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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神心意的事奉——憑信心事奉

憑信心事奉神的起頭

  百多年前﹐憑信心生活的喬治慕勒﹐為要向世人見證神是一位又真又活聽禱告的神﹐特意收容父母雙亡的孤兒﹐給他們有衣穿﹐有飯吃﹐有房子住﹐還給他們教育。此外他還開辦義務學校百所﹐共有九干學生。每年印發佈道單張四百余萬張﹐聖經數干本。供給百余位傳教士的費用﹐分往各處傳道。一切需用從不募捐﹐絕不借債﹐沒有基金﹐也無人作他後臺老闆﹔只憑信心﹐凡事禱告﹐直接告訴神。孤兒院五所﹐孤兒最多之時約有二干余名﹐親自先後教養孤兒萬余名﹐凡六十五年﹐經費用去三干余萬鎊。晚年又在何希裡當地方建築了孤兒院數處﹐容納孤兒二干余人。一八九八年五月廿六日慕氏在世的日子滿了﹐就把他的任務交給他的女婿。他自己寫下的話﹐可以代表他生平的抱負﹕「我已經樂意獻上我的身心一切﹐為要實驗憑信心祈禱神能成就何等的事。」他的見證造就了許多信徒。

憑信心事奉神

  一八三○年慕勒在英國天慕斯開始做傳道人之後﹐因著要順服神的話﹐他不能同意接受固定薪金。因這種制度會束縛基督的僕人﹐軟化他的信息﹐來博取人的歡心。違背雅各書第四章十三至十七節及哥林多後書第八章十一、十二節的原則﹐不要將「未知的將來」定為服事神的原則。因為﹐連帶職的信徒也不能決定明天的工作一定可以維持﹐還是要仰望神的保守。我們在生活或服事神﹐信心的原則﹐就是一天天的仰望神的引導﹐除非有神預先指示﹐所以入秋以後﹐就不再受固定薪金﹐由信徒自由奉獻﹐不要求人的幫助。

  但是他也看出﹐若接受信徒由聖靈感動直接奉獻的支持﹐有大筆奉獻的人可能感到自滿﹐而少筆奉獻的人感到自卑﹐而且這與主在馬太福音第六章四節所說﹕「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所以﹐他採用一個方法﹐在會堂門口放一個箱子﹐上面寫著﹐凡有感動要支持他的服事的可按自己能力把奉獻放在箱中。他覺得他要專一學習「不向任何人求助」﹐連為主外出服事的旅費在內﹐也不用任何間接的方式事先暗示別人。這一切經過深思熟慮的方法﹐為要使他不依靠血肉的臂膀﹐而是一次次﹐經常地、單單地仰望主。這些步驟﹐使他能進入一生的工作目標及見證。這種決定性的決定﹐使這位屬靈人能進入「父家」的事物中﹐使他成為世界性的見證人﹐見證神是聽禱告的神﹐並且單單地信靠祂是絕對安全的。

結婚後信心的生活

  一八三○年十月七日﹐慕勒和葛馬利結婚。他們結合在同一的捨己原則上﹐四十年之久﹐同心事奉主。他們遵從了主的話﹐變賣他們僅有的一切﹐周濟窮人﹐積蓄財寶在天上。他們為著基督自願貧窮﹐從不後悔所行。他們有夠多日常的機會來相信神的供應﹐證明神的信實﹐經歷神是一位聽禱告的主。在他六十年倚靠主的生活中﹐他的信心從不畏縮。他能清楚指出﹐有五萬件事明顯的得著禱告的答應﹐其他還有無數的例子﹐雖然不能逐條指明﹐無疑都是神看顧的憑據。

  很少人能夠走上讓神來照顧祂兒女生活中最小的事的道路﹐是因為很少人完全放下他們對生活的一切掛慮。他膽敢信靠主﹐是因主是那位連我們頭上每一根頭髮都數過的﹐不許任何一個人們所輕看的麻雀任意掉在地上的神。祂向祂的兒女保證說﹕「所以﹐你們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十一29-31)所以﹐慕勒得蒙神的應許得以經歷「神是聽禱告的神」﹐並且在往後的年日﹐神使信靠祂的慕勒不只不跌倒﹐也能免去絆腳的緣由。

