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平及經歷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代下十六9)
蓋恩夫人原名莫特.馬格麗,生於一六四八年法國芒特基斯,父母都是虔誠的基督徒,父親特別愛神。
幼生熱心愛主
當我四歲時,有一位蒙巴孫的女公爵來到本奈汀的修道院裡。她本和我父親很相善的,就得了我父親的允許,帶我到她的修道院去做她的伴侶。
在那裡我常常犯規,有時犯很大的過錯。可是那裡的人都有好榜樣給我看。也沒有人使我跌倒,我因此很喜歡傚法她們。我很愛聽人談論神的事情,也喜歡到禮拜堂裡去,也願意穿宗教式的衣服。
熱心愛主
那時我的心非常熱切,巴不得能為著主的緣故作一個殉道者。我對於祈禱很感興味。這種熱忱又新鮮,又可愛的經歷,使我深深地相信,這就是神愛我的憑據。因此我就非常的勇敢,很懇切地尋求,要作一殉道者,好叫我能早日到神的面前。但是這件事究竟有否隱藏的假冒?我豈非在那裡偷偷地想不受殉道者的苦,而得殉道者的功,也是可能的嗎?有一天那些和我同住的姊妹們,就戲弄我,要看看我到底對於殉道的心有多熱,她們叫我跪在一塊布上,她們向我舉起一把大刀,這就是她們預備來試驗我的工具。那時我就喊著說:「住手,我還沒有得到父親的允許就死是不對的!」後來我心裡受了大大的責備,因為這樣呼喊是想要逃避。此後我一直很久不平安,也不能受人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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