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神心意的工人

概 論
第一章 工人的職任
第二章 工人的定義
第三章 工人的性格
第四章 服事的原則
第五章 服事的能力
第六章 團體的服事
第七章 工人的責任及代價
第八章 工人的考驗和危險


第六章 團體的服

   教會是由許多信徒及同工組成。因為基督的身體是由許多肢體組成,所以一切的事奉都與別的信徒有關連。沒有一個工人可以獨自的服事,而不與其他人發生關係。所以人要認識團體服事的真理。

  一、團體服事的認識

  教會是神的大家庭,就是全世界、全國及各地區有各種不同恩賜的工人,若我們不認識,就不能接受他們的幫助或彼此配搭。

  (一)三種主要的恩賜

  新約聖經中神的工人可分三大類:一是傳福音的,二是建造教會,三是造就信徒生命的。這三方面的恩賜必須互相配合,才能把教會建立起來。一般來說,傳福音的工人最容易得人,招聚許多信徒。如果傳福音的工人,不把信徒交給建造教會的工人,他是無法建造信徒。還有建造教會的工人,如果不與建造生命的工人配搭,信徒的生命就不易成長。

  傳福音的恩賜,大家比較容易了解。建造教會的恩賜,是包括基要買理、教會治理,配搭等。至於造就信徒生命的工人,一般都是屬靈生活成熟有傳福音及建造教會的經歷,但他的負擔大多在造就信徒與主交通,隨從聖靈引導,過十字架的生活。另外,他們也是造就教會同工,長老及執事的工作。

  所以,各地區三種不同恩賜的工人,要互相配搭,才能建造得完全。

  (二)認識配搭的原則

  工人無論服事教會或與同工一同服事,都要認識任何領域的服事,都必須與別人配搭,才能完善。

  在教會中要成全信徒的恩賜,讓各人各盡其職,在同工一同服事時,要學習交通及彼此順服。要認識別人恩賜,尊重別人的服事。

  二、權柄的認識

   (一)權柄的由來

  保羅說:「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林前十二 5)可見權柄是由主給各人的託負而來。保羅之有權向外邦教會寫信,主要是神給他服事外邦教會的託負,雖然他沒有建立羅馬教會,他也有權寫信羅馬教會。

  權柄是託給有生命的工人,當他在學習能順服神所安排的一切權柄,包括家庭、社會及教會的權柄後,他才有資格被授權。一個能順服權柄的工人,必能與同輩的人或信徒一個配搭,所以權柄的條件是順服神與人,及能與人別人配搭。
有權柄的工人必有兩方面的供應:一是有服事恩賜,也有公開的工場,無論是傅福音,建造教會或造就信徒及同工生命。二是有經濟的供應,主曾把一些工作款交他手中由他支配。

  (二)權柄的運用

  當一個工人,得到權柄能服事教會,及召聚一批同工一齊配搭時,若不按應用的原則,必定不順利,而且有害,權柄應用的原則如下:

  (1)認識絕對與相對權柄

  絕對的權柄是沒有運用條件,相對的權柄有運用的條件。只有主有絕對的權柄,工人沒有絕對的權柄,只有相對的權柄。就是要在聖靈的帶領下及信徒交通中運用。而且每一個時期權柄都有改變的可能。例如,起先是巴拿巴帶領保羅服事,到後來保羅反而帶頭服事。工人對信徒身上的權柄,也因他的靈命改變而改變。初期,有些人是他的權柄,但他長大後就不再是他的權柄。

  (2)權柄是透過主運用

  工人從主領受指示,再找信徒或同工商量,再由信徒及同工個人到主面前尋求。如果他們有同樣負擔,才可以執行工人從主所得的指示。因為別的認同也是有主命令的印證。因為,我們每一個環境,都是神引導的檢驗。

  例如,教會長老、執事是由信徒共同推舉和認同的。如同一位教會負責同工,已經不被全體信徒所認同,他就該退下,接受別人的帶領,或另外到別處服事其他信徒或傳福音。.在同工中間也是一樣,不得強佔地位或爭權奪利。

  三、同工配搭

  當一個人或幾個工人得到主的託負,從事一項工作時,就自然形成同工團。他們之間就有配搭的問題,我們要了解配搭原則是什麼?

  (一)同工的關係

  同工彼此間的關係,原則是在工作引導及經濟供應是獨立向主負責。任何人不得干涉。但有此團體信心的工作團體,同工的經濟是由團體來統一收支的運用。但在工作的引導上還得獨立,否則就不合乎基督為元首的原則,就是每一位工人都是直接向主負責,從主領受命令,才能與別的同工配搭。因為同工團不是世上的公司,主權不在人,而在主的手中。

  (二)同工的配搭

  雖然同工配搭是為了一同工作,但配搭的好壞,要有配搭的基礎,有了基礎,配搭才能成功。

  (1)短期配搭:

  在工作進行時一同尋求主的帶領,不可獨斷,免得造成溝通的困難。負責同工,要照顧配搭同工生活上的需要,成全他們的恩賜。不要太注重工作的成敗,要注重同工的和諧。工作有瑕疵,不是故意的,不必太計較。

  (2)長期配搭的同工團:

  一個同工團即一個小型的教會。同工團的方向是先要一同追求生命的成長,才能有正常的服事。所以,要常有屬靈的追求和交通。第二、同工團必須是一個彼此相愛的團體,工作才有果效。初代教會服事的能力,建立在彼此相愛的生活上。所以,同工生活上被照顧是能力的來源(徒六32-37)。第三、同工的工作是要全體的認識,才進行才好。在印度主興起了三位神的僕人。他們建立了幾千個教會。他們同工的原則是,只要有一位不清楚主的引導,其他二位就停下,等候三人一致才進行。所以他們能彼此同工,長期配搭。

  四、領導的原則 :

  每一位工人都是別人的領導,所以領導的原則不但在教會,在同工中都是一樣。

  (一)培植同工

  每一位工人都有任務成全聖徒,使他盡他自己的職份。在同工的生命、知識、恩賜及工作上幫助、訓練他,使他的恩賜可以得到發揮。一個成功的領導就是能造就出許多同工或信徒。

  (二)分工和信任同工

  一個工作的效率,是在於合理的分工和信徒同工,讓同工放手去作。一個曾服事教會的工人,就是能使教會全體動員起來,分配他們合適的工作,彼此配搭,使他們在服事中生命成長,如尼希米建造城牆時,他有很好的組織、分工。(尼三1-2)

  (三)詳細的計劃

  工作可分長期和短期,長期者計劃時間要長,同工團最重要是同工生命和知識栽培的計劃,其次才是工作的計劃、禱告的計劃。同工間恩賜配搭,也該有長期計劃,如開荒同工做一段時間後,建造及生命造就同工該接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