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十四章
主旨:保惠師來臨;父、子與門徒同住,合而為一 鑰節:14章6,16,20節
事實大要
一、應許去再來接門徒到父的家(1-I4) 再接門徒去同住;主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到父那儿之路;看見子就看見父;應許信的人做更大的事。
二、應許保惠師來(15-20) 求父賜下保惠師;主借保惠師再來住在信徒里面;因保惠師的內住,門徒與父、子合而為─。
三、保惠師的工作(21-27) 保惠師啟示主的命令,愛主守命令者蒙父子顯現;保恩師賜主的愛;遵守主道,父與子與祂同住;保惠師指教門徒一切事。
四、臨別的安慰(28-31) 不再面對面說話;世界的王將到;上十字架顯明主愛父及守父命令。
分段注釋:
一、主耶穌應許再來接門徒到父的家,與他們同住。(1-14)
靈意重點:天家是信徒的住處,保惠師來住信徒心里──信徒與父,子合一。
初信
1、「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的住處,若沒有我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2節)
「住處」原文是大住宅,是有許多的住處,天上的耶路撒冷(加4:26,啟21:2),是信徒將來永遠的住處。主耶穌去為你預備住處,是藉祂的血──洗淨人的罪(羅3:35,來9:14),祂的身體在十架上為信徒裂開──除去人的罪性(羅6:6),使信徒能與神相交,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將來一同顯現在榮耀里(西3:3-4)。如此,就是他們預備了住處(來10:19-21)。
2、「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6節)
(1)主耶穌是道路,是神與人中間唯一的中保,人借著祂才能到父面前(約壹2:1-2)。(2)祂是真理,是教導真理的導師,就是真理的源頭,因為祂賜給人的真理,才能有認識神的智慧(西2:3)。(3)祂是生命,是人肉身生命的創造者,是人屬靈生命的源頭。人有了神的生命,人才能看清屬靈的事,才能與子、父相交(約3:3,5)。
3、「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9節)。
主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這是最大的宣告,只有父怀里的獨生子能將父表明得最真實、最完全、最豐富,此外沒有辦法認識父。因為子在父里面,父在子里面(約10:38,17:21),子是父本體的真像(約17:21;西1:15;來1:3),子到世上來所說的和所做的,都是父在祂里面說的、做的(約5:19-20,7:16,8:16,12:49,14:10),這是新約極重要的啟示。子與父原為一,但父比子大(約10:30,14:28),有分別但不能分開。
在耶穌升天之後,我們只能在圣靈啟示下,才能完全看見耶穌身上,所彰顯父的形象(林後4:6)。
4、「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比作比這更大眾多的事,因為我往父那里去」(12節)
主臨別第二個大的應許就是:「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主往父那里去,主的工作還要繼續,藉著祂的教會,(祂在地上的身體進行),所以要門徒做更大的事,范圍更廣、效果更大,如彼得在五旬節和保羅奉主的名在各地所做的。
門徒之所以能作更多的事,是因主往父那里去,差遣保惠師來住在門徒中,成為他們的智慧和能力(徒1:8)。更重要的是,耶穌往父那里去,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并在父的寶座前,為他們的工作禱告,使門徒出去使万人作主的門徒(林後6:1,太28:18-19)。
5、「你們奉我的名…(全段)…得榮耀。」(13節)
「無論求什么,我必成就」,當我們奉主耶穌的名,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6:33)時,主必成就。因為這是當時主耶穌在地上,現在天上所──求的事。因此,祂說「我必成就」。
一般
1、「在我父家里有許多住處」(2節)
「住處」是指將來的新耶路撒冷,也是指旅途中的旅店(門徒與主聯合的每一站靈程),旅行的中途休息的地方。古時東方旅行的隊伍,總要先派向導到前一站去預備住處,以便旅隊的人有一個舒适的休息所。我們一生的靈程是一個到達神那儿的旅程。主耶穌是我們靈程上的向導。希伯來書說祂是「信心上的隊長和殿軍」(舊譯為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1:2),并且在各處准備歡迎我們。
