經活了過來,神的生命和天然的生命是 不同的,我們知道我們是活在一種新樣裡。所以當事情和聖靈相符時,我們就有一種真正生命的見證或生命的感覺。當事情不符於聖靈時,我們就失去那見證。假若 它們和聖靈是背道而馳,我們就感覺----或說應當感覺----聖靈的緘默、禁止、不許,這就是死,在我們靈裡一種死冷的感覺。

  再者,聖靈乃是「真理的靈」(約十六13)。神的兒女----尤其是神的僕人----不應該把一件不真實的事接受、承 認、並傳給別人。如果聖靈對他或她的靈沒有見證,那就不是真的。假若當時他們不充分覺得那感動,假若他們是習於花時間等候和主交通(不僅是作很多的祈 求),那疑惑的事再回來,就需要毅然對付那事。這就是真正的屬靈,而這就是所謂與神同行的意思。

  如果神的子民的光景更普遍是這樣屬靈,那末我們現在受惡者作弄和分裂的事,大部份都得以避免了。在基督教傳福音的工作 中,有一個最痛心的問題,就是人既然知道並傳講內住聖靈的道,怎能接受、相信、並把關於神別的子民不真實的事傳給人,而聖靈並不能在他們裡面給他們有難過 的感覺。

  我們所說的聖靈作的見證,乃是一切啟示的根基。神的話在我們裡面必須是活的,我們可以明白聖經的內容,並且很清楚的明 白;猶太人和他們的文士就是這樣;雖然如此,但他們卻把神的兒子殺了!唯有當聖靈把神的話活的帶給我們,使我們在生命、品行、知識和能力上都完全改變。我 們才能說:「主使那話活在我的裡面,我決不可能再和以往一樣了。」

  屬靈的知識和僅是頭腦的知識,即使是屬於神話語的知識,是不同類的。理智乃是靈的僕人,不是主人。靈指揮理智,不是理智指揮靈。理智乃是人自覺存在的器官,情感和意志也是人自覺的器官。靈是神覺生命的器官,這個器官和屬靈知識是相通的,若單憑理智是不通的。

  我們盼望我們所已經說過的能夠照明兩件事:

  (1)重生以後屬靈長進的路。

  (2)在大多數善意的基督徒中間,所有混亂和令人迷惑矛盾的原因。

在結束我們這一部份的思考時,要簡要的加上一兩件事:

  不管人是如何有能力或虔誠,即便是人最好的意見和判斷,也不能答覆任何問題,解決所有的爭論,也不是任何事物的真理。 問題乃是:在這事上把主耶穌放在那裡?祂是不是有獨一的地位?並且照著這事所定的路去行,是不是會叫我們在生活中更多的得著祂?藉著任何所提的作法,是否 能使我們在認識基督的事上得有長進?並且擴大基督的度量?這就是保羅如何解決加拉太的辯論,和解決與哥林多教師們的爭論的路。

  要知道,得著聖靈乃是每一個真正神的兒女生來的權利。內住聖靈的同在,是要帶我們到開啟的天之下,並且進入對基督不斷擴大的認識。但請記得,羅馬書第六章是在羅馬書第八章之前,羅馬書第八章確實是從羅馬書第六章來的。

啟示的意義

引用馬丁路得傳中的一個例證:

  「我非常熱切的想要懂得保羅在羅馬書裡說的是甚麼。但有一節聖經擋住了我,那就是第一章十七節:『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 顯明出來』。我厭煩:『神的義』這句話,當時一般學者也是這樣。我領會義的意思就是『給人所該得的』;就是公義的神必定要刑罰罪人和惡人。但我覺得,即使 我的生活沒有瑕疵,像一個修道士,我在神的眼光中仍然是一個罪人;同時我有一個非常不安的良心,我覺得靠我的力量去作任何贖罪的事,都沒有把握也不可能有 把握與神和好。所以我不喜歡這個刑罰罪人的公義的神,甚至我要恨祂,雖然不是默默的褻瀆,最少也帶著反抗的情緒;我常厲害的瞞怨祂;並且說:一個可憐的罪 人,按照原罪應該永遠沉淪,按照摩西的律法和十條誡命,他們也應該受各種痛苦和刑罰的責打,還不夠嗎?現在神還必須要用福音來加重刑罰,並且用祂的公義和 忿怒恐嚇脅迫我們嗎!我以受傷及混亂的感覺,狂怒地反對這一切,並且我經常因著保羅這話發生衝突,而渴望知道他說這話是甚麼意思。」

  路得踱來踱去……,過了一段時間,他再坐下來,再讀這一段經文。突然間他的眼睛明亮了,他覺得好像帕子已經被除去了, 他能看見保羅所說的意思了。保羅所說的義,並不是要報應人的神的公義,而是歸給信徒的義;所以這是神的恩典的一種深的發表:就是神把祂自己的義賜給信徒, 藉著祂的恩典,神看信徒已經是完全公義,雖然他們並不是如此……,基督的義乃是屬於我的一件東西。

  就在那一剎那,路得被釋放了,他從他的椅子上跳了起來。「這對於我就如我重生了一次,我如同經過新開的門進入了樂園。 立刻整個的聖經對我而論開始完全不同了。從前我所聽見的,『神的義』那句話,現在乃是我所最愛的一句話。那就是保羅的信息對我如何成為達到樂園的門路。」

  我們能以引證我們所謂「啟示」的更好例子,但我們選摘這一個,因為它可供多方面的目的。   

摘自:異象與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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