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成熟

 
   

約伯記─序

  約伯記的主題:義人的悔悟或苦難的試煉。

  古聖徒均認為,人若沒有真正與神面對面相交,就無法真知道神。真認識神的人,才能夠真認識自己。這就是雅各在比努以勒的經歷。

  約伯乃以薩迦之第三子(創46:13) ,他約三個朋友皆以掃之後裔。約伯的祖父雅各下埃及去的時候,他的父親以薩迦為年四十歲,他則約二十歲左右。若此推測正確,當約瑟被賣到埃及時乃是他誕生之年,當約瑟卒時,他約為九十一歲。若他所得雙倍之祝福(42:10) 包括他的壽歲一共加起來約二百一十歲,他受苦時為二十一年前(及七十歲時)之故事。當他壽終時摩西約為五十五歲,亦已曾在米甸的曠野約十五年之久。

  他出生在摩西頒布律法之前,他因為為人正直,敬虔,聖潔。他遵守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傳流下來,獻祭贖罪的禮儀,行善施捨在神前蒙神稱許,但尚未像他先祖一樣與神相交認識神。他的義是屬於在良心範圍,尚未達到「清潔的心和正直的靈」。(詩五十10)

  因此,神許可他受撒但攻擊的試驗。神的目的要他經過外面祝福的剝奪和打擊試煉和教育,使他裡面真實的光景顯明出來。在約伯記中,神好像在這裡一直靜默,只讓約伯和他朋友講話,自己卻不作聲。可是等到他們無結果的辯論不能解決問題時『那時』祂才出來說話。祂問約伯的問題是很清楚的,叫約伯認識祂是誰,又叫他知道他是和誰面對面。當約伯清楚解決了這兩個問題,他的自義和受冤枉的感覺全都消除了。他說:『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十二5,6)當人看見神的聖潔和公義,便覺得自義是愚昧的;當人看見神的恩典和慈愛,便覺得抱冤是多餘的。屬靈經歷中最寶貴的就是與主面對面,就在那一剎那間,一切問題都解決了。約伯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也都是在自己與神面對面的認識神。保羅在律法的規條中自義,只有等候主耶穌,親自向他顯現時,才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舊約的先知以賽亞也是如此。(賽六1-5)

  這是新約的時代,每位神的兒女該有的經歷,也唯有如此,人才能真正的認識神和自己。

  本文作者張得勝是一位奉獻的傳道人,他在聖靈啟示中對約伯記有了透徹的亮光和認識。為我們解開約伯記中最重要的屬靈問題─人的驕傲和自義。這一點正是羅馬書第五章所說,神在患難中賜給他兒女的教育。(羅五1-5)雖然他壯年時,因服事受傷過世,他在世服事主的時間很短,從約伯記的亮光可見他的生命已經相當成熟。但他為我們留下寶貴的信息。但願我們在這些話語的光中得光照和幫助。

  感謝神,每一種得救蒙召的信徒,都是神所寶貴的兒女。神必按他的全智和全能將每一位塑造,使我們能得著基督榮美的品格,因為,經上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傑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弗二10另譯),又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旨意所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模成)他兒子的模樣(內在的形像),使他兒女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8,29另譯)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於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