我們在靈程起步,與父的關系,离完全的程度尚遠。主耶穌自然要引領我們進到完全的地步。當我們沿著祂所指明的道路前進時,在每一個階段的安歇之處,我們都發現祂等候我們,并把我們引到新的安歇之處,也就是說每一個新的靈程的前進,我們與祂及天父的關系就更進一步。正如詩人所說:「義人的路象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在屬靈的經歷上,每一個旅店──靈程休息站,都是「在神的家中」。因為,雖然我們尚未達到完全,但在神的光中,就是在神的家中。只是各人所得的同在,與父神的親密度不同(參湯普威廉)。
2、「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3節)
主耶穌上十字架,在世人和撒但看是徹底的失敗,但主耶穌指出這是祂與門徒進入更高一層的聯合,也把他們帶到與父神聯合,使他們得的更豐盛。這就是根据於祂死的价值乃是:(1)榮耀的釋放──脫离肉身的限制,進入圣靈無限中;因此祂能說「我去」,就是「我來」,即復活的主藉圣靈,再住在門徒里面,但不是在不是在肉身,而是在靈里,永遠與他們同在。(2)豐滿的建造──「預備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就是今天我們的靈與主一同坐在天上(弗2:6),再來迎娶我們──新耶路撒冷,祂最終完滿的彰顯,我們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中。
每次我們在十字架重壓的經歷後,必經歷更高,榮耀及與主同住的生活。每次經過十字架破碎,就更脫离自己,因此,就能欣然接受,要來的十字架,毫不懮愁;并且還能安慰那些因缺少對復活的認識,而陷入懮愁中的人。
3、「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6節)
「耶穌就是道路」,是指門徒與主耶穌本人在愛中合一時,門徒就藉著耶穌所賜的生命,與父同住(約14:25),祂本人就是「又新又活的路」──耶穌有生命及有活力的路,能把門徒帶到父神那里(來10:20);這條路是藉基督身體在十字架上裂開後而預備的。
當我們與主耶穌在靈里相交,藉圣靈治死肉體惡行(羅8:3),并治死老我(加2:19),就能經歷父神的同在及愛,在生活上顯明父神的保守及供應。
4、「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6節)
「主耶穌就是真理」,祂是真理的本身及真理的賜與者,祂是神所以神是真理的本身,按圣經說「人都是虛謊的」(羅3:4),除神以外,沒有真理。祂不只是賜真理的知識,更重要的祂賜真理的生命,使人能行出真理,即公義、圣洁、慈愛及怜憫(林前1:30)。
「主耶穌就是生命」,是說祂本身是生命的起源及賜與者,祂是神,生命在祂里頭(約1:4),所以祂是生命的源頭。祂所賜是神的生命,重生是從神生(彼前1:23),其目的,為要使門徒在愛的生命中與神相交,合而為一,永遠同在(約壹4:15)。
5、主責備腓力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么?人看見我就是看見了父」(9節)
我們也常是這樣,雖然感到有主的同在,卻不認識與我們同在的父神;正如常言所說,只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就是為這緣故,主才求父另差一位保惠師,就是那一位藉死而復活,在圣靈里的基督,住在我們的靈里,來啟示,來「指教」(26節),好叫我們能「認識祂與父的關系」(17節)。
(1)門徒藉著與主相交聯合,在靈里就可以得著神的愛,主要的原因是「子在父里面,父在子里面」完全合為一體。摸著耶穌的愛,就是模著父神的愛,見到父的面,來到神的榮光中(來1:3)。因此,他們在靈里早已與愛的神會面,只是他們在悟性上尚未開啟。因為除了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沒有人能看見神(1:18)。
(2)若再差一點,他們也該由主耶穌所做的事,經歷到父的關系,而認識父的賜愛。如尼哥底母的經歷(約3:2)。
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12節)
「更大的事」,不是更神奇或偉大,而是指數量上的更大,不是指品質上更完美。因為,只有主耶穌才有完全的愛,唯有藉著愛才能行出偉大的事(林前13:13)。
「更大的事」,是指主耶穌死後復活,成為門徒的生命(彼前1:3)。他們有了主耶穌的生命,行出神的旨意,保惠師住在門徒心里,供應主耶穌的生命。因為只有靠耶穌,即藉祂的生命,在圣靈引導下(約6:28、29),才能做「更大的事」。基督徒若靠血气來服事主,無論外表如何龐大,都是草木禾秸,經火就消失,不能存到永遠。有時連現在短暫的時間都不能維持,就算維持下來,也是沒有生命的效果(約15:5)。
「更大的事」是藉圣靈住在門徒心中,使他們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4:3)脫去老我。使他們能傳「十字架的道理,」使人從肉體的自義、自大、自知里面,得以釋放出來(林前2:23,25,林後10:4-5)。神最大的工程是使信徒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建立新耶路撒冷(弗4:11-13,啟21:1-3)。所以,教會中最有能力的工人,是那些舍己能傳講「基督和祂釘十字架」的工人(林前2:2)。
