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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家庭的建立

  沒有多少基督徒認識家庭乃是基督教教育的一個主要單位,在許多信徒的思想中,以為教會的主日學、團契、聖經班等才是主要的教導單位,這種思想是十分錯誤。怪不得許多基督徒家長強迫他們的女兒到教會參加主日學和團契,因為他們以為只要使兒女踏進禮拜堂的範圍內,他們就已經是盡了做基督徒父母的責任。造成這種錯誤的關念,最大的原因是因 華人教會過去缺乏這方面的教導和工作,以致為人父母的基督徒忽略了本身在家庭生活中教養兒女,認識真神的重大責任。

  一、基督化家庭的聖經教訓

  聖經對父母在信仰生活上應負的責任有十分明顯的教訓:「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的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衪的一切律例、誠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申命記六章一至二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慇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六章四節至七節)箴言書內更是充滿了父親對兒女教導的指引,教訓他們如何行事為人,怎樣與人來往,更重要的是要兒女們接受神的法則,謹守耶和華的誡命。箴言書中有一節聖徑,現今常被推動主日學和團契工作的人所引用。其實這節經文根據上下文,明顯地是對無人父母者的教訓: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箴言廿二章六節)

  新約聖經中更記載了一位年輕有為的傳道人,他在使徒保羅的心目中,是福音工作的承繼人,是教會未來的偉大領袖,這人就是提摩太。提摩太有這樣良好的屬靈質素和工作表現除了主要是由於聖靈的工作和使用外,也是因為他自小就得著良好的家庭宗教教育。保羅特別提及提摩太的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尼基,因她們的教導,使提摩太從小就明白聖經。(提摩太後書一章五節,三章十四至十五節)

  在教會歷史中,記載於十八世紀時有一對兄弟,他們的工作和傳福音的熱誠,帶來英國在宗教生活上很大的復興,他們就是約翰和查理衛斯理。他們之所以能成為神手中的合用器皿,主要是由於聖靈的工作,但他們的虔誠家庭生活背景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他們的祖父、外祖父、父親都是牧師,根據約翰衛斯理的日記,他對父親撒母耳衛理斯的為人和工作的忠心熱誠表示十分佩服。而他的母親蘇桑那卻是一個既能幹又賢淑的婦人,她一生共生小孩十九人,雖然有八個在嬰孩期內即已夭折,一家大小仍有十三口之眾。她品格堅強,相夫教子,辛勞工作,作賢妻良母。她每天要抽空與兒女單獨禱告。從此我們可以體會到敬虔的家庭生活,對兒女將來的屬靈生命發展有何等巨大的影響。

  基督徒父母應該知道:「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衪所給的賞賜。」(詩篇一百廿七篇三節)兒女在我們的手中只是暫時交由我們保管,連我們的才幹、金錢、機會、時間等都是神暫時交給我們替衪保管善用。那麼我們必須要向衪交代,衪也要查問我們是否忠心於衪所交託我們的,所以基督徒父母對他們的兒女的屬靈需要的供給,是無法推諉的責任。

  二、基督化家庭的實踐

  (一)聖經既然這麼強調,家庭是兒女屬靈生命發展的搖籃,那麼父母應該怎樣做才可以實現聖經的要求呢?筆者不久之前參加一個香港兒童工作者的茶聚,在這個聚會中,出席的人仕都是對兒童工作有負擔,而且是實際在兒童中工作。整個會中除了論及如何在兒童中工作外,還引伸到家庭與兒重工作的關係。在座中有一位女士,被譽為香港幼兒教育專家,她是一間十分有名的幼稚園的校長,她在整個聚會中只說了短短的幾句話,卻發人深省。她說:「有許多家長,特別是做媽媽的,她們以為對兒女的要求有求必應,給他們衣服穿,食物吃,玩具玩,對兒女千依百順,做一個「廿四孝媽咪」,就已經是一個好家長,就以 已經盡了為人父母的責任。其實孩子們需要的是遠遠超過物質的需求,但因為許多父母沒有這方面的認識,所以忽略了供給兒女們那些十分重要卻是無形的需要的滿足,兒女們在心靈中有缺乏,因此帶來許多問題,家長們卻要求學校的師長為他們解決,要我們為他們「執手尾」這是何等不公平,所以教會應該負起教導初為人父母者,應注意些甚麼,才算是真正良好的父母。」她的一番話真是一針見血,指出了今天華人教會在推動基督化家庭的首要工作,就是要教育那些青年男女,將要組織家庭的未婚男女,如何作良好的基督徒父母。

  其實教會不單要負責教導將為人父母者如何作真正的嚴父慈母,教會應該首先重視青年基督徒的社交和戀愛等問題。如果青年基督徒對戀愛、婚姻、家庭的基木關念還沒有得到正確的教導和商榷,就好像在基礎方面己經埋下了「計時炸彈」。生養兒女不單不會使家庭更快樂,相反卻可以使家庭破裂。試問一個破裂的家庭又怎能使兒女認識真神和基督的愛呢?