  但在信心的道路上﹐並非一帆風順的﹐因為神要藉著環境的困難訓練他們的信心﹐使他們能夠承擔更大的任務為神做更大的見證。在他太太六個疾病的困境中﹐神使他們更堅定地認識﹐神是一位預知人們急需﹐也供應人們急需的神﹐他在我們特別的需要和每日的飲食的需要都一樣值得我們信靠。

  另外慕勒一生所貫澈的原則﹐絕不因個人或神的工作而「欠債」。這是根據羅馬書第十三章八節所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擴大聖經說﹕不在任何事上﹐欠任何人)﹐他與他太太決定寧可挨餓﹐不願欠錢買東西。如此他們就學會他們可花多少錢買東西﹐該把那些東西給別人或為別的需要花錢。

  慕勒屬地的生活另一個律例是﹐凡他手中的任何錢﹐若已指定了特定的用途﹐就不能用在個人身上﹐或其他事上﹐連暫時挪用也不可。雖然﹐他的日常需用常常用盡﹐但他決不動用其他已經指定用途的款項﹐來支付日常的支出。在成千上百次的困境中﹐有些特定的款項﹐似乎是唯一﹐且方便的方法使他脫離困境﹐但他拒絕改變原則﹐寧願讓自己陷在新的困境中。信靠神﹐就是相信他所安排的環境不會逼我們去使用不該用的款項。信徒最嚴重及致命的錯誤是在此種困境中缺乏良心感覺及信心﹐挪用一個款項來應付另一方面的透支﹐希望以後再補回這個支出。有一個著名學院的校長﹐他是某一個機構的負責人﹐因為破產而道德失敗﹐這是起因他把別人的慈善捐款用在別的用途上﹐直到眾人對他的信任完全喪失。

  信心的生活﹐也必須是良心的生活。向神信靠及信託﹐向人真實及忠信﹐這兩者並肩而行﹐在我們人生旅程中是完全和諧的。

  下列記載一些他們初步信心生活的見證﹕

  一、當他放教會固定薪水﹐在教堂門口放一個箱子﹐單單仰望神感動信徒奉獻支持他的需要。他要求教會管錢的弟兄每週按時開箱﹐把所收的奉獻交給他。但是有時﹐管錢的弟兄因為奉獻很少不好意思交給慕勒﹐有時疏忽忘了開箱﹐而擔誤了慕勒的供應。在這些情況慕勒學習完全仰望神﹐甚至也不敢提醒弟兄去開箱子。但是每次在最緊要的關口﹐神常使慕勒的困境得到解決。也因此訓練了他堅定信靠神的信心。

  二、慕勒在學習財物信心的功課上﹐持守了得到神供應的律﹐就是主在路加福音第六章卅八節所說的﹕「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有一次慕勒夫婦家中麵粉用盡了﹐但一直沒有主的供應。所以﹐慕勒就對他太太說﹕「可能我們有一些地方攔阻了神的供應」。于是他們就在家中尋找、查看﹐看看有什麼東西是多餘而沒有給出去的﹐一直找到地窖﹐發現有一塊奶油。于是﹐他們把奶油切一半送給教會中一位窮寡婦。這位寡婦身體不好﹐醫生對她說﹐她需要吃奶油才能康復﹐但她沒有錢去買﹐於是她向神禱告﹐求神供應奶油。不久慕勒便把奶油送到她家﹐答應了她的禱告。當慕勒回到家時﹐有一位不知名的人已把一袋麵粉擺在門口。由此慕勒夫婦得到一個教訓﹐只要我們遵行神供應的律﹐我們的供應必不致斷絕。

  三、慕勒信心的增長是與愛心聯在一起。

  使徒約翰對信徒指出﹐禱告蒙神應允的條件是﹐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而無虧的良心﹐是根據我們是否履行愛弟兄的命令。他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參約壹16、22)