7、「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榮耀,」(13節)
「奉我的名,無論求什么」,是指在主耶穌的心意中祈求,并認識祂是賜恩的源頭,這樣的目標和信心,必蒙主的應允,如保羅所說,「我體會耶穌基督的心腸」(腓1:8),「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神」(羅1:8),「奉主的名祈求」,也是指在主的權柄下,蒙了主的授權,唯有順服的門徒,才能蒙祂授權去服事神(太28:18-20)。
8、「叫父因儿子得榮耀」(13節)
奉主名祈求的結果,是「叫父因數得榮耀」。我們若以此為生活及祈求的目標,那么,凡我們祈求的必蒙主耶穌應允;這是他在第十四節,為這樣的禱告蒙應允的保證。所以,約翰說,如果我們以愛弟兄為我們生活的准則;如此,我們一切所求的必從他得著(約壹3:21)。無論是個人的需要及服事上的需要,必蒙主應允。因為他的答應,必會叫「父因數得榮耀」,如同彼得叫瘸腿的人行走,「百姓看見他行走,贊美神,……滿心希奇惊訝」(徒3:10)。
二、主耶穌應許差保惠師再來(15-20)
靈意重點:主耶穌應許差保惠師再來;祂藉保惠師住在他們里面,帶進父、子、門徒合而為一。
初信
1、「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5節)
是的,人的深處若被主吸引,就不能不愛主;在愛主的人身上,遵主命令乃是甘心而容易的。如同朋友答應別人的要求,象儿女對父親的順從,而不是象奴仆唯命是從,但愿我們求主賜更多的愛,愛主更深,遵從主的命令更多。主耶穌曾吩咐門徒接納保惠師圣靈,祂來了必賜更多的愛。正如保羅所說,「要被圣靈充滿」(弗5:19),因圣靈是神愛的賜與者(羅5:5)。
2、「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從我的命令。」(15節)「我要求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16節)
這命令不是別的,就是十三章所說的「彼此相愛」(13:34),由此看來從父領受保惠師的同住,是有其條件。雖然每一位信主的人都有圣靈住在他心里(弗1:13),但在有些信徒身上,圣靈并未以主人的身份住在他里面。因此,圣靈就不能將主耶穌顯明給他(17,19),更無法使他經歷與父子的合一(20節)。因為遵守主的命令,是愛主順服主的表現,這樣的信徒,圣靈才能完全占有他。不然,他是無法脫离罪和死的律,耶穌也無法在他生命中主宰,成為他的生命,他就無法得耶穌的生命(羅8:2)。
3、「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17節)
認識復活的耶穌,是根据認識圣靈的程度,因圣靈是耶穌的啟示者(26節)。但認識圣靈唯一的方法,是「常與祂同在」,注意圣靈的感動、恩膏的教訓,禁止及催促。這些同在的感動,也包括內心深處的靈感。保羅認識的主耶穌的帶領,是他注意「耶穌的靈」的指示(徒16:7)。
4、「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儿,我必到你們這里來。」(17節)
圣靈之來臨,也就是復活的基督來臨的時刻,是圣靈充充足足賜下,作我們一生的伴侶(20:20)。五旬節門徒所等候是圣靈恩賜的降臨,使他們有能力為復活的主作見證。
5、「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儿,我必到你們這里來。」(18節)
主的應許今日已經成全,祂已經死而復活,藉著圣靈住在我們的靈里,永遠與我們同在。所以無論在何种境遇中,我們都不再感孤單,因為主就住在我們里面,也永遠與我們同在。
一般
1、「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16節)「就是真理的圣靈」(17節)。
「保惠師」也可譯作,「安慰者、鼓勵者及辯護師」,意思是祂在我們走天路的歷程中,與我們每個人同行,安慰、鼓勵我們,也在父面前為我們代求。另有一個意思是說,這位勇敢而有力量者,站在我的旁邊,使我們變為勇敢的人「真理的靈」,圣靈的「本質」是真理,所以也是將真理傳授給人。這名詞包括雙重的意義,在客觀方面,使我們得著真理的認識。另一面,真理在我們「心思意念」里,成為品性,使我們認真追求活出真理。祂賜能力使我們活出真理,如保羅所說,圣靈的感動能力(帖前5:19)。
2、「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17節)
主耶穌說,這位保恩師是門徒已經認識的。因為,從他們跟隨主耶穌,門徒開始對圣靈略有認識。圣靈最高的啟示,就是人與耶穌同行,如他們在神跡中認識神的靈在耶穌身上(2:11);但門徒生命未經過十架的破碎,未完全降服下來,所以圣靈不能在他的心里掌權,成為他們的生命(湯普威廉)。
信徒重生得救後,就有圣靈在他里面為印記,作得基業的憑据(弗1:13-14)。他可能有主同在的恩典和經歷,也有圣靈外在澆灌的能力,能為主作工,但是,他若沒有實行彼此相愛的命令,圣靈就不能在他里面掌權,供應基督的生命。這是耶穌在十六節所說的,保惠師住在門徒里面的經歷。
3、「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們在我里面,我也在你們里面。」(20節)
