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恩夫人小传

基督大爱的使女
  ——基督的新妇

目 录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生平及经历

第三章 得救与奉献

第四章 热心事奉及追求神

第五章 冷淡退后

第六章 家庭生活的逼迫

第七章 成为活水的江河

第八章 为耶稣被交于死地

自传摘要

 

第一章 引言

  十七世紀神在法國興起了一位屬靈姊妹。她一生忠心愛主,接受十字架的破碎,使她成為基督的新婦。她所寫的「簡易祈禱法」及「書信」成了這三百年來最有屬靈影響的書,引領信徒進入神的愛,以心來與神交通。

  她的傳記是一部很長的痛苦和羞辱的歷史。她的夫家,以及教會中的貴人,政治家,平民,大家都聯合起來逼迫她,侮辱她。所有的原因不外乎下列幾點:因為她愛神,她聖潔,她捨己助人,她有醫病和辨別諸靈的恩賜,她教導人捨去祈禱冊和神有更親密的交通,以及她被聖靈所感而寫的著作。

  神藉她的自傳(馨香的沒藥),曾祝福了不少愛祂的人,興起了多人傾向十架。蓋恩夫人的經歷,是少有人能經歷的,也少有人肯經歷。她的一生,是一部痛苦逼迫的史記。她所忍受的一切,都是因為愛神的緣故。不止仇敵害她,朋友藐視她,甚至屬靈的人,愛神的人,也因為不懂他的緣故(曲高和寡),離棄她。有時候連她自己也和神站在一邊,反對自己,定自己為有罪。其實她的愛神,是自古罕有的,她的施捨,是人所難能的,她的聖潔是「寧可揀選地獄,而不願犯罪的。」(她並不是因怕罪的刑罰而恨罪,乃是恨罪本身,這真是表明她有神的那種聖潔)。她的良心潔淨到一個地步,就是自己所行合法的事,人看為美好的事,幫助人救濟人的事,若是也於自己,或出於天然的,她都定罪。她的思想,言語,行為。若是出於自己,就拒絕。若出於神,就說是神作的,歸榮耀於神。她學習到除神之外,沒有揀選。除神之外,無所愛慕。她向己有絕對的死,向神有完全的活。在她裡面已經沒有懼怕。在她裡面也沒有自愛。她雖然出身於貴族,但世界沒有一件事太卑微,是她所不肯行的。可是她對於不合真理的卻一點都不肯調和,也不能妥協。

  她已經被神帶到絕對無己的地步,己的生命,已被神對付到一個粉碎的地步。拆毀到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了。現在在她裡面,完全是出於神的了。所以她一點也無疑地說:「現在活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她的意志與神的旨意,有完全的聯合,好像主耶穌當初在世時一樣。一行出來,就是神的旨意,因為她已經把「自己」失去在神的裡面,好像一滴水失去在大海裡一般。

  她被人迫害,侮辱,藐視,冤枉,辱罵,監禁,種種的苦害,都是逆來順受。並不怨天尤人,反而說這是神許可的,是神用的杖,不但不恨仇敵,反而滿心的愛他們,替他們禱告。

  她被神剝奪,不止屬世的東西都失去,甚至屬靈美好的恩賜也都失去了,並且她曾經歷了主在十字架上被神棄絕的經歷。雖然極其痛苦,可是結果得著了一個最寶貝的東西──就是神自己,充滿了神的自己,她能說,從前多年的苦楚,若比起現在在神裡面一刻的快樂,好像鴻毛之比泰山了。

  她的心極其單純,像小孩子一樣。只有一個愛神的心,此心極其堅強,正是「海枯石爛,此心不渝。」要她下地獄恐怕還容易,而不能叫她不愛神。她和神的交通,是連續不斷的,就是夢中繼續著為著神的緣故,甘心忍受最苦的十字架。只要是神所許可的,任何的十字架,她都能受,不僅不退避,反而能歡迎。

  她一生的經歷,幾乎都是十字架,各樣的十字架都經歷過。因為她愛神,所以也渴慕神所給的十字架(不受十字架而想愛神是不可能的)。神也照她的心願,用又苦又重的十字架來煉淨她。

  她是經過神雕刻最深的人,也是被神修理得最潔淨的人。她真是神恩典的神跡,神奇愛的標本。難怪有人說她生命的經歷,或許要超過使徒的經歷。在她的身上,或許已經應驗了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二節的話了,「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哦,何等的奇妙!只要人肯將自己一點不留地獻上,絕對順服神的旨意,就要在他或她身上,活出基督來,但願一切的榮耀歸給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