  中國人的傳統美德和社會體制在過去這七十年中有了許多的改變,而其中轉變得相當厲害的,要算是婚姻和家庭。自由戀愛、核心家庭取代了媒妁之言、大家庭,傳統的「嫁雞隨雞」思想彼視為落伍及對女性的一種侮辱,時興的一句說話,成了青年人的口號:「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青年人既希望掙脫古老的思想和社會體制,但卻沒有得著適當的教導和指引,更沒有被公認的步騵作指引,使他們可以正確無誤地達到目的。可憐的青年男女只有倚靠自己的盲目嘗試,參考西方電影的戀愛故事,存著冒險和迷惘的心情去建立家庭。怪不得失敗的婚姻越來越多,香港離婚個案的數字每年都創下新紀錄,有人責怪香港的離婚法律太方便,造成離婚的風氣,其二即使法律嚴禁夫婦離婚,也不能禁止他們「精神離婚」,貌合神離豈不是更痛苦。

  基督徒既然相信聖經明顯的教訓:「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那麼我們就要從基本方面做起。基督徒需要正規戀愛、擇偶、婚姻、家庭等這些基本問題,因為沒有任何事情比正確的觀念更實際。

  (二)有經驗的父母都會告訴我們,養兒育女不是一件易事。基督徒父母用甚麼方法才可以獲得正確教養兒女的指引?請教我們的長輩?

  我們多以為他們的方法落後。請教專家嗎?談何容易!教會要推行基督化家庭,最好的方法就是成立伉儷團契或者在主日學中開始伉儷班。他們可以一起研讀有關婚姻、家庭、教養兒女的書籍,也可以彼此分享一些心得和個人經驗,有時還可以邀請在這幾方面有心得和研究的專業人仕作專題演講,他們更應該從聖經中尋找婚姻、家庭、養育兒女的教訓,彼此勸勉,實踐真道。我想這個方法遠比每年舉行一次基督化家庭主日,在功效上好得不知多少倍。

  (三)基督徒父母必須要明白兒女早期(零至五歲)所受的影響和教養比後期重要得多,因為這個時期的經驗是可以影響一個人以後的人格、道德、智力、情緒、宗教等方面的發展。心理學家在這方面做了許多貢驗和研究,其中一個特別引起專家注意的實驗,是由一位名叫羅倫士( Konard Lorenz )的心理學家所主持,他使用小鴨作實驗的對象,他發現小鴨從鴨蛋孵化出來後,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把那些在牠們面前出現和移動的物件或人物當作是鴨媽媽,跟隨這個移動的人物或物體,好像小鴨跟隨母鴨一樣。也有心理學家證明嬰兒出生後那一、兩個月內,若得不到充份的愛和照顧,是會嚴重地影響到日後的發展,在多方面都會顯得遲鈍,更嚴重的,會導引嬰孩生命的夭折。可惜許多為人父母者卻偏偏忽視了嬰孩和幼童心理方面的需要,他們以為嬰孩不過是「一團飯」,甚麼也不懂,父母要他們怎樣就怎樣,他們這麼小懂得甚麼!所以不必花那麼多功夫去照顧和愛護他們。而且出生不久的嬰孩是比較難於打理,缺乏經驗的父母乾脆就把他們放進育嬰院去,讓別人替自己照顧,自己晚上可以睡得好,白天又可以上班。生了孩子就好像沒有生過一樣,既可以自由自在,也不必痳煩自己動手去打理嬰孩,充其量一個星期抽幾個晚上到育嬰院去探望一下,逗孩子玩玩,真是多麼寫意的一回事啊。另一些父母卻是以金錢掛帥,特別是那些一向稱 職業女性的,她們認 作家庭主婦,在家中「揍」仔簡百就是埋沒了她們的天才,也是家庭收入的一個大損失,豈能夠每月為一個「黃毛小子」白白犧牲數千元的入息?請得起傭人的就一千幾百塊請傭人來打理孩子,請不到傭人的,也就交給育嬰院去照顧;因為自己工作所得的薪金扣去傭人的工錢,或者交了育嬰費外,還有餘下一千幾百,而且自己也省得麻煩,真是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這些想法在現代的青年夫婦中流行得很,成了一種時髦的風氣。到底是他們無知呢?還是他們自私?只有他們自己曉得。

