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對家庭的旨意 第二章 建立屬靈的家庭 第三章 培育兒女 |
一、基督徒對婚姻的認識 壹、神對婚姻的旨意 在聖經歷史中,神所使用的第一個家庭就是亞伯拉罕的家。因著蒙召,亞伯拉罕與撒拉在迦南支搭帳棚,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因著信心得了神所應許的以撒,並且被神稱為義,成了信心之父,使地上的萬族因他得福。從他們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出幾點蒙福的原則: (一)婚姻是為了成全神的旨意。創世紀第二章十八至二十四節:「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配偶幫助他。……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神造人乃是要人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起初神造了亞當,將他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但是亞當一個人在伊甸園獨居,無法成全神的旨意,所以為他造一配偶幫助他。夏娃受造,被帶到亞當面前,乃是要幫助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所以合乎神心意的婚姻,乃是要藉著家庭成全神的旨意。故此基督徒的家庭的建立,是為神治理這地,彰顯神的權柄。如果不明白神的旨意或是不能遵行神的旨意,它就失去神配合的意義了。 (二)婚姻預表基督和教會。以弗所書第五章二十二至三十二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因它是預表基督和教會。基督徒的家庭是一台戲,為要把基督和教會關系表演出來,使世人認識基督和教會(羔羊的妻)的關係,因而得著永遠的生命。我們可以從三方面來說: (1)丈夫愛妻子預表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這地上沒有真正的愛,惟獨有的就是基督為教會捨己的愛。基督徒得了神的愛,神為他們安排一個家庭,讓世人因著信徒家庭彼此相愛的生活,看見基督徒的愛及捨己,故此愛與捨己乃是信徒婚姻的基本標記。 (2)妻子順服丈夫預表教會順服基督,以他為頭。按照神所安排等次,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因著愛凡事順服丈夫,乃是正常家庭的根基。但更重要的乃是藉此顯明基督對教會的地位及權柄。只有藉著教會的順服,顯出神和基督在人身上的權柄。而信徒的家庭正是教會的小影,故此信徒家庭順服生活的見證,是對撒但最大的打擊。其他宗教是建立在懼怕上,只有基督教是建立在愛和順服上。 (3)夫妻連合成為一體預表基督和教會的合一。人類墮落之後,人與神,萬物與人,走向分裂敗壞的深淵,在地上再沒有真正的合一。基督在十字架上裂開了祂的身體,使教會(羔羊的妻)與祂聯合成為一體。所以只有藉著十字架,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在基督裡,人才能與神合一,與信徒合一,萬物萬有在神的眾子顯現時,也在基督裡同歸於一。這是神美好的計劃,也是宇宙中最大的奧秘。(弗一10)所以信徒的家庭,夫妻合一的見證是為了見證基督和教會的合一。 (三)婚姻是為了成全姊妹。彼得前書第三章七至八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原文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婚姻是神所安排的。按著神的旨意成全的婚姻,是蒙神祝福的,神必親自看顧與保守,因它是神的見證。歷世歷代許多蒙神祝福的家庭,也成為別人的祝福。如亞伯拉罕成全了撒拉,(彼前三1-6)藉著撒拉生了以撒,帶下以色列族,成為地上萬國的祝福。成全別人乃是愛的流露,和生命的供應,信徒的家庭應該成為生命的泉源,供應地上所有將亡的人。 