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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釋義

  約翰福音第二章

  主題:頭一次顯出祂的榮耀  鑰節:21節

  事實大要

  一、迦拿婚筵(1-11)
    耶穌、母親及門徒參加婚宴;酒用盡了,耶穌變水為酒。

  二、洁淨聖殿(12-22)
    聖殿成了買賣的地方,洁淨聖殿;耶穌以殿比喻自己身體。

  分段注釋:

  一、迦拿婚筵頭一件神跡,顯出耶穌的榮耀(1-11)

  靈意重點:每一神跡說出耶穌所賜新生命的內涵;顯出神的愛及恩典。

  初信

  1、婚筵時酒用盡了(3節)

  婚筵的喜樂在于酒,酒一用盡(3節),喜樂也就完了。這正是今日地上人生喜樂的一個寫照。人活在地上無論多喜樂、多美滿、多幸福,到了最高峰時,就會發現酒用盡了,最終乃是一場虛空。只有耶穌所賜的「好酒」,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并且不必自己勞苦(10節)。

  2、酒用盡了(3節)

  婚筵的酒用盡了,惟有主耶穌才能將當時的局面完全挽回。這說出「人的盡頭,是神的開頭」。是的,只有主耶穌是我們人生真實可靠的喜樂。地上的喜樂會有盡頭,主耶穌作人喜樂卻是永遠的,無限丰富的。六口石缸約六百多公升的水,表明耶穌所提供的祝福是丰富的。「六」預表人的數目,意思是得耶穌的恩典,人也要盡自己的責任。仆人必須先把六口石缸的水倒滿,主耶穌才能把它變成酒(7-8節)。

  3、「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10節)

  當管筵席的嘗了主耶穌用水變的酒,他就覺得先前的只是次酒(10節),這才是好酒。同樣的,當我們重生,尤其与主交通時經歷在聖靈里的喜樂時,就嘗到祂的丰美、甘甜,其中的滋味,比屬地的暫時之樂,真不知道要超過多少倍。

  4、「次酒」与「好酒」,人所制作的酒(屬地的快樂),是無法与主耶穌所賜的酒(平安、喜樂及甘甜)相比,正如天与地的差別。所以,我們信主以后,要學習如何讀經,禱告,參加有供應的聚會,与有追求的信徒相交傳福音,學習常常得「好酒」──聖靈的喜樂,才不致失去初信時的平安和喜樂(約壹1:3、4)。

  5、「顯出祂的榮耀來」(11節)

  水變成酒是創造者大能的彰顯,證明神有創造大能的榮耀。因為酒的釀造是需要人,先將麥或葡萄釀造一段時間才能做成。因他是神,所以「說有就有」,耶穌在我們身上所賜的恩典,不只幫助我們,主要是要顯出祂的榮耀。

  6、「這是耶穌所所行的第一件神跡,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祂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了祂。」(11節)

  「顯出祂的榮耀來。」向何人顯出來呢?不是向一般的人,因為他們不知道底細。連管宴席的人雖然希奇這后來的酒更好,但不知道是從那里來的。仆人知道變酒的經過,但是他們只能覺得奇怪,卻不會看見榮耀。這件事只有對那(見過他榮光的)門徒們顯出了祂的榮耀;他們就信了祂。(湯普威廉)

  一般

  1、「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2節)

  新郎把耶穌和祂的門徒請去赴席,耶穌有机會為他行神跡,賜他出人意外的祝福。我們若凡事都請耶穌与我們一同參与,「水變酒」的神跡,就必發生在我們身上。(約15:5)

  2、「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3節),「耶穌說…全段經文…還沒有到。」(4節)

  耶穌的母親,認識耶穌是神的儿子,所以她把主人的困難告訴耶穌,并且她告訴仆人要听耶穌的吩咐,主人便得了耶穌的祝福。我們若將一切困難告訴主,等候耶穌的吩咐,祂必為我們行事,解決我們的困難。

  耶穌對祂母親說,我与你什么相干。其原因是祂母親這話,有另一方面的意思,是想干涉祂的服事,所以,祂對她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4、「祂告訴你們什么,你們就做什么。」(5節)

  基督一被高舉得居首位──「祂告訴你們什么,你們就做什么。」就能在困難中顯出祂丰滿的生命──在加利利的迦拿(蘆葦之地)。當酒用盡時,以水變酒。所以當我們陷入絕境時,上好的路,就是更多伏在主前,尊祂為大,就必看見丰滿的基督,出來解決一切的難處,供應所有的需要。