  (四)既然人生早期的那幾年是那麼重要,若我們在這段時期中拼命把宗教思想灌輸給我們的兒女,將來他們豈不是定會成為愛神的屬靈偉人?筆者認識一位姊妹,她十分相信基督徒父母對兒女的宗教生活要負重大的責任,當她產下第一個孩子的時候,她每天數次抱著嬰孩,為 嬰孩的靈性析禱。嬰孩要吃奶之前,不論嬰孩是否已餓得呱呱大叫,她一於置諸不理,先把嬰孩抱在手裡,強迫嬰孩把兩隻小手合起來,然後虔虔誠誠地作謝恩祈禱。對於這位姊妹的虔誠態度和良好的用心,筆者十分同情了解,甚至可以說是佩服得五體投地,但可惜她的方法是錯誤了。其實嬰孩出生後的幾個月內,他們特別需要溫柔的照顧及依時的進食,他們肚子餓了就要立刻得到滿足,而且在進食時在母親的懷中與母親身體的接觸,在無言無語之間就得著愛護、安全感、情緒安寧的慼受。嬰孩在進食前,肚子己餓得不能忍受,呱呱大叫時,還強迫他們合什祈禱,不單不會使孩子長大後對祈禱、宗教生活感覺興趣,相反地可能使孩子在潛意識裡討厭和憎恨宗教生活。

  傳道書的作者所羅門王,在神的靈引導下寫下了一句千古常真的話:「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三章一節)凡事都有定期定時這種觀念被現代的心理學家所證實,其中有幾位特別引起神學家和宗教教育家的注意。他們是 Erik H. Erikson 、 Jean Piaget 、 Robert R. Sears 、 L. kohlberg 。他們對於人類的全面性發育都有不同的發現和見解,但有一個共通點,他們皆承認人類的發育是不能催促的。人類多方面的發育都要按著神(他們說是自然界)的時間表,不能用甚麼人工的方法去加以催促,否則只會帶來惡劣的後果。心理學家又發現人類在其發育過程中,每一個階段都有其特點,而且每一個階段皆有某些事情、觀念等是特別適合在該階段去學習和發展的,稱 development tasks 。這些發現和理論給神學家和宗教教育學家帶來許多挑戰,特別是那些過去十分強調兒童佈道的人仕,起初他們強烈反對這些論調,認為 這些學說是魔鬼的作為,是騙人的謊話,是違反聖經的教訓。豈知其中有些較為客觀的神學家和宗教教育家也開始做一些研究功夫,漸漸地從實際觀察與研究中也證實了這些專家的理論。不過他們並不否認人類在信仰生活的發展上是與其他方面的發展有些分別,而且我們深信聖靈的工作往往是出人意料之外,但我們總要從正途著手。不能憑自己的主觀和一股熱血,也不能把科學的發現和價值完全抹煞,因 科學的發現中有許多的「真理」。神既是一切真理的源頭,也是耶唯一的真理,我們作基督徒,對於科學上的發現也該抱著一種客覶的態度,以求印證其真實和可靠性。

  (五)根據上面那一點,基督徒父母應該怎樣做才可以為兒女未來的屬靈生活和信仰打下良好的根基呢?以下有一些個人的提議,供各位參考:

  ( 1 )在第二點中我曾提及有關教導兒女析禱的事,請勿誤會,我並不是反對基督徒父母教導兒女祈禱,我所要強調的,乃是要在合適的時期,抓著時機,教導和實行正確的信念和行為。孩子們進入一週歲(是實際的一週歲,不是中國人舊式計算說出生就是一歲),已經應該開始學習自己進食,而且對於自己的慾望,如食慾的衝動也要開始學習加以管制,在這個時期就可以開始教導簡單的飯前謝恩。

  ( 2 )教導兒女向神禱告,因為神是可信的。兒女們在孩童時期對神的觀念是十分模糊不清和有限度,但他們可以從父母的身上,父母平日的品德和形象去稍微體會這位神。換言之在兒女幼小的心靈中,父母就代表了他們所信仰的神活現在他們的眼前。父母在兒女遇見有需要、有困難時,教導他們把需要和困難在祈禱中告訴神,但父母是否有盡責去幫助兒女們解決難題呢?父母告訴兒女耶和華神是可信靠信賴的,父母自己否信實可靠呢?父母有否隨便答應兒女的要求,而事後卻忘記得一乾二淨呢?

