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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信徒錢財的學習 本文為一信徒個人在錢財上的認識與學習之交通。但願藉此交通使眾人憑信心得以進入主豐盛的恩典。能以效法基督「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叫神和人均得益處。 在與許多信徒交通中,發現很多信徒對錢財的信心及支配缺乏學習。所以他們失去了許多神的祝福。盼望交通自己的一點學習供聖徒參考。 學習經過 個人得救以後,家中的長輩就教導我錢財不是自己的,乃是神託給我保管的,所以要站在僕人的地位照神的指示用它。後來在教會聽見許多信徒的見證,知道神對那些信靠他的人的信實和供應,知道我們應該學習做一個有信心的人。在放下職業之前,先學習供應神的僕人。蒙召以後,開始學習戴德生的經歷,「凡事不告訴別人,祇把自己的需要告訴神」。十幾年來憑信心服事,未曾接受固定團體的供應,由個人生活以至家庭需要,均少有缺乏。首先學習按十分之一奉獻納入庫,學習「有求必給他」特別是外那人,學習為信徒需要禱告,從主得供應幫助他們。由於服事需要,學習在服事上仰望神的供應,如自辦不收費之退修會,聚會中一切的開支均由個人的信心及信徒自由的奉獻得到供應。在日常生活中,學習慕勒之「與信徒共用錢囊」之信心,把錢財用在信徒的需要上,特別是對那些全時間的工人。當父母退休後則得到經上的話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前五:8)遂開始為「看顧親屬」的信心禱告,多年來先把父母的供給拿出來,再為自己的需要仰望神,不但如此,有時也學習幫助家人中收入較少的以及其他的需要。在財物的學習上,因聽見倪柝聲弟兄買東西時常想到別的信徒,例如他買刀片一買就是一打,把多餘的分給別的弟兄,所以也學習替別人買東西,分送他人。 在學習為別人的需要奉獻時,起初是憑感動與信心來做的,後來主再啟示,神是我們的父,地上的父親是按時定量的供應他的兒女。所以自己應該有此「信心」,並開始學習對那些有需要的信徒,長期定時定量的奉獻,特別是為在做工的信徒。由於服事較偏重在信徒中間,對不信的人則很少機會向他們傳福音,有「欠福音債」的感覺,故又學習把錢寄給傳福音的工人,藉此還福音的債。 在學習盡自己的責任時,主說「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加六︰5)凡是參加各種聚會:接受各種刊物時均在主面前仔細禱告,應該如何「擔自己的擔子」,例如對聚會開支奉獻等等。經上又記「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的需用供給施教的人」,在參加受教的聚會或接受教導,也學習把財物供給施教的人。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 (林後九:6)「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因為日久必能得看。」(傳十一:2)以上兩句話,是供應的源頭,祇是你要學習多方多面的去種,不一定要一次種的很多,只要按自己的度量,「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林後九:7)就必得著自己所該有的。 有一位神所用的僕人說,「信心恩賜是神工作的主要恩賜。」故此凡要在神的工作上展開新的祝福,必須先從「信心」的施予開始,主耶穌說「施比受有福」(徒廿:35)。保羅在向以弗所教會見證他服事的原則,是憑信心施予財物並屬靈的供應。因為屬靈的工作總離不開財物上的配合,所以要展開屬靈的服事,必須學習財物的信心。所以在起初自己是先學習在別人「屬靈工作」上有財物及時間信心的參與,以後主也帶領自己獨立負責屬靈工作之財物信心。神所喜悅的服事,就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林前九:18),但願神使我們眾人在信心學習上大有長進,使我們真正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主對亞伯拉罕說,「我必賜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十二︰1),以下交通 「錢財信心」的成功原則 一、責任的原則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六:11)每個人對自己日常固定的需用,要在主面前按需要求主供應。對其他例外之需要亦需個別祈求,以便凡事在主帶領下,無所缺乏。 我們各人在自己的聚會中領受屬靈的供應,對父母的供養及親友以及有缺乏需要的人的幫助是自己的責任,就需有責任在財物上供應他們(雅二︰15、16)不論多少,總不可推辭(門︰6)。如此才能「各人擔各人的擔子」,免得累了別人(提前五:16)。 二、信徒交通原則: 「聖徒缺乏要幫補」(羅十二:13)「乃要均平,就是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林後八:14)。 教會是神的家,弟兄姊妹乃同為一體,如果我們在錢財上學習彼此照顧,神的豐富必定能顯明出來,神的祝福必大大臨到我們,因為主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倒在你的懷裏。」(路六:38)。 三、信心的原則: 在錢財之運用上,信心是我們的難處。第一,我們要看見,我們所有的全是由主而來的,主若不給,我們則一無所有。今日所有的是祂昨日所給的,如果祂明日不再供應,今日再多的積蓄亦必定用完。第二,我們所得的是靠主保守的,如果祂不保守,連我們現在所有的也要失去,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能擔保自己明日一無所失。所以我們要知道自己不過是錢財的管家,不是主人。 既然知道一切錢財都是主供應的,那麼我們一切需要必能求祂供應,祇要我們做一個好管家,在凡事上忠心就可以了。所以我們不必為自己所需要的擔心。 不但我們不為自己需要擔心,更需要在自己有餘時,做一個好管家,按時分糧給別人,因保羅說「人既有願作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林後八:11)再者,信心應當建立在「明天」,有時主要求自己把明天個人養生的也獻上,叫我們學習仰望明天的供應。我們應當越過眼見來信靠那使無變有的神,因為主也教導我們一天難處一天當,不要為明天掛慮,否則我們的信心永遠無法長大。 四、工作的信心 一個想服事主的信徒,不但需要學習對自己的生活有信心,也要學習對主的工作有信心。因為工作的信心是為神工作的先決條件。我們的信心到那裏,工作才能做到那裏,保羅在各種環境中均能為神作工,乃是他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隨事隨在都得了秘訣。」(腓四: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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