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禱告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賽六十二6-7)
「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說: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求我命定(原文作吩咐我)。我造地,又造人在地上。我親手鋪張諸天;天上萬象也是我所命定的。」(賽四十五11-12)
前言
神在創造的工作上是由三位一體神的合作完成,但在救贖的工作上,神宣告要人與祂一同工作。首先是透過女人的後裔—祂的獨生子道成肉身成為人子完成救贖,接著是要藉著蒙恩信徒的代禱繼續祂的工作。因此主耶穌在主禱文中教導門徒禱告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可見神的名能被尊為聖,神的旨意能行在地上,必定是透過人的祈禱。在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及俄摩拉代禱,摩西帶領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上,向我們指明神在治理大地之事上要人藉著代禱與祂同工。
守望者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彼得論到信徒在神面前的身份,他指出每位信徒都是祭司,舊約祭司的職份是為百姓獻祭贖罪及代求;摩西,亞倫及撒母耳是代禱的榜樣。新約時代神吩咐我們每一位信徒要為神的家及外邦人代禱。
代禱者的條件
(一)生命度量
1.舊約利未人及祭司到三十歲能過聖潔生活才能在神的殿中就職服事;照樣新約的信徒必須具有聖潔的生命才能執行祭司的職任。保羅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凡立志操練敬虔的信徒,就具備了合乎主用,從事代禱的職任。
2.全心奉獻的信徒,羅馬書十二章論到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後才能進入事奉的行列(羅十二1)。以弗所書第六章論到代禱的工作,是先有第五章聖潔生活的條件。祭司及利未人不但是奉獻為百姓服事,且要有聖潔的生活才能執行祭司的職份。
因此,每位代禱者的預備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生活聖潔,並在個人靈修上儆醒自守,否則代禱的工作必受攔阻。
(二)屬天的異象
初代十二使徒們及保羅成為教會的代禱者,是因他們專心尋求神國度的榮耀。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因此,凡願意成為代禱者,必須專心尋求神國度的榮耀,從主領受天上的異象。(徒二十六19)因此,代禱者的根基不是憑個人的熱心,而是建立在神的旨意、神心中的負擔。保羅體會耶穌基督的心腸為腓立比教會祈求就是最好的說明。(腓一3-11)
(三)代禱的裝備
主耶穌受洗後,被引導到曠野與魔鬼爭戰是我們最好的榜樣。內地會宣教士麥約瑟提出幾個主要的條件。(太四1-11)
被聖靈充滿和管制。代禱者的生活必須在聖靈充滿及管制下,才能從事代禱的工作。
被神的話語所充滿。在爭戰中,聖靈所使用的兵器是神的話(弗六17)。因此,代禱者必須在心裡好好儲存神的話。意思是平時以神的話為生活的準則,應用在自己生活中,在禱告時才能運用聖靈大能的寶劍──神的道。代禱者不但要熟悉默想神的話,也要吸收歷代先知、教師們的教導並多多查考代禱者實際的見證及經歷,最好是尋求現今教會中屬靈代禱者的幫助。如「代禱使徒豪威爾」的傳記。
(四)代禱與行動
代禱與行動是代禱者兩方面的責任。神要求代禱者必須負行動的責任。代禱者必須願意隨時奉獻出他整個心志與一切所有來建立神的國度。神往往差遣代禱者去實現他所代禱的事情,摩西與保羅是最好的例子。例如,信徒為宣教地區及宣教士代禱,他們雖不能前往宣教,也當盡自己的能力關懷及支援宣教士心靈及身體物質的需要。
代禱與實行
(一)屬天的目標
以榮耀神為禱告的前提
神永遠的旨意是代禱者的目標,若不是以神永遠的旨意為目標,代禱就失去永遠的價值。例如為家人及世人得救禱告,若只以赦罪免於沉淪為目標,其價值就不高。應當以主耶穌向門徒所提「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的目標為準(太二十八19-20),祈求主不但使他們悔改得救,也要使他們成為奉獻的門徒。為病人疾病禱告,不應停在病得醫治,應以悔改歸向主,奉獻全人為主而活,使他們在世靈性增長,榮神益人。為失業的信徒及外邦人禱告也是如此。以榮耀神為前提的禱告才能蒙神應允。
(二)屬天的負擔
禱告的能力在乎神所賜屬天的負擔,在這負擔中聖靈才能賜下天上的熱心和能力。保羅為外邦教會禱告的能力,在於神分派他為外邦人的使徒(羅十五16-19),照樣每一位奉獻的信徒必須從主領受神國度的負擔,在這負擔中從事代禱的工作。在挪威有一位長年臥床的信徒名叫約丹,他從主領受代禱的負擔,為本鄉百姓代禱而帶進極大的祝福。一位在醫院探訪的姊妹從主領受為病患代禱的負擔,結果病人不但得救,且在榮光中回到天家。因此,代禱者在從事代禱前必須在主前等候屬天的異象,從主領受指示得到屬天的負擔。