貳、神對婚姻的安排 聖經中明確的表示:「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十一3)「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三20) 神是依照「頭的職責」定下家庭的規矩,家中每一個人都在「頭」的權柄下生活,而「頭」是由神指派的。 基督是全家之主,是丈夫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也是兒女上面主要的權柄。妻子為丈夫的幫手(創二18),是兒女上面次要的權柄。兒女要凡事順從父母,這是神在家庭中所定規的秩序。 丈夫活在基督的權柄之下,並在對家庭的領導和照顧上向基督負責。妻子活在丈夫的權柄之下,並在管理家務和照顧兒女上向丈夫負責。兒女則活在雙親的權柄之下。 神就如此立下權柄和責任的明確定規,而依此定規把家庭組織起來。開始就對家庭的組織有正確的認識非常重要,因為現今的人具有這種認識的不多,而能實行的為數更少。然而神卻使家庭的和諧和幸福完全奠基於絕對遵守祂的神聖家規上。對神的定規作任何改變只會使家庭形態變為畸形。除非回轉到神原來的定規。 (一)神對妻子的旨意 在說到神對家庭的定規時,聖經先對妻子說話。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全教會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2-24) 在神的眼中,順服的意義卻另有所指。順服是對神所授與的權力或權柄以謙卑和智慧的態度表示順從。最佳的例子便是教會順服基督的治理。這絕非地位的貶低而是教會的榮耀!神並非對女人有所不滿,才制訂這條妻子順服丈夫的律例。相反的,他作這樣的定規乃在保護女人和使家庭和諧。他意在使女人在生活的諸般困難中得到庇護。聖經中並沒有什麼一半對一半的「民主婚姻」。神的定規是一百對一百的。妻子是百分之一百的妻子,丈夫是百分之一百的丈夫。 基督順服天父是出於他的選擇,神也給女人自由選擇的機會,以決定是否接受這個順服的角色。「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腓二5-9)神不歸榮譽給死要權力的人,卻給由衷順服祂的人。 箴言第三十一章十至三十一節對好妻子的樣式提供一副最佳畫圖: 賢慧的妻子誰能找到? 那她各種建設性的作為是從那裡獲得動力的呢?是不是她的丈夫高高在上,命令她順從他的意思做這做那呢?完全相反,她的丈夫非常欣賞她,並且極口稱讚她:「賢慧的女子不少,但你遠超過她們!」如妻子的順服是出於丈夫的苛求,神的家規就被推翻,所剩的只是人的權柄而已。但若丈夫也按照神的定規盡其職責,就是「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西三19),那他妻子對他的順服就變為一個彼此相愛、互相奉獻的泉源,達到道德和靈性上的最高美境,這是神在基督徒家中顯現的秘訣。 順服使妻子獲得保護 女人在世界上容易受到身體上的攻擊,因此需要丈夫的保護。這是一項放諸四海而皆准的基本事實。因此,不論那一個世代和那一種文化背景,為求生存,這項事實已構成習俗的一部份。 事實上,女人的脆弱不僅在於身體。在情感、心理和靈性的層面上,她也比較脆弱,也需要丈夫的權柄和保護。 丈夫保護妻子,使她免外人及孩子粗魯無禮的對待,實在是在孩子心中培養了尊敬女性的態度。這樣的家教,加上自己以身作則,對妻子體貼有禮,是父親傳給兒子的最佳財產。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一個女人也會遭受靈性方面的攻擊。在對付來自這幽暗世界中執政掌權者的攻擊(弗六12),丈夫是妻子的盾牌和保護。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十節中保羅對此點有所提示:「因此,他(妻子)為了天使的緣故,應當順服他(丈夫)的權柄並應當蒙著頭作為記號,象徵他對權柄的順服。」(修訂標準本廣解聖經)我們知道保羅使用「天使」這個字既可指天使中屬神的忠貞份子(帖後一7),也可指天使中屬撒但的叛逆份子(林前六3;羅八38)。根據上下文的涵義來看,這裡保羅是指後者而言。保羅所關心的不僅是蒙頭是否合乎禮節的問題,他更深深的體會到,一個沒有丈夫權柄保護的女人,對(邪惡)天使所產生的影響力而言,是一座不設防的城市。 神知道,女人易在靈性上遭受攻擊,尤其是易受欺騙,而獲得保護之道就在順服男人的權柄。