  ( 3 )父母在教導兒女培養良好道德生活時,必須以身作則。兒女有正確的道德觀念,是他們將來明白「罪惡」觀念的踏腳石,然而若父母自己的實際道德生活與言談不一致,只會使兒女獲得一種「雙重標準」的道德觀,對他們以後的屬靈發展和人格發展有嚴重的損害。記得有一位青年人曾經告訴筆者一件事,是他個人的慘痛經歷,對他的靈性有莫大的損害。他的父母都是基督徒,而且家庭教育十分嚴格,父親對子女不誠實的行 和說謊皆嚴厲處罰,兒女都十分順命和誠實。這位青年人約在十二歲那一年,有一天有一位上門售賣貨品的推銷員按他們的門鈴,這位少年人從防盜孔中看見對方是推銷員,就跑去告訴媽媽。這位媽媽不願意與這位推銷員購買任何物品,所以她就對這少年人說:「告訴他媽媽不在家!」這位少年人對媽媽說:「那豈不是說謊話,我不去!」。媽媽硬著頭皮去跟推銷員週旋了一會,打發了推銷員後,就怒氣沖沖地把這少年人打了一頓,因為孩子不聽話。這個經驗在這少年人的心靈上留下了不能磨滅的惡感,從此反抗父母的教導和宗教信仰。認為父母的教訓不過是一大堆的謊話。幸好以後神自己動工,改變了這青年人,今天在教會中活躍地事奉,但己經過了不知多少的波折和創傷,這都是因為表裡不一致的影響。

  ( 4 )兒女若做錯了事或得罪了父母,不要把這些事情「靈意化」。有不少基督徒父母使兒女從小就對神產生一種不正常的畏懼。聖經教訓我們要敬畏神,而不是把神當作一位「劊子手」。兒女犯錯時,我們不要用屬靈的口吻和態度去「定他們的罪」,指他們的錯行為是犯罪,要下地獄、上帝會責罰等等。其實這種威嚇的說話一點產生不了阻嚇作用,只會造成兒女對屬靈的事情有錯誤的觀念和反慼。聰明的父母應該知道兒女犯了錯,是得罪了他們,是違反了家庭的規則,若要刑罰,應該由父母執行。談到將來「下地獄」這種恐嚇,按照行 心理學的原則,是起不了作用的。

  ( 5 )從申命記以及箴言書的記載中,我們發現猶太人按神的吩咐,在家庭生活中,由父親負責一家的管教和宗教教育工作。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基督徒父母竟然忽略了這個原則。在不少家庭中,孩子們都十分懼怕父親,不太敢與父親有密切的來往,而且父親往往就扮演了「劊子手」的角色。孩子不聽話時,許多母親總是說:「等爸爸回來時我叫爸爸打你半死!」許多爸爸下了班,身體又疲倦,可能在公司裡受了一肚子冤氣,回到家裡,本想休息一下,或者找太太傾訴一下。豈知一踏進家門,太太就口若懸河地把老大的可惡、老二的調皮、老三的豈有此理如數家珍一樣報告不停,爸爸一怒之下,拿起藤鞭,把一肚子的怨氣都發洩在兒女們的身上,把兒女打得雞飛狗跳。試問這樣的家庭教育又怎能使父母與兒女之間沒有隔膜呢?在基督化家庭裡,父親佔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他要按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以弗所書六章四節);不是單單供給他們三餐一宿,更要花時間在他們身上,作他們屬靈的榜樣,與他們建立可信賴的關係,引導他們在屬靈的事上追求和學習,更要成為他們靈性、生活、社交等問題的導師。

  ( 6 )家庭崇拜對兒女的屬靈生命有重大的幫助。香港的人都十分忙碌,從早忙到晚。年長者有他們的忙碌,青少年甚至上幼稚園的兒重也一樣「馬不停蹄」。這種忙碌和緊張的生活使家庭的成員很難找到一個合宜的時間聚在一起家庭崇拜,這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家庭崇拜可以在內容上與教會的崇拜有分別,家庭崇拜不一定需要唱詩、祈禱、讀經、講道、樣樣齊全才算是崇拜,也不一定要在晚上睡覺之前這段時間舉行。筆者在美國讀神學時, 從一位教授的身上學到一個很好的功課。這位教授深信早睡早起是一個基督徒的美德,他曾表示十分討厭那些日上三竿還在床上睡覺的人,特別是基督徒。他認為基督徒不會節制,不會克服身體的慾望,任由慾望指揮生活,是一種罪惡。所以他個人早上大清早起床,靈修後,就與兒女們一起進早餐。兒女們都很準時起床,梳洗完畢後就圍繞著餐桌等候父親來主持早餐前的崇拜。崇拜的內容每天都不同,有時大家一起祈禱,有時一起唱一首詩歌,有時兒女中的幾一位朗誦一篇詩篇或詩歌;有時大家一起讀幾節聖經,父親用三兩分鐘時間解釋一下經文的要義與應用;有時兒女提出個人的需要,而彼此代禱;有時又為遠在他方的宣教士朋友祈禱。這種充滿活潑不呆板方式的家庭崇拜十分有效,使兒女每天早晨都有機會與父母有靈裡的交通,父親成了家庭的祭司,帶領兒女使用各種的形式去朝見神。

