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生屬靈生命的成長

目 錄  

前言

一、幼年生活1832∼1849年(出生∼17歲)

二、重生得救1849年(17歲)

三、蒙召 1849年(17歲)

四、新生命的成長 1850∼1853年 (18∼21歲)

五、磨練中信靠順服,生命不斷更新 1854∼1868年 (22∼36歲)

六、與主聯合,生命進深 1869∼1870年 (37∼38歲)

七、付代價挑重擔,不負神的重託 1870∼1898年 (38∼66歲)

八、成熟生命結碩果 1898∼1905年 (66∼73歲)

 

一、幼年生活 18321849 (出生∼17)

  「至於我和我的家必定事奉耶和華」(書廿四15)
  「接續祖先用清潔的良心事奉神」(提後一3)

  神在教會中所興起的器皿,往往是敬虔祖先在神面前祈禱的結果。這些人是教會的祝福,也是世人的祝福;這是最高貴的權利,也是沉重的責任。神差祂的獨生子降世,就是這個原則。摩西父母的敬虔,為以色列人產生了拯救的領袖,哈拿的祈禱,為以色列家興起了先知,這些都是有跡可循的。

  將兒女奉獻給神是極大的恩典,但將兒女養育成為神合用的器皿,更是世上最偉大的事業。戴德生父母的生命及教導,塑造了戴德生的品格。母親用愛輔導及訓練他,立好了正直行為的規範,父親用最嚴格的管教,訓練他成為順從,盡責,克己的性格,這些是戴德生後來成為「中國內地會」領導的原因。

  戴德生尚在母腹中,他的父母就將這個頭胎孩子獻給耶和華。他於一八三二年5月21日出世,生長在敬畏神的家庭中,受到良好的品德教育和屬靈訓練。每天早餐後和晚茶後有家庭禮拜,父親用淺顯的話語給孩子們講解聖經,使他們能懂能行。父親也常在晚禱時叫戴德生跪在身邊,用臂膀摟著他,將自己的心事細細向神吐露,為孩子做出禱告的榜樣,也自然地將他赤誠堅固的信仰播種在孩子心中。孩子稍長大,就每天自己在房中讀經、禱告。父母的愛和帶領,使戴德生從小學會親近神,順服神和順服父母。由於戴德生自幼體弱,母親在家中教他小學課程,要求嚴格,使他獲益良多。

  戴德生從十一歲起住校讀書,離開了家中的屬靈環境,對神的信心逐漸冷淡,也失去心中的平安喜樂。他有時感到心中有聲音說:「將你的心獻給我」,他卻仍按自己的意思行事。十五歲時,他到當地的銀行工作,羡慕同事們的美好生活,也盼著能掙更多的錢,能有一座華麗的房屋,能常去野外打獵等。他知道貪愛物質享受是犯罪,違背神的旨意,因而心中苦惱、掙扎,卻不能得勝。父母和妹妹都為他擔憂,常懇切向神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