所以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十二至十四節所作的忠告:「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不是亞當被引誘。」作為兒童和其他女人的教師,姐妹能作很大的貢獻。姐妹也可以說預言和公開祈禱(珥二28、29;林前十一5),但是她們不可制訂教條或在教會中成為男人的領袖。由於女人失去了建立在丈夫權柄上的保護傘,不知道在家庭和教會中造成多少禍患! 當一位姊妹生活在丈夫的權柄下時,她在屬靈的事情上便能享受極大的自由。撒但詭計多端,隨時會向她發動攻擊,但她有人保護,可以安心在禱告生活中和在運用屬靈的恩賜上,擺上有力和有效的事奉。 神的計劃是把丈夫安置在妻子和世界之間,由他來承擔很多身心靈三方面的壓力。不然的話,這些壓力就會落在妻子的肩上。對家庭、社會和教會,基本上應負責任的人是丈夫,而非妻子。如果丈夫逃避這項責任,或妻子奪取這項責任,家庭延伸出去的社會都會遭殃。在主裡順服丈夫 「但若丈夫的決定會給家庭帶來災害呢?如果情勢嚴重,妻子難道袖手不管嗎?對丈夫的順服豈是沒有底的?」 聖經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西三18)使徒的意思很明白:妻子順服丈夫是正當合宜的事。然而他還有一層的含意,就是妻子的順服必須在主裡面;也就是說,妻子的順服不可導使她去做任何可直接稱為罪的事。但這決不是指在有關妻兒的靈命問題上,如夫妻之間意見相異,妻子就可違抗丈夫的權柄。 在南美洲有一個教會在經歷一次福音的復興後,產生一個問題。許多婦女接受了主,可是他們的丈夫卻不肯相信,有的態度冷漠,有公開反對,更有的禁止妻子去聚會或參與教會的事奉。教會領袖就叫作妻子的姐妹要順從丈夫,並把丈夫的心交託在神的手中,讓神來改變他們。果然,很多丈夫後來受洗歸主。 這是一種很困難的情形,因為人也可言之成理的辯稱,聖經中不是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嗎?(徒五29)但是這個例子說明了:信實的神為維持他自己對家庭所作的定規,必有奇妙的作為。 然而在一切事上,重要的是在分別順服和奴性。妻子若看出丈夫的判斷不對或不智,應該用尊敬的態度,不加保留地據實以告。妻子的判斷、智慧和意見,加上她的愛心,實在是男人的財富,使他得以避免許多愚蠢的錯誤。因此,男人應該為接受妻子的婉言相勸是一項特權和責任。反之,妻子縱使看出丈夫把家庭驅向深淵,仍一味說:「你認為好就去辦。」而不表示任何意見,這樣的妻子所表現的其實不是順服,而是愚蠢的奴性。她必須充分表示她的想法,作有力的陳述,既不忽略對丈夫的尊敬,也不把真誠的懷疑藏在心中。她對丈夫的坦誠相告,然後讓丈夫作決定,相信神會給他一個聰明的判斷。 順服不僅在外在的形式,而應發自內心。妻子的性格可能剛強,表示的意見也極坦率,卻仍能順服丈夫的權柄,因為她從內心尊敬丈夫,並且願意讓丈夫作最後決定和實現所作的決定。相反的,雖然有的妻子難得開一次金口表示意見,不管丈夫的計劃多麼荒唐仍亦步亦趨,卻不知她在內心深處正醞釀著一股反叛的積怨。神遲早會把她放在一種情況中,這股積怨就爆發出來而弄得不可收拾。神看我們外在的行為,卻更察驗我們的內心。 特別在屬靈的事上,明智的丈夫歡迎妻子的意見和忠告。女人往往比男人更能利用直覺去直接把握屬靈的實際。舉例而言,如妻子發現家人忽略個人禱告和家庭禱告,藉故不去聚會,漸漸與神疏遠而熱衷於世界的活動時,她必須把這項洞察性的發現提出來與丈夫自由交通。與丈夫談這種事並不違背順服,事實上,還應敦促丈夫採取行動返回正途。閉口不言的妻子反而錯了,因為她銷滅了聖靈在這一件事上特別給她的感動,而沒有與丈夫交通,使他失去衡量利弊得失的機會。家庭的靈命健康和方向固有賴於丈夫的權柄和保護,也十分需要妻子的洞察和關切。 如此,妻子的從屬地位並不扼殺她的人格,反而提供一個有利的環境,使她得以盡量發揮她的創造力和個性。這是神的方式,藉以使用她在智慧、洞察力和判斷上的恩賜,同時又不將作決定的權柄和責任,放在她肩上,來加重她的負擔。妻子從屬地位不僅對她本身的幸福是必須的,也對維持家庭和社會的平衡有所貢獻。順服使妻子獲得屬靈能力 一個妻子不僅是母親、管家、廚師、司機和顧問,她內心深處不會因這些事,甚至教會工作而滿足。如果她把自己的快樂全部寄托在丈夫或子女身上,也注定要失望。神原不計劃叫我們在祂以外獲得滿足,把耶穌放在首位的妻子,必成為她個人的主(丈夫)和一生的主(耶穌)的喜樂。(參閱彼前三6) 有一位妻子一直用追求智識的方式來生活,她透露如何在生活中獲得滿足的秘密。她容光煥發地說:「我的秘密就是去做耶穌要我做的事!」