  有一次﹐一位穿著樸素、面帶愁容的婦人前來參觀慕勒孤兒院。慕勒看見她便親切地與她交談﹐談話問慕勒開始關心這位前來參觀的姊妹的景況。于是慕勒向她說﹐「姐妹﹐你不要懮愁﹐如果你經濟上有困難﹐你可以放心﹐我願意把我所有的一半分給你。」但這位姐妹回答說﹐「慕勒弟兄﹐你誤會了﹐我不是有經濟上的困難﹐是因我丈夫最近過逝﹐我想把一筆遺產捐給孤兒院。」

  慕勒不但關心信徒個人的需要﹐他常常捐助其他信心事奉的團體﹐在宣教大會中﹐推薦別的團體給眾人知道。很少提到自己的工作情況。在二次大戰期問﹐英國經濟情況不好﹐有很多宣教團體受影響﹐戴德生的內地會也是如此。但是﹐慕勒一直是「中國內地會」最有力的支持者﹐無論是在屬靈或財物上。

  四、慕勒信心服事上另一個原則是誠實地接受及運用所有的捐贈。對一些不合原則的捐贈概予拒絕。

  下面是他的一個例子﹕

  一八五六年﹐慕勒收到一張一百鎊的支票﹐捐贈者希望慕勒用它開始積蓄為自己養老之用。但他看出這是一種試探﹐叫他放棄廿六年來在孤兒事業及自己的事上﹐一直所持守的原則。所以﹐慕勒寫信給這位捐贈者﹐把自己的原則告訴他﹐等候他回信再處理這筆奉獻。

  慕勒寫著說﹕「謝謝你的來信﹐一百鎊支票已經收妥了。我們家人一直沒有財產。廿六年我未以傳道人身份收過任何薪金﹐也沒有從孤兒院或聖經知識協會支領過一分薪金。我們需要什麼﹐就跪下來求神賜給我﹐他就感動一個人的心來幫助我。因此﹐廿六年來我們所需的﹐都豐盛得著﹐我們一無所缺。對我們這是蒙福的生活方式﹐絕不生厭﹐並且一天比一天覺得因他得福。

  「我從未為自己或家人作過打算。只是我見人有需要時﹐比方見到一位年老寡婦﹐一個病人﹐一個無告無依的嬰兒﹐我一定不惜大量使用主賜我的金錢。深信若我自己或家人﹐任何時候﹐有所急需﹐主一定會豐盛地把我給窮人的﹐視為借給他自己而還給我。

  「在這種情形下﹐我不能接受你善意的捐贈。凡是有心幫助我們家庭開抒的﹐若是不經我請求而給的﹐我是感恩領受。或是為孤兒院的需要﹐我也感謝的領受。但你的意思似乎專為我作將來打算﹐我覺得會使一向豐盛賜與每天所需之糧的天父不悅。

  「假若我有誤解了你的信﹐請告訴我。我暫時保管你的支票直到你回信的時候。暫且不管你信的意義﹐我總是深深感謝你的關懷﹐我會為你每天禱告﹐求神在屬靈及屬世上﹐都厚厚賞賜你。」

  兩天以後﹐慕勒就收到回信﹐那位捐款的人請慕勒把那一百鎊用在孤兒身上﹐慕勒就欣然接受他的捐款。隔天﹐他又送來一百廿鎊。四天之後﹐再送來一百鎊。

慕勒信心服事最重要的七個特點

  一、慕勒經常經歷金錢上的困境﹐有時是長期的。

  慕勒在個人﹐成百或上千孤兒﹐或他的分機構聖經知識社的經費﹐時常減少到只剩下一英鎊或一分﹐有時是零。故此﹐他們需要恆切地等候神﹐仰望祂直接供應一切的需用。在事奉神的一些期間﹐有好幾個月或幾年﹐他們的供應只能一個月供應到下個月﹐一週到下一周﹐一天到另一天﹐一小時到下一小時!信心在長期訓練下﹐保持在活的操練中。