  5、「祂告訴你們什么,你們就做什么。」(5節)

  服事主的工人,是神家的佣人,只要在服事上照主所吩咐的去做,就可以得主耶穌賜下丰盛的恩典。佣人把水倒在缸里,水共有六百多公升,他們相信耶穌的母親(認識主耶穌的人)。似乎背著常理做事,結果行出偉大的神跡,這件事對每一位信徒及工人是很大的教訓。水變酒,表示耶穌來是要賜下白白的恩典,預表喜樂,神的恩典使人得生命。但摩西的第一個神跡是水變血,預表摩西來是替神頒布律法,宣布律法的審判,宣告罪人必要死。

  6、「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顯出祂的榮耀來。」(11節)

  這不僅是頭一件神跡(11),證明耶穌是榮耀的;這更是第一個征兆,(「神跡」翻做「征兆」或「表號」更好)顯明這一位榮耀的基督,(約翰福音中的神跡,都是「征兆」或「表號」)。頭一個也是耶穌所有神跡的原則──當人尊祂為大時,就有祝福。

  7、約翰福音記載八個神跡,每個神跡都是一個「兆頭」,為說明耶穌基督要賜給人的新生命之性質,如「水變酒」──新生的喜樂;大臣之子得醫治,有信心必得祝福;醫好三十八年癱子,新生命使人能行善等等。

  8、「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了祂。」(11節)

  神儿子最大的榮耀是藉祂的死供應生命,所以,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約12:23),這是新約聖經所說最大的榮耀。

  他們第一次被稱為門徒,是在這事的起頭。從此以后,本書中總是稱他們為門徒,我們應當知道,他們是一些跟著主耶穌學習的人;我們也是与他們一同學習的人。

  「祂的門徒就信了祂。」這句話是表示信靠的意思;這不是說他們相信說的話是真實可靠,乃是他們決定奉獻跟隨祂,追求永生于祂,寄托在祂的身上,而完全依靠祂的意思。

  9、約翰福音七大神跡

  若是書末的「尾聲」不計算在內,約翰福音的正文中一共記錄了七件神跡,他所選擇神跡的件數,不多不少剛剛七件,也不是偶然的事。作者是愿意讀者知道,每一件都象征著一條特別的道理,而七條合并起來就象征全部的真理,我們可以將七件神跡和它們所象征的意義對照列表于下(按習慣的章節為次序):

  • 水變酒2:1-11。基督所賜生命在人身上成就的變化,与基督交通來往必得聖靈中的喜樂。

  • 大臣之子得醫治4:46-54。信心第一。信靠祂甘心樂意接受祂為主,為基督,才能接受祂的喜樂与平安。

  • 醫好三十八年之病人5:2-9。人因世俗迷惑,私欲或情欲已失喪神所賜的特長,健壯身體,感人的能力或是神悅的性情,基督使人恢复能力,基督能為人滌舊刷新。

  • 五千人得飽6:4-13。基督為生命之糧。當人接受分別為聖喜樂的酒,履行中心靠主的條件,信靠祂所賜的能力來服事祂時,祂就賜我們日用的飲食,使我們「用信心領受,心中感謝」。

  • 海上步行6:16-21。基督為向導。藉祂為我們犧牲的生命被建立之后,我們會發現祂又是我們同行的向導,在生活的艱難中,使我們立刻到達安全的口岸。

  • 生來的瞎子9:1-7。基督為真光。祂不僅是一個向導,將正路指示給別人。祂更是使我們辨認真道的生命之光。

  • 拉撒路复活11:1-44。基督為生命,他不只是我們的力量、向導和光──他就是我們的生命。「我活著,然而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加2:20另譯)。

  第八個神跡(21)是預備器皿的神跡,使門徒在生命的愛中,成為傳遞恩典和真理的器皿,并把前面的七大神跡行出來。

  二、洁淨聖殿,公開赶出在殿中作買賣的人;以殿比作自己的身體(12-25)

  靈意重點:洁淨自己的人才能接受生命和光;預言祂的死和复活──為要賜下生命。

  初信

  l、主耶穌在聖殿里赶逐做買賣的人,說出祂所賜的祝福也有聖洁要求的一面。我們的身體也是聖靈的殿(參林前6:19),如果我們里面也是充滿了屬地的財利,主也要嚴厲的把這些從我們里面赶出去。神的殿是神居住事奉神之殿,不能作為謀財利的場所(林前6:19)。