  ( 6 )教會除了教導信徒有關基督化家庭的重要性外,還可以做些甚麼促進信徒實際著重良好的家庭生活呢?教會應該多舉辦家庭生活講座,也舉行講習班,可以深入研究和討論如何提高家庭生活的樂趣和質素。近年來西方教會除了為青少年人舉辦夏令營外,還十分流行家庭營。筆者認 這是一種十分有意義的工作方法,許多家庭因為多人忙於自己的事,甚少一家人一起離開慣常和擠迫的居住環境,到郊外去一起輕鬆地、有計劃地渡過幾天的時光,教會若能推行這種家庭營,對信徒的家庭生活是有重大的幫助。

  另一方面,有專家認為會教會是破壞信徒家庭生活的第一大敵人。這話怎麼說?因 有許多教會一個禮拜七天晚上差不多都有聚會,而且這些聚會都不是一家人可以一起去參加的;今天媽媽去婦女會,後天爸爸去弟兄團契,禮拜五晚詩班練習,禮拜六晚兒女通通去參加青少年團契。如此這般把家庭「五馬分屍」,使家庭的成員沒有機曾可以共聚天倫之樂。這種對教會的評語也值得教牧人員自省。信徒如果沒有時間與妻子、兒女聚在一起,不論有多麼好的計劃,也無法促進家庭生活的質素和樂趣。故此我們一定要為信徒著想,讓他們有時間可以與家人相聚,同時更要鼓勵信徒,特別是青年人珍惜這些相聚的時間。

  ( 7 )教會應該成為成年人與青年人的溝通橋樑。近年來「代溝」這名詞十分流行,而且成了人與人之間不能調和的藉口;父母與兒女、婆婆與媳婦、老師與學生、甚至牧師與信徒之間的一切磨擦皆歸咎於代溝。代溝是否不能消除?因為要有基督化的家庭生活,代與代之間必須能融洽地生活才是實踐彼此相敬相愛的真理。構成代溝的原因相當複雜,主要是由於年歲的差別、觀點與角度的差異、價值覶念的距離、興趣和愛好的不同等因素做成。這些差異無可避免地是會做成一點點的距離,但按照聖經的教訓,這些差異不應該使家庭產生糾紛和嚴重的破裂。請聽保羅的教訓:「如果有人對別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寬容,互想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照樣的饒恕人。在這一切之上,還要有愛心,愛心是聯繫全德的。」(歌羅西書三章十三至十四節)。保羅先把這些明顯的與人相處的原則擺在信徒的眼前,然後他才教訓信徒在家庭生活中應該如何彼此相待,在同一章裡,保羅跟著說:「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歌羅西書三章十八至廿一節新譯木)。可見彼此寬容、互相饒恕,用愛心相待這些原則不單是應用在教會信徒彼此相待上,更重要的乃是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實踐出來。根據筆者個人的關觀察,代溝之所以顯得嚴重,主要是由於雙方面不肯去諒解對方,不肯嘗試去聆聽一下對方的看法和說法。各持己見,而且彼此皆指責對方的看法或行事為人的方法是錯誤的,甚至有彼此藐視的態度,結果兩代之間的籬笆就越建越高,鴻溝越久越深,無法挽救。

  華人教會在推動基督化家庭運動中遭遇過不少困雞。其實教會歷史早已經告訴我們,推行任何新的運動,在開始時一定會遇見困難。只要不灰心,有正確的目標和從神而來清楚的異象,不斷地努力,將來必會有良好的收成。中國人傳統上都是愛面子,所謂「家醜不可外揚」,而且還常常自欺欺人地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這些思想成了教會推動基督化家庭的攔阻,若信徒都避諱談論自己的家庭生活,或者假裝家庭生活十分美滿,不需要任何的幫助,當然對教會所舉辦任何與家庭有關的聚會與活動不感興趣,因為參加的話即是表示自己的家庭有問題。這種思想實在要不得,但我深信教會若能繼續努力,加上正確的教導和啟迪,年青一代的基督徒會覺察和醒悟過來,,正視家庭生活的問題。

摘自:「教會教育事工簡介」天道書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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