她說明耶穌能改變我們的態度;祂甚至將我們例行的繁雜工作變為喜樂。她的結論是:「植根在基督的裡面,而不是在丈夫的身上,然後你就能得到釋放,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成為一個賢慧的妻子。」耶穌邀請你把一切煩惱帶到寶座前,讓你來改變你的丈夫。信靠神的人必不會向丈夫囉嗦個不停。 順服不僅在於外在的形式,主要在發自內心的態度。順服不僅是蒙頭,而要在心裡尊敬丈夫,避免公開為「尚未得救的」丈夫作虔誠的祈禱。 妻子的靈命領先丈夫是屢見不鮮的事。就在這一方面妻子有犯錯的危險。她常以此為藉口,認為自己不必順服丈夫的權柄。她以為必須由她來積極領導全家的信仰活動,才能保證子女的正當教養和丈夫的最終改變。神不喜悅的離經叛道就是藉這種所謂的屬靈虔誠而行!實際上,這樣做非但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實在會得到相反的效果,丈夫對屬靈事情的興趣會更背道而馳。反過來,如果妻子一直對丈夫都保持順服的態度,她就能靠著神運用屬靈的力量,神也必保證她獲得理想的結果。「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毋需她們講片言隻字)。這正是因看見你們(對丈夫)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三1、2) 有一個姐妹去找她教會的牧師,抱怨她的先生靈性太差,她不知道是否該繼續同他一起生活下去。她曾一再設法要她先生去教會、舉行家庭崇拜、不要講粗話等等,但毫無效果。她先生也對她的教會活動冷嘲熱諷,並且這種態度對孩子漸漸產生不良的影響。他這種褻瀆神的言行使她對是否應維持婚姻關係產生懷疑。 牧師說:「依我看,你們夫妻間的問題不是出在你先生,而是出在你自己。你沒有順服的見證。你內心討厭先生對你的權柄。我勸你,姐妹,今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向你先生道歉,承認自己不順服他的罪。從此以後,不要再向他說教,把他的靈命完全交託給神掌管,你不要插手幫神的倒忙。你該做的是燒好菜給他吃,關心他的生活,做一個好妻子。『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4)」 牧師的忠告給這位姐妹一個很大的衝擊。然而,她接受這忠告並且付諸行動。一星期後,這位姐妹的先生來看牧師。這位原來對聚會事奉很冷淡的弟兄忽然一反常態,變得熱心起來,最後成為教會的執事。他的妻子想靠自己的辦法來達到理想的目標,結果失敗,差一點弄到婚姻破裂的地步。但在她依照聖經的教訓順服丈夫的權柄後,神就動工,結果圓滿,超過她所求所想。 假若妻子的信仰非常虔誠;丈夫卻滿心嚮往世界,不信神,秉性凶暴苛刻。然而,依照神的教訓,妻子的地位並不因此有絲毫改變。她對丈夫應負的責任也沒有兩樣;她敬重她的丈夫,就好像他是一個溫文有禮、靈性很好的人一樣。根據她對基督的認識,她這一項責任非但不應減輕,反而要加重。相反的,妻子應繼續以端莊和敬重對待丈夫,在一切事上,她應該顯出溫柔、沉默與順服,以這些美德來肯定對基督的信仰,缺乏這些美德也就是否定基督所代表的一切。妻子在生活中默默的實踐對丈夫的順服,滿心相信神會在丈夫的心裡工作。神看重她的信心,拯救了她的丈夫。不僅如此,丈夫也負起妻子在信仰上保留給他的職分。事實上,丈夫後來變為她的「頭」,她的盾牌和她的保護人。他運用屬靈的權柄求神降福給他妻子,要天使來保護她。神的定規就如此動工,使家庭、教會和民族蒙福。 (二)神對丈夫的旨意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弗五25;西三19) 一般人說自己愛妻子,他這樣說,是指他對妻子的感覺,也許也表示他藉著對妻子的關懷和顧念,指他為她所做的事。但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愛,卻指一個更高的境界。這樣的愛,不是用感覺來衡量,甚至不是用行為來衡量,而是用一個人自身的犧牲來衡量。丈夫要為了妻子犧牲自己 神對家庭的定規有一個屬靈的根基,這根基就在這裡。乍看時丈夫和父親是被安置在妻子和兒女之上的權威,而這種安排似乎也很合乎大男人主義者的胃口。「我乃是一家之主」,不過,且慢,讓我們再深入查考一下。神賦與丈夫和父親的權柄是以基督為模式的,而基督的權柄卻奠基於犧牲自己。