  二、他經歷父神永不改變的信實。

  困難雖長期艱苦﹐但從未一次未得著幫助﹐飲食雖然簡單但從未缺一餐﹐也沒有一次需用或缺乏未得天上來的供應和支持。慕勒曾對筆者說﹕「不只是一次﹐五次或五百次﹐在這六十多年有幾次﹐我們手頭的錢不夠一餐之用﹐甚至食物、金錢都沒有了。但神從未一次令我們失望過﹐我們家人或孤兒從未餓過或缺乏衣物。」從一八三八年到一八四四年是長及特別困難的期問﹐但在需要的時刻﹐甚至到最後的時刻﹐供應就來到。

慕勒回德國

  有一天﹐慕勒在他禱告之中覺得神要他回德國一次。他對神說﹕「有三件事﹐目前不能回去﹕一﹐若同師母去﹐三個孩子無人照顧﹔二﹐缺乏路費﹔三﹐需要一人代替管理孤兒。我不知道你的旨意是否要我回去﹐如果是的﹐在這些事上就求你預備。」在這以後﹐有一天﹐來了一個人﹐他認為托他管理孤兒院﹐再合適沒有了﹔就對神說﹐有了一樣﹐還有兩件怎麼辦呢?不久又有一位師母要到他家住幾個月﹐正好看顧他的孩子﹔第二樣又有了。未了又有一人送他一筆個人的用費(他從來不用工作的錢)﹐第三樣也有了。他就問神現在可以下可以就動身。

  三、他經歷到神作在無數奉獻的信徒的心思、心腸及良心中。

  如果我們辛勤地研究他所留下來幾千頁的工作記錄手稿﹐必定大有收穫。我們可以看到神感動世界各地信徒﹐按照神自己的方式﹐有時是大筆的捐助﹔按調整好的數目﹐在準確的日期或時刻﹐供應他們實際的需要。實際來說﹐從地球的這一頭到另一端﹐有許多男、女及小孩從未與慕勒見過面﹐也不可能知道他們當時的需要。他們卻在關鍵的時刻被神感動﹐奉獻出一些款項或是提供其他急需的幫助。從無數次的例子中﹐當他直跪著祈求神時﹐答應來到是如此的切時配合所祈求的﹐巧合的解釋幾乎不可能﹐使人不得不承認神是一位聽禱告的神。

  一個辨士的供應

  一八四一年秋﹐慕勒和同工們受到一個信心最重的試驗﹐情形比較已往任何時期來得艱難。數月以前孤兒院中接到之供應還是源源不息﹔但是現在每日每餐必須仰望神。禱告縱仍不斷的獻上﹐幫助卻是有時似乎遲延。因此大家感覺這是神的特別恩典。慕勒和他同工們競能相信到底。他們確蒙神的托住﹐毫不動搖﹐安息在神的慈愛裡。有一次﹐一個貧窮的婦人﹐奉獻兩個辨士﹐她說﹕「這是區區之數﹐但我必須給你。」誰知這筆禮物十分應時﹐內中一辨士適可湊足整數﹐購買急用的麵包。另有一次﹐需要八個辨士﹐預備下一頓飯﹐可是手頭只有七個辨士。待開奉獻箱﹐發現只有一個辨士﹐剛合所需。

  四、他經歷到熟悉于仰望那位看不見的﹐而不他求。

  孤兒院每年的報告﹐使眾人熟悉工作的歷史與進展﹐使得每位奉獻的人得知管家的工作——而非直接呼籲幫助。有時﹐因有很大的需要﹐慕勒覺得要保留不做例常報告﹐不讓讀者誤為呼求幫助﹐免得失去偉大榮耀主的供應及保守。(例如﹔八四六至四八年報告中﹐沒有一八四七年公開報告﹐在五月廿五日、廿八日及卅日他寫道「幾乎不夠家庭開支」「我們極其貧困」等等)﹐永活的神是這個工作唯一的保守者﹐無論是過去或現在。他不倚靠世上最聰明、最有錢、最高貴及最有影響力的人。

