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成熟

 
   

肆、脫離己

  約伯記全書內容均是談論神,那幾位發言者對神均有相當認識,並不是膚淺的人。然而他們的談論神,竟然談出血氣來,談到生氣發怒,末了口氣幾近對相罵。這些,均代表生命的不成熟。

  雖然,約伯三友對神的學問有相當認識,有高深的理解,但說得口急氣憤,一場辯論下來,各人均不得造就,也沒有將問題解決。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約伯三友對神的認識多在頭腦中,少在生命中。他們想出一套理論強要約伯接受;他們是以理論服人,不是以愛心服人。

  要叫別人心悅誠服,不是靠魂的理論,而必須是由靈來的感動。如果屬神的人聚在一起,談論神,談出血氣來,互相以血氣作武器,雖然滿口聖經名詞,那能叫聽的人受感動呢。

  如果談論神引出血氣來,這表示那些屬靈的理論,是在魂中,在頭腦中,並不在靈中,未曾親身用生命經歷過。這又表示談話的人尚不曉得如何運用靈,以愛心叫人服下來。

  三友的言論逐漸顯出批判,論斷的態度,好像審判官的立場,這種欲以言語勝人的出發點,難怪對方全不接受了。

  二、約伯三友先神而說話,走在神的前頭。雖然他們所談論的話都是神的原則,神的學問;但這些皆是過去的學問,昨天的光亮。他們沒有讓神先在這件大事上說話,等候神先發言,在靈裏受引導;他們只是各人搬出過去的屬靈資產,以昨天不同的經驗,來解釋今天的難處,和目前的新事。

  過去的屬靈資產固然有相當價值,昨天的亮光也有價值。但是,只能對過去有效,對昨天有用。屬靈的事要留意神當時當地的感覺,要聽神當時當地的引導,要讓神居首位;要先看神今天的言論如何,不要搶先,也不要以自己的意見代表神的意見,以自己的權柄代表神的地位。

  如果一套理論和法則就可以概括神,代表神,那麼,神就是昨天的神,而不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又在我們左右,前後,內外,無所不在的神了(啟-4)。約伯三友的愚昧,就是因他們將神限制在歷史中,沒有留意神的隨處隨地隨在,經久恒在,和新鮮活潑。

  聖經喜歡用比較的手法,從各方面,各個角度,去說出耶穌基督的完全。約伯記這卷書的用處正是如此。

  我們已經從四福音中看見耶穌基督的一生:祂的降生,祂的生活,祂的言論,祂的受死復活。但這些均需要比較,以衡量主的美麗。

  神使用約伯的受苦,說出基督如何受苦;祂在天上的尊榮比約伯更高,祂在十字架的貧窮比約伯更窮,祂受的痛苦比爐灰中的約伯更深。

  舊約聖經中許多人物,均是一種對照的背景,藉以從各方面,各個角度,說出基督在世卅三年所作所為,所成就的事工,具有多麼豐富的意義。我們必須熟讀聖經,認識它,並將之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裏。

  主耶穌在地上傳道,祂一再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所說的話,也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這也就是說,主耶穌的一生,從來不出頭也不顯露己,不憑著自己去成就什麼。(約五19)

  主耶穌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羊毛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的不開口,在告祂的人面前不說話,既不評判什麼,也不為自己辯護,將自己交托給信實的神。(賽五十三7)

  尤其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全人被帶到絕境時候,祂生命的實際光景完全赤露敞開,無一點隱藏。然而,給我們看見,並沒有一絲一片的恨,也沒有一點一毫的顯露自己;祂既不埋怨人情冷暖,世態荒涼,更不訴說自己的自義自是。不以自己的苦況而評定別人如何,更不訴說自己的良善之處。當祂受最大痛苦之時,門徒分散,父神離棄,十字架下的人搖頭撇嘴,旁邊強盜的譏笑諷刺,但祂仍然心如止水,持守祂的純正,不為自己清白而自辯自訴,反將自己完全交托管理萬有的神。哦,祂是何等的不顯露自己呢。(太二十七38-40)

  如果我們像約伯那樣敬畏神,遠離罪惡,卻遭遇無緣無故的苦難,以致被人誤會,受人論斷,那麼,我們何需要為清白辯護?何需要為自己的名譽辯護呢?每一個信徒的實際光景,神知道得最清楚,別人的稱讚不能加增什麼,別人的譭謗不能減少什麼,只要將自己交托給管理萬有的神,祂是唯一的神,能判定一切,配受一切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