主耶穌一直等到自己經過了髑髏地這一幕才向祂的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十八18)因此,基督的權柄,也就是丈夫和父親的權柄,並非屬世和屬肉體的權柄,也並非君臨天下,大逞威風的那種權柄,而是屬神的和屬靈的權柄,這權柄奠基於犧牲自己。 一個為人丈夫和父親的人,如果用認真的態度來接受神所指派給他的角色,就必須實踐耶穌的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神說丈夫應當愛妻子,這愛是犧牲自己的愛,超過男人愛女人時最純潔自然的愛;這愛好比來自天上的異花,惟有靠著否定自我、犧牲自我,甚至包括捨命在內,才能成長。因此,「要愛你們的妻子」這句神的話中,包含一個呼召,叫我們和基督的受苦完全契合,也就是和十字架完全契合。 基督徒丈夫最重大的責任便是關心和幫助妻子成為聖潔。基督為教會捨命,就是丈夫的榜樣。他不但應該帶領妻子過基督徒的生活,走基督徒的道路,更應盡其全力使妻子在教會中能得到神的全部祝福。在家中,藉著禱告讀經,他必須在靈裡面支持妻子,鞏固她對屬天事物的渴慕,促使她在屬靈智識上求長進。傳道人都無權在屬靈的事上教導一個女人,與他丈夫的意志相違。丈夫的責任是盡力使妻子非但得以保持聖潔,而且能堅定的追求聖潔,直至完美。一個女人在追求屬靈的事物上,最大的攔阻來自丈夫,然而最大的鼓勵也來自丈夫。神安排丈夫成為妻子獲得屬天祝福的通道。從丈夫的口中,妻子可以學到他從教會領受的東西(見林前十四35)。也許在屬靈的智識上,妻子落在丈夫後面;也許妻子對救恩之道還心存抵拒,而丈夫卻已經走過這條路徑;丈夫對妻子決不可灰心、失望或懷疑,他應當以堅定、柔和的態度擇善固執。藉著他,神會光照他的妻子,改變她的心思意念,引領她走上正道。他切不可認為在信仰的重大問題上,妻子和他之間有極大的距離。他應當在洗禮中承認自己與妻子的神聖結合。除此以外,其他可能存在他們兩人中間的障礙都屬無足輕重。丈夫應該抱有這樣一個喜樂的想法:「神托付給我使妻子幸福的使命,不僅此刻在世上她感覺幸福,而且藉著我的犧牲自己,她更能得到永恆的福氣。我要愛她,好像基督愛教會一樣。」 丈夫如果用認真的態度接受神所指派給他的角色,就不會把妻子與主之間的良好關係認為理所當然。他不會逃避責任,而自圓其說的表示:「這是她和神之間的事。」他應體認神的呼召,叫他作妻子屬靈的「頭」。基督保守教會,也負起教會成長的責任,照樣,丈夫和父親也該關心妻子和全家的靈命,並且負起他們靈命成長的責任。這樣的平行行動可以很清楚的在以弗所書第五章二十五節至三十三節中看出來。 丈夫應在妻子前面背起十字架 丈夫應如何來盡他的責任?是用高壓手段?是發號施令,叫妻子乖乖的去做?還是向太太長篇大論,高談屬靈原則?都不是。丈夫應為妻子捨棄自己,背十字架。也就是說,他在妻子的前面走十字架的道路。他要以身作則,使妻子明白什麼叫做把自己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做是為了使自己成為聖潔,同時也是為了妻子的緣故。總而言之,在這件事上,丈夫不「驅策」妻子,甚至也不「領導」妻子,而是將她吸引到主的裡面,就像他自己接受十字架對生命的薰陶一樣。 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好了。如果在生活中發生爭吵,丈夫應首先謙卑自己,為自己行為中所有不對的地方請求妻子原諒。這就是把「自我」釘死在十字架上。也許妻子同樣有罪,也許妻子的罪更大,但沒有關係,因為主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羅五8)……」祂謙卑自己,擔當我們的罪過,為我們死。夫妻爭吵時,丈夫不要論斷妻子的罪,更不必估量他若首先認罪悔改會在妻子心中產生何種後果,只要直截了當走十字架的道路,否定自己,放棄應享的權利,實踐對丈夫的定規。進入一切靈命和福氣的大門就是悔改。身為全家的屬靈領袖,作丈夫和父親的人必須率先悔改。 摩西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領袖之一。然而,根據聖經的記載,「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十二3)當以色列人背叛他的領導時,他就到會幕裡去向神訴說。然後神必對付那想造反的人(民十二10,十六33)。