  單與神交涉的可能

  一次﹐慕勒先生剛從德國回來﹐在主的工作上遭遇極大的經濟窘迫。數日之後﹐接到一位時常捐助孤兒院的弟兄來函說﹕「你所負責的工作有否急需?我知道你從不求人﹐單單仰望你所事奉的主﹔可是答覆人的詢問﹐似乎有點不同。這是正當的。我願意曉得你目前工作上的經濟狀況﹐請你通知我﹐目前你需要多少﹐或者將來盼望多少?」此時慕勒手中只剩廿七辨士﹐有數百孤兒需要供應﹐但他覆信說﹕「我感激你的愛心﹐同意你的意見﹐向人要款和答覆詢問確有不同。但在我們這一邊﹐我覺得沒有自由可以向你報告我們的經濟狀況﹐因為在我手裡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乎領導一些信心軟弱的人看見﹐單單與神交涉是可能的。」覆信付郵之後﹐將禱告獻給永活的神﹕「主啊﹐你知道為這你的緣故﹐我沒有把需要告訴這位弟兄。現在﹐主啊﹐求你再一次的顯明﹐單單向你吐露我們的需要是行得通的。所以求你對這位弟兄說話﹐使他會幫助我們。」神感動這位弟兄﹐送來一百金鎊。款收到時兩手正已空空。

  五、他經歷到誠實地接受並運用所有的捐贈。

  他的工作是所有做神管家的榜樣。當捐贈有任何不適當的情況﹐使得接受方面受到影響﹐不論當時的需要如何緊迫或不夠﹐除非捐贈者的情況已被改正總不能接受。例如﹕捐贈團體有不合法的債務﹐欠了別人債。捐贈提出一些限制﹐攔了自由為神使用的原則。捐贈特別使用基金﹐為慕勒個人養老或機構將來使用。捐贈有明顯企圖﹐或不情願﹐必要求他們減少奉獻或退還。有些例子﹐甚至是大筆款項﹐有許多團體被要求等候神的帶領﹐更多的禱告﹐直到他們很清楚明白神的帶領﹐才接受他們的奉獻。

  六、他經歷到極度謹慎﹐以免在極端困難下因疏忽﹐而使關心的大眾受到傷害。

  各種團體的幫助者﹐容許他們與孤兒院有更親密的交通。使他們明白孤兒院的工作不只是一般的服務性工作﹐而是讓他們進入一同禱告及捨己的學習。假如捐贈者缺乏這種認識﹐他們就無法從事幫助、禱告及有智慧的犧牲。但這種連繫﹐是非常嚴肅﹐並且經常要求他們絕不對外公開﹐不只是在嚴重的危機﹐連工作的任何需要都不得對外公開。解決需要的一個﹐且是唯一的方法是那位聽人呼求的神。在特別重大危機中﹐特別小心﹐免得眼目從神轉到人們身上。

  七、他經歷藉這祈求及信託神做大事而信心膽量的增長。

  信心是因這人的運用而彰顯出祂的能力﹐所以祈求一百鎊、一千鎊或一萬鎊是與祈求一鎊或一辨士同樣的容易與自然。他既經過訓練而對神有了這信任﹐神也考驗了他的忠心(信)﹐所以神要求他把自己交出來。從早期﹐為神照顧二十位無家可歸的孤兒一年開支二百五十鎊﹐進入供應二千孤兒﹐每年至少支出二萬五千鎊經費的境界。只有藉這運用信心﹐我們得持定實際地失喪自己﹐反過來說﹐運用信心使我們失喪不信﹐使神的大能得以自由運行在我們身上。

  總之﹐慕勒一生信心的見證﹐是要幫助人相信「神是一位聽禱告的神」﹐過去如此﹐現在更是如此。慕勒孤兒院的見證﹐不但見證了神的大能﹐也造就了當代許多傳道人及信徒的信心﹐戴德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也為後來被神使用的傳道人立下了按聖經原則——信心原則事奉神的榜樣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