「那日」是主復活賜下圣靈的日子,門徒與父、子進人互相內住的情況。就是門徒同遵守他的命令,而對父、子發生愛的關系,因為所說的「在里面」,是指完全之愛的意思(湯普威廉注)。因為,主耶穌所說,三位一體的神住在信徒里面,信徒住在他們里面,主要是指在愛中的聯合。
三、保惠師的內住,將門徒帶到與父、子更親密的關系。(22-27)
靈意重點:保惠師主要的工作是信徒與父、子在愛中合一。
初信
1、「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并且要向他顯現。」(21節)「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要愛他。并且我們要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23節)
愛是互相交流、來往的。人若遵守主彼此相愛的命令,就是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樣神與主耶穌的愛必要加增,而且要住在神的愛中(約4:16)。許多信徒追求親近主,住在主里面及圣靈充滿,若不實行「彼此相愛」的命令,就無法達到與主更親近的同在中。
2、「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并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26節)
要明白主的話,(圣經屬靈的真理和經歷),必須要有圣靈的指教;而圣靈的指教,是使我們更多明白圣經及真理。但愿我們永不离開圣靈的指教,不然自已就會牽強附會的領會圣經;也永不接受,不合圣經原則的任何靈感和經歷的指教。
一般
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我的,這人就是愛我的」
「有了我的命令」,這里在經歷上是指圣靈的內住,在信徒心中掌權後,在凡事上指教的命令(約壹2:27)。但在十五節「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是指在主「彼此相愛」命令的原則上,照自己的想法去行。這种情況比經過圣靈的引導稍差一點,因為圣靈引導的程度,是圣靈在每一個細節上,都有他的指示。因此,有主的顯現。
2、「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并且我們要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23節)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這個經歷是說一位完全奉獻的門徒,他必定會因愛主的緣故,凡事都照主的榜樣行。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執行主給他的托付,這樣父與子必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在第二節是主耶穌為門徒預備住處,但在這里是門徒為父與子預備心中的住處,如此他便達到「住在愛中」與主合一的地步。但這個靈程仍是保惠師引導的結果,不是單靠門徒的努力(湯普威廉)。
3、「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5節)
在十四章中除了二十一到二十三節,是指個人遵守主的命令,其他地方都是全體門徒,一同遵守「彼此相愛」的命令。可見基督的愛那實際的彰顯,乃是在教會中;教會的光景若正常,應該就象「非拉鐵非」──弟兄相愛,也就是基督的愛具體的見證。若是教會能如此,父神的喜悅──「必蒙我父愛他」,元首的喜悅──「我也要愛他」,榮耀基督的顯現──并且要向他顯現,以及「三而一」之神的同在──「我們要到那里去,與他同在」,都是必然的後果(21、23節)。圣靈保惠師的來到,也就是要成全這樣的榮耀的事。我們若討神的喜悅,得主顯現,有主同在,在我們中間必須先問,我們是非拉鐵非么?我們彼此之間常有,基督那豐滿顯現而新鮮之愛嗎?
4、「我將我的平安給你們,我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27節)
「我的平安」是說,主耶穌的平安是祂與父同在的平安。這平安是「出人意外」超過人所能想象的平安,得胜一切環境的平安。如彼得囚在獄中,明天將要被處死,他仍然睡著了,這就是彼得所得的平安。在這儿,主耶穌賜下祂的平安給門徒,乃是藉著圣靈而來,即羅馬書第五章所說「圣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里」(羅5:5),所以,信徒若與圣靈同在,必得圣靈所賜的安慰及平安。基督所留下來的平安是同父、子的同在,是我們永久的產業。以賽亞預言,祂是「平安的君──和平的君」(賽9:1),因祂復活升天坐在天上,掌管万有,祂賜外在及內在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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