但當摩西靠著自己的力量來對付以色列人而發脾氣的時候,神就用最嚴厲的方式對付他,剝奪了他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神應許之地的權利(民二十2-12)。 丈夫向妻兒行使的權柄並非來自他本身,而是神賦與的。丈夫行使這種權柄時必須兼備堅定和智慧,也不可忘記這權柄的設立和維持都是神自己。如果丈夫發現妻兒不順服他的權柄,首先必須仰望神,也必須抱著悔改的態度來到神的面前。求問神: 「為什麼你不能在我的家庭中建立起我的權柄?我的裡面究竟存有什麼東西,使我不能成為你的器皿,來達到你的目的?」 「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十一3)如果妻子不順服丈夫,原因很可能是丈夫自己或在明中或在暗中背叛了基督。唯有順服權柄的人才配執有權柄。一個男人的家庭若寵罩在叛逆的氣氛中,他該檢討自己與基督的權柄之間的關係。也許他首先該謙卑下來,從謙卑中出來的一顆破碎和悔改的心,必使他重新能以柔和謙卑對待家人。奇妙的是,因著他的改變,他就得到權柄,而且得來全不費功夫。這是因為他首先釘死自己,神才能在他的家中建立起他的權柄。 丈夫把自己「釘死」,究竟會不會吸引他的家人,什麼時候吸引,如何吸引,那都是聖靈的作為。丈夫的生命和愛情應該是每天獻上的「燔祭」,就是焚燒自我。聖靈要依照他無限的智慧來耗用這自我。為了家庭如此奉獻自己,無可避免的會使作丈夫和父親的人受苦,然而這是神的旨意和要求,「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 所以,聖經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時,話中之意實超過丈夫該用愛憐珍惜的態度對待妻子,而是指他該為她捨命,有如基督為教會捨命一樣。從這種「死亡」裡,聖靈會在全家結出果子來,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 參、建立美滿的婚姻之原則與實行 (一)彼此尊敬 「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有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三12)「恭敬人要彼此推讓」(羅十二10)。 夫妻相敬如賓,並且雙方都對神賦與各人在家中的地位具有正確的瞭解,是獲得幸福婚姻的基本條件。 尊敬配偶的意思是不僅把配偶當作人,也尊重神賦與這個人的神聖地位。我們尊敬一位高級公職人員,是出於我們對他所任職務的尊敬。因此我們更該尊敬在婚姻中一生相隨的伴侶,因為被神特定為「丈夫」或「妻子」,就是在神的國中獲得具有最高度尊嚴的地位和信任。 尊敬是愛的基本元素。沒有尊敬,愛就不成其為愛,剩下的只是情慾而已。婚姻的道路一定有興衰順逆,互相敬重使婚姻獲得保障。要相敬如賓,就得在生活中有禮貌,不因夫妻互相熟悉而忽略,禮貌是正常生活的規律。如在話語上學習說「謝謝」、「對不起」、「可以不可以」等等。在外表衣著上要穿對,穿得整齊。在舉動上,態度上要如對待朋友一般。 (二)捨己與順服 基督徒的婚姻應反映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因此與一般人的想法相反,婚姻中真正的喜樂大部份是來自給而非得。婚姻就是以基督和教會關係作為模式,讓世上的人從每一件基督徒婚姻中看見互捨和捨己,因為這是基督和教會關係的特徵。 有基督為教會捨命以顯出祂的大愛那樣的榜樣在先,作丈夫的每天該有多少捨己的機會足以顯出他對妻子的愛!像以弗所書第五章二十四和二十七兩節所說的:「凡事順服基督……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那樣,作妻子的每天該有多少捨己的機會足以顯出她對丈夫的順服!這不是一個理想,這是聖靈對每一對基督徒夫妻所定的目標。夫妻因為天生個性,家庭背景不同,雖然因信主,蒙召有同一心志為主而活,然而在生活、屬靈經歷、生命上常有不同。因此捨己是家庭和諧之唯一途徑。唯有彼此捨己才能在愛中彼此建立,成為兒女、其他周圍之人的榜樣。 (三)追求全家遵行神的旨意 「你們先求神的國……。」(太六33)以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為優先,唯有不斷地追求以基督居首位的生活,夫妻才能有真正合一的基礎。如亞伯拉罕與撒拉追求那座有根基的城,全家得蒙建立。