  2、基督顯現出來,必定一面有复活的供應──變水為酒。一面有嚴厲的排斥──洁淨聖殿。如果信徒中缺少丰滿的供應,而屬人的利益,屬地的財富仍舊充斥其間,那就十足證明已經失去基督作生命的實際了。耶穌在婚筵中能為他們提供祝福,是因為新郎、耶穌的母親及佣人均尊主為大。仆人用六口洁淨人的石缸,才能讓耶穌把水變成酒(6節)。

  3、「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16)

  祭司在聖殿外院(外邦人敬拜神的地方),對遠道而來猶太人,提供猶太錢幣兌換及牛羊給他們奉獻,從中取利,破坏聖殿次序及事奉原則。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為敬拜事奉神,不但要保守聖洁,不犯淫亂,也不可作事奉瑪門的工具(太6:24),并且,我們服事主的人,不該象猶太祭司們,利用事奉的机會牟利,為工价事奉或乘机謀取名利,「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6:5)

  在我們的心靈當中,和當年在聖殿里面是一樣。本來應該必恭必敬洒掃清除,等候神臨格的聖殿,竟成了藏垢納污的中心,充滿著世俗的迷惑,貨財的引誘,和妒忌紛爭的心理。

  4、「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19節)

  耶穌在對尋求神跡的宗教領袖,預言祂將為人被打死,三日內再复活(何6:2),要賜下「更大的神跡」──賜人永遠喜樂得胜的生命,因為他是神子,他有權舍去自己的生命,也有權再取回來(約10:17-18),因此證明祂有權洁淨聖殿。

  一般

  1、門徒因看見主的作為,就「想起」聖經的話而「信了」(17、22節)

  這是說明主一切所行都符合聖經的原則(來10:7),信徒一生的价值在乎遵行聖經的話(約壹2:17)。

  2、「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19節)

  這句話,表面是為回答猶太人,要祂再顯一些神跡,證明祂有權洁淨聖殿,但祂不直接回答他們的質問,祂反而說到自己將要被釘十字架死而复活的事。這是說明,耶穌──神的儿子,要在成為供應人生命之前,必須先經過死,才能把神的生命分賜給人。所以,約翰在記載第一神跡后,立刻提到這件事,因為神的恩典和真理是藉祂儿子的死流出來的。接著,主耶穌又在第三章向尼哥底母說明,「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3:14-15),在第十章說祂是羊的牧人,也說明祂是好牧人,不象猶太祭司及文士是雇工,祂為羊舍命,證明他是好牧人(10:11,15)。

  3、「我三日內要將它建造起來。」(19節)

  基督三日所建的「殿」,就是祂的「身體」;但這身體不僅指祂人的身體,更是指祂那奧秘的身體,就是祂的丰滿──教會(弗:1:23)。所以,基督死而复活的最高意義,乃是要得到一個榮耀的教會來顯出祂的丰滿,我們身上要有為主死而复活的經歷,才算領受祂的丰滿,能用來建造祂的身體,其最高价值也是在此(林后4:17)。

  「我三日內要將它建造起來。」這是指今后神在人間的居所,是由死复活的基督的身體,也就是五旬節以后在人間成立的,「主的殿,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21-22)。

  「三日之內。」這句話是從何西阿書六章二節引來的。「過兩天祂必使我們蘇醒,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其中的意思是祂复活是在他死后三天。耶穌复活,神要藉聖靈复興屬靈的以色列國。

  4、「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跡,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23-25節)

  因神跡信祂名的人,并未接受祂彌賽亞──君王的權柄,心里尚未降服;所以耶穌不向他們啟示天國的事,因神跡信主的名,若未存心遵守主道,不一定是真信徒;因為耶穌在第十章對猶太人說:「不常常遵守我的道的人,就還在罪中」(約8:31-36),因為真正的信心是順從主的權柄及真道,如保羅所說「信服真道」(羅1:5)。將「自己交托他們」,也是指將祂的愛及使命賜給他們。

  5、「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24節)

  主不將自己交托人,因祂的恩典和權柄不隨便托人。祂雖使用人,卻永不將祂自己完全交托給任何人,因為祂知道一個人若未完全順服及舍己,是不可靠的(24節)。因此在教會極其荒涼時,那一班代表教會屬靈實際的「使者」,仍然握在祂自己權能的右手中(參啟1:20,2:1),真教會的見證是永不失敗的。贊美主,祂的道路永不彎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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