個人的實行
代禱是一項屬天的工作,初代耶路撒冷教會的代禱長老雅各說:「義人的禱告是大有功效的。」原文是「大有工作的果效」。因此,代禱的工作也當具備一般工作的條件。
工作的時間
主耶穌在地上的服事與生活是我們最好的榜樣,祂白天傳道,晚上禱告(有時整夜禱告)。保羅向歌林多教會指出他效法主耶穌常常犧牲睡眠為要儆醒禱告(林後十一27)。因此,每位代禱者必須選擇適合個人的固定時間從事代禱工作。
代禱的地點
主耶穌是選擇安靜的地方禱告,最常到的地方是城外的客西馬尼園(路二十二39-46),有時到曠野或山上。祂教導門徒要進入內屋關上門禱告(太六6)。
代禱的內容
長期的代禱是需要固定的內容,有固定的目標;為了這個需要必須先從主領受天上的負擔,並尋求禱告的方向。有了固定的事項及負擔,才能從聖靈領受信心及代禱的能力,缺一不可。
如何代禱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18)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帖前五16-18)
進入主的同在,到神寶座前:唯有進到主同在,能敬拜、讚美、感恩才能進入祈求。(太六6,詩二十七1-4)
(花時間)等候聖靈引導:
A.仰望聖靈代求,求聖靈先為代禱事項代求。(羅八26,約壹二27)
B.等候聖靈啟示代禱之信心—神應許之話語。
C.等候聖靈能力充滿,賜神應許話語,有膽量熱心毅力為代禱事項禱告。(弗五19-20)
(3) 為代禱事項交託,感謝父、子、聖靈。
「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6-7)
代禱的團契
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祂不但親身完成神就贖的計劃,建立神的國度;祂也揀選一班專心尋求神榮耀的十二門徒與祂一同建立神的國度;也有一般婦女還有其他門徒。當祂復活昇天前,祂把建立神國度的責任託付他們,並吩咐他們藉著禱告等候聖靈降臨,在全地作見證。(太二十八16-20,徒一1-8)
教會二千年來,主不斷在各地興起許多代禱團契,為神永遠的計劃禱告,使神的旨意得以繼續在地上擴展。教會的存在,成展及福音的擴展就是建立在這一種禱告團契的根基上。耶路撒冷及安提阿教會建立在信徒恆切的禱告上,這是我們最好的榜樣。(徒一12-14,十三1-3)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論到神國度在地上建立時祂賜給教會門徒同心合意禱告的權柄就是:「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八18-19)
二千多年來,聖靈不斷的感動忠心的信徒,在聖靈召集下同心合意為教會及萬民禱告。從主後第二世紀的曠野修士,中世紀的修道院,十三∼十六世紀清教徒—本仁約翰時代至今,其中最著名的莫拉維亞復興就是建立在一百年的二十四小時守望禱告上。近代二十世紀初世界大復興起因於各地信徒的家庭禱告小組,山東耶穌家庭及韓國教會也在於信徒的禱告而復興。
(一)團契成員
主耶穌在馬可樓上對門徒論到當祂復活昇天後,他們可以奉祂的名求行更大的事(約十四12-14),其條件為彼此相愛及被聖靈充滿(約十三34,約十四16-20)。初代耶路撒冷教會藉著代禱團契成立了第一個教會(徒一12-14),使福音在極端逼迫中傳開,主要是他們都在信主時,完全奉獻,能夠凡物公用,過真實彼此相愛的生活及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禱告。(徒二42-47)
因此,代禱團契成員的條件是能夠藉著彼此的交通,追求被聖靈充滿及在生活上實行真實彼此相愛,如此他們的禱告才能達到神的寶座前。因為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十九章所說「同心合意」是指在彼此相愛的實行中才達到。
莫拉維亞教會復興的起點是藉著新生鐸夫聯合赫仁護特莊園內為主受逼迫前來避難的各宗派移民;首先學習互相包容,彼此相愛,接著領受聖靈澆灌,然後才有每天二十四小時不斷的禱告。這個禱告會起於一七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直到一八二七年為止,持續了一百年之久。
六、信徒禱告的職責
(一)代禱團契代禱的內容
團契代禱內容有二大事項:一是團契成員個人的需要,包括成員個人、家人及親友的各種需要,禱告事項由團契成員提供。二是團體的負擔,即神國度的負擔,禱告事項經團契共同交通後擬定。
(二)代禱的實行
代禱內容可分二種,一是成員個人私下禱告,按著靈性及負擔為團契代禱內容禱告。二是在聯合聚會中一同祈求。也可效法守望禱告模式由少數人輪班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