其次雙方要追求靈性,人格不斷地成長、成熟,長成基督長成的身量,滿有基督溫柔、謙卑、捨己的生命,否則會無法和諧及彼此相愛,因為屬靈生命及性格的健全是美滿婚姻的基本條件。而且,應全家背起十字架跟隨基督時,家庭得以建立在基督這磐石上,雨淋水沖都不致傾倒,任何患難、試煉都不致搖動,基督的美德就得以建立在家人身上,全家人的合一自然就得以實現。 (四)祝福及信任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要對配偶講和善的話,而祝福你的婚姻,也可藉適時的沉默來祝福。另一種是藉實際的為對方造福行善。這不但在夫妻方面,在父母與兒女的方面,與其他任何人相處,都是同一金科玉律。 另有一種是常常表示感激、欣賞。只要你覺得配偶有什麼值得誇讚的地方,就要以口頭表示。常常感激你的配偶,也要常常感謝神。 最後,可藉著為配偶代禱而祝福他。你是否常常為配偶禱告?為了什麼動機?為了讓你更容易忍受他?或為了他的好處及福祉設想? 總括來說,你可以用四種方式祝福你的配偶和婚姻: 1.透過對他講和善、有愛心的話,並替他說好話。 祝福之舉若發揮至極致,必能產生神奇的功效。不管你的配偶對你的態度怎樣,你都報以祝福。聖經告訴我們;主保守並尊重那些願時時遵行聖經教訓的夫妻。藉著祝福,神應許你將「享美福」,他且要保護你並垂聽你的禱告。當你祝福配偶時,就不攔阻神的旨意,而讓神自由在配偶身上動工,挽回他的過犯,建立他或她的工作。 (五)造就 從新約聖經提到造就的經節裡,我們可找到三條交織的金線:個人的激勵、建立內在的力量、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舉例來說: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造就與發展)的事。」(羅十四19)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使他靈命增強,得著造就)。」(羅十五2) 「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帖前五11) 哥林多前書第八章一節更為此原則作了一個總結:「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但你要如何建立配偶呢?仔細研讀新約聖經裡的教訓及雅歌的範例,我們知道夫妻雙方各有其造就人的方式。簡言之,丈夫當藉讚美、勸勉及扶持來造就妻子,妻子當以受取悅及順服的反應來造就丈夫。 以弗所書第五章奉勸做丈夫的要顧惜、珍愛他們的妻子。這點至少可藉著口頭的讚美與激勵辦到。女人對自己的自信,絕大部分是建立在丈夫對她的觀感。她需要你藉著誇獎來助長她的自信及感情,而非藉批評來貶損她的身價,特別是在她覺得最沒信心、最容易受刺傷的地方。 記住,造就即意謂建立,非拆毀。因此愛能使你的配偶自由發展、成長,不怕失敗,不怕被批評刺傷。 有些丈夫雖然竭力做到不批評的程度,卻仍然沒有學會讚美。有人說:「造就妻子最好的方法,就是盡可能頻繁的讚美她。」相反的,你若三緘其口,則你倆的交通及愛情很快就會死亡,枯萎! 造就之道,始於腓立比書第四章八節的思想方式:「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練習常常思念神賜給你配偶的優點──他所擁有天然及屬靈的特質。讓你的言語受此原則的約束:我說這話會建立他抑或拆毀他?然後問自己:我現在當對我的配偶說什麼造就他、建立他、鼓勵他、支持他、安慰他的話? 根據聖經的教訓,一個妻子最能以反應來造就丈夫。「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弗五33),以新約涵意豐富的希臘文來說,「妻子應當敬重、仰慕、敬畏、尊重、欣賞、讚美、崇拜、深愛她丈夫。」這是她全時間的職務。而根據希臘原文,她也將因善盡此職守,而使丈夫得到鼓勵、信心及認同因而蒙福。 (六)分享 「所以在基督裡……交通……可以滿足。」(腓二1、2)夫妻越嘗試以各種方式與配偶分享,他們的愛也越隨之增加。分享應該涉及生活的所有方面──包括屬靈的道路、時間、活動、興趣、所關心的事、思想、內心深處的感受、家庭的計劃目標等等。 分享需要付出自已、傾聽配偶的談話,並在共同的生活中,敏銳體察那些時機是可能促進你倆的屬靈交通及感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