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的生活

 
   
   
 
 

前 言

第一章 與主交通的基本法則

一、普通祈禱的呼召
二、祈禱的方法
三、祈禱的第一層經歷
四、祈禱的第二層經歷

第二章 與主交通的認識

一、真實的敬拜
二、信神
三、靜默的敬拜
四、認識神
五、天上半小時的寂靜
六、神的榮耀
七、外面的道與裏面的路

第三章 與主交通的操練

一、勞倫斯屬靈格言
二、在愛中瞻仰
三、安靜的禱告
四、收回心思
五、裏面的靜默
六、屬靈的枯乾
七、進入幔內之金言

第四章 住在主裏面的生活

一、就在此刻
二、每一天
三、心靈得平靜
四、常常喜樂
五、讚美的祝福
六、住在愛中──甜美的隱密處

第五章 得勝生活的祕訣

一、如何住在主裏
二、謙卑顯於每日生活中
三、天天背起十字架
四、勝過罪的祕訣
五、十字架與基督

第六章 得勝的生活

一、關於意志的難處
二、兩個安息
三、關於神旨的難處
四、果實
五、神的車

第七章 住在主裏的見證

一、安靜中的大能
二、耶穌內住的生活──第冉狄侯爵<

第三章 與主交通的操練

三、安靜的禱告
蓋恩夫人

  有些人聽說『安靜的禱告』以後,就會錯想以為魂是呆死,不動的。豈知魂的動作要比以前更高尚,更廣闊,因為神自己是司動者,魂是靠神的靈而動的。

  當保羅說我們被聖靈引導時,並非說我們要停止動作,乃是說我們要藉著神的恩典而動作;這正如以西結異象所表明的:『靈往那裏去,活物就往那裏去,活物上升,輪也在活物旁邊上升,因為活物的靈在輪中…因為活物的靈在輪中。』所以魂當照樣服在聖靈的旨意中,當隨著靈的轉動而動。這樣的轉動永不退回,在被造者的身上,總是往前不息,直到極點。

  魂的動作最靜寂的,如果自己有動作,動作就成為勉強的了。這是能看得出也能分別的。如果靠著聖靈的能力來動作,這動作是自由的,容易的,自然的,好像魂自己沒有甚麼動作一樣,正如詩人說:『祂又領我到寬闊之處,祂救拔我,因祂喜悅我。』(詩十八19)

  當魂傾向裏面去的時候,中心的吸力,就成為最有力的,遠超過魂所有其他的能力了!向中心的速度也是無可比擬的!這雖然是一種動作,但這種動作是極高尚,安靜、沈默、自然的,好像沒有動作一樣的。

  當輪慢慢的轉動時,我們能分別它的各部分,轉動得快時就不能分別了。所以當魂安息在神裏面時,也有一種動作是非常高尚的,同時也是完全平靜的。但是越安靜就越轉動得快,因為是讓給聖靈來轉動指導的阿。

  這吸引的靈就是神自己,祂吸引我們是要我們隨著祂。新婦是懂得這一件事的喲!她說『願𡡷吸引我,我就快跑跟隨𡡷。』(雅歌一4)

  神的中心哪!吸引我親近𡤑,在我隱祕的泉源裏,使我一切的能力和官能跟著𡤑的吸引力。

  這吸引力是治傷的膏油,是吸引我的香氣,她說:『我們跟隨𡡷的香氣。』這雖然是很大的吸引力,但魂能不勉強的自由跟隨著;因它怎樣是有能力的,也照樣是可喜愛的,所以當它用力來吸引你時,它也照樣的用甘甜來陶醉你。新婦說:『吸引我,我就追隨𡡷!』『吸引我,』──是她看見吸引的中心了。『我就追隨!』──是看見官能的能力,一直的隨著吸力而去。

  教訓人完全倚靠神的靈,不是使人閒懶,乃是叫人得著最高的活動;因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祂裏面。』(徒十七28)這樣謙卑順服的靈,是使魂歸回到最初的合一與單純的最要條件,以致達到被造的目的。

  所以我們要丟棄我們自己各樣的動作,再進入神的單純和合一裏,因我們是照神的形像被造的。『聖靈是一位,而且是能分給我們各樣恩賜的。』祂的合一並不除去祂的複雜功用。當我們與祂的靈合一的時候,就是和祂自己合一;我們就已有了與神相同而合一的聖靈。那麼,在外面就能行出神各樣的旨意來。

  所以當我們被神的靈感動時,我們的動作(即被感動後的情形),所有的力量和程度,就遠超過那沒有受感動以前,我們自己所有的了。

  我們當將自己交給神來引導,(智慧的動力是勝過一切動力的。)(徒七24)繼續倚賴祂的動作,我們的活動,纔有真實的果效。『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一3)神起初原是照著祂的樣式造我們;現在神用祂『道的靈』來造我們,好叫生氣,(創二7)就是我們被造時所吹入的氣,在我們裏面成為神的形像;這生命就是合一單純,清潔親密,而且常常結果子的。

  在人的裏面,魔鬼已將神的形像破壞了!所以我們要恢復這道,就是我們被創造時所吹進的靈,乃是絕對需要的了。因此我們必須被動的放在神的手中,讓祂來更新就好了。誰能將神的形像再造在我們裏面呢?只有『父本體的真像』的那位,纔能作得到。

  所以我們的活動,就該努力於得著並繼續於一種情形之下,就是要很容易的得著神的印象,最馴服的讓神的話作工。

  如果畫板是搖動著的,畫家就難畫出真象來。所以我們每一個利己的動作,是會產生錯誤和虛假的相貌的,也是會阻礙畫家的工作和他的計劃的。所以當安靜著讓他來動。『在基督耶穌裏有生命。』(約五26) 祂該是每一樣東西的生命。

  動作的價值,是用有效的品格來估定的,這動作是遠超過一切動作的。以神的原素來司動作,這動作纔是屬神的。人的動作無論多好多美,就是有神的恩典同在,也不過是屬人的。所有的生物只有被造的生命;惟有這道纔有在他裏面的生命,並且能將這生命性情分給人。所以我們當倒空自己,讓祂的生命流入。其方法就是拒絕亞當的生命,捨去自己的動作。這與保羅所說的相合:『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要達到這一步,就當對自己和自己的一切動作死。好讓神的動作來替代。

  所以我們不是禁止動作,乃是命其動作,但需絕對依賴神的靈,好叫神的動作,替代我們的動作。這個是需要人合作的。合作的辦法:就是節制阻止自己的動作,好叫神的動作漸漸得以加增高升;末了,凡是出於己的,就都被神融化了。

  在福音書裏,主曾舉述一例,就是馬大所行的,她所行的原是不錯的,但她藉著自己的靈來動作時,所以主纔責備她。因為人的靈是不安靜的,是好動的;所以雖然作的很忙,其實作的是最少的。主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41、42)那麼,馬利亞所選擇的是甚麼呢?就是自然、平安和靜默。她真的靜著,基督的靈就在裏面動著。她不活出自己來,基督就在她的裏面作她的生命。

  這是指示我們要跟隨基督,放下自己和自己的動作,這是何等的緊要阿!

  祂的靈若不在我們裏面賜生命,我們就不能跟隨基督。我們的靈應當倒空,好讓主的靈進來。保羅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亞薩說:『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我以主耶和華為我的避難所,好叫我述說𡡷一切的作為。』(詩七十三28)

  親近神,就是與神聯合的起頭。

  與神聯合,是有『起頭』『繼續』和『完成』的。最初是傾向神,如以前所述的;就是:『先往裏面去,一直達到中心吸力的範圍內,渴望著與神聯合。』當與神更近時,就與神更親了,親的程度越過越強,到了末了就聯合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