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十章
主題:耶穌復活和顯現 鑰節:二十章十七,
二十一,二十二節
事實大要:
一、馬利亞與兩個門徒探空墳(1-10)
1、馬利亞探墳墓(1-2)
見石頭挪開,跑去告訴西門彼得與約翰。
2、兩個門徙跑去看空墳(3-10)
約翰先見到細麻布,未進去;(1)彼得進去見頭巾及細麻布存放在那里;(2)門
徙不知耶穌已復活,兩面門徒回自己住處。
二、天使及耶穌向馬利亞顯現(11-18)
1、天使向馬利亞顯現(11-13)
馬利亞在墓外哭泣;兩位天使向她顯現;馬利亞與天使對話。
2、耶穌向馬利亞顯現(14-18)
看見耶穌,以為是看園子的人,耶穌叫她的名字,才知道是主。并說不要摸祂,要
先去見父,叫她轉告門徒祂要先到父那里。
三、初次向門徒顯現(19-23)
1、在門徒所住地方顯現(19-20)
一賜門徒平安,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
2、差派門徒及賜聖靈(21-23)
第二次賜平安,差派門徒,向門徒吹气,賜聖靈,賜赦罪權柄。
四、向多馬顯現(24-29)
1、多馬疑惑(24-25)
不信門徒們的見證。
2、耶穌第二次向門徒顯現(26-29)
第二次賜平安,讓多馬摸手及探肋旁,多馬稱耶穌為主、為神。未看見才信的人有
福
五、總結(30-31)
許多神跡未記載;記神跡為叫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信祂的人得生命。
分段注釋:
一、馬利亞與兩位門徒探空墳(1-10)
靈意重點:空墳墓的見證;不明白
聖經,不知耶穌必要復活。
初信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
利亞來到墳墓那里,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1節)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里。」
這位特別蒙了赦免的罪人,是一位心靈完全奉獻給她救主的姐妹。在天剛放曉,安
息日的禁令方才解除的時候,就首先來到墓前要看望主的身體。在過去她曾用油膏
過主的腳,現在她特來膏耶穌行殯葬之禮,以表明她敬愛的心意(路7:36-50;約
12:1-8;可16:1)。
耶穌釘十字架前,膏耶穌的馬利亞,是一位愛主及明白
主旨意的姐妹。耶穌復活後第一次顯現的,也是一位愛主的姐妹,這是兩位愛主姐
妹共同的特點。
馬利亞之所以首先遇見復活的主,乃因她是一位特別蒙神赦免
的罪人,她曾用香膏膏耶穌,她比別人更早到耶穌墓前。這就是她特別蒙福的原因。
2、「因為他們當時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由死里
復活。」
在當時他們還不知道,將詩篇上的話「你必不將我的靈
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坏」(詩16:10),應用在主的身上;再過几個
禮拜,彼得就學會了(2:27)。所以都同樣覺著沒有在墓前逗留的必要了,「於是
兩位門徒各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他們之所以不明白聖經,是因保惠師還沒有來到,所以,
憑天然的經歷和智慧,是不能明白聖經。
一般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
利亞來到墳墓那里,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1節)
天時還黑,地處墳間,因著基督的吸引,令一弱小女子
如馬利亞者,竟然也敢前去。是的,榮美可愛的耶穌,是遠超過一切黑暗和死亡的;
所以凡受祂吸引的人,也能同樣無懼於黑暗和猶太人死亡的權勢,而勇往直前。因
為,耶穌的墳墓,是有猶太人祭司長的差役和羅馬兵丁在看守(太27:62-66)。
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
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里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里。」(2節)
馬利亞和兩位門徒之所以看見空墳墓,就相信有人把耶
穌身體挪了去(8節),主要是他們不明白聖經所說,耶穌必要復活。因此,凡屬靈
的事情我們不能憑外面現象,靠自己天然的理智來判斷,若憑外面現象,靠自己天
然的理智來判斷,將會造成很大的錯誤。
還有,我們若沒有屬靈的經歷,憑著聖經就可以相信,
但是在說明及解釋屬靈經歷時,或許有許多瑕疵和錯解。耶穌對尼哥底母說,祂所
說的永生是祂知道(經歷)的(約3:11)。
3、「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里去,就看見細麻布
還放在那里。」(6節)
在路加福音天使對婦女們說:「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
呢?他不在這里已經復活了」(路24:3-7),墳墓是放死人的地方,不可能找到活
人,這是說到我們不能在世人(屬靈的死人)中找到耶穌,也不能在沒有耶穌同在
的地方,如沒有神同在的聚會及信徒中找到耶穌(太22:32)。
二、天使及耶穌向馬利亞顯現(11-18)
靈意重點:復活的主向她顯現,復
活的啟示和使命。
初信
1、「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馬利亞卻站在
墳墓外哭。」(10-11)
彼得和約翰沒有主,可以回自己的地方去;馬利亞卻不
能回去,因為沒有主,她的心就碎了!就是這樣一顆熱切愛主的心,使主不能不將
頭一次的顯現賞賜給她。
對於愛主,常與主同在的馬利亞,失去一切(詩42:1-3),
因此,每位信徒,他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遇見復活的主,并一直與主同在。一位
真正遇見主的人,若不小心或因失敗失去主的同在,必迫切地尋找,直到找著,如
雅歌中的女子(歌5:8)。
2、「請告訴我,你把祂放在那里,我便去取祂。」
(15節)
馬利亞沒有想到,一個死人的尸體有多臭(因為已經過
了三天)、多重、多可怕,竟然要去取祂,這乃是愛的能力所促使。是的,親愛的
弟兄姐妹,在愛里無論做什么都不會覺得難。若是我們覺得跟從主是一件難為的事,
這無非證明了我們愛主的心不夠了!
3、「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祂
說,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16節)
馬利亞听見主耶穌叫她的名字,她就認識是夫子在叫她。
她就從痛哭中轉為歡喜,這是說,當我們在患難中,只要听見主的聲音,必得安慰。
每一位蒙召、重生的信徒都是主的羊必熟悉主,當主呼叫他名字時,他必認得,不
但不害怕,反而高興(約14:4-5)。
4、「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昇上去見我的父。
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訴他們說,我要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
神,也是你們的神。」(17節)
因著耶穌的復活,使我們得祂生命,成為神的儿女(約
1:12),因此祂的神就成了我們的神,祂的父就成了我們的父,祂也稱我們作「弟
兄」(來2:11;約17)。哦,祂是何等降卑,直到與我們同等,這是何等奇妙又有
福的關系!
主耶穌還未復活前,他在地上是門徒的夫子(教師),
教導他們認識神,是門徒生命的光和糧。但祂復活、昇天後,祂就成為門徒的弟兄
及長兄(羅8:29)。
一般
1、「耶穌問她說,婦人為什么哭,你找誰呢。馬利亞
以為是看園的,就對祂說,先生,若是你把祂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祂放在那里,
我便去取祂。」(15節)
耶穌第一次問馬利亞的時候,馬利亞不認識祂就是主,
是因她被懮傷的眼淚和無知所困住,以致不能分辨這就是所听過的聲音。其實,我
們在任何困境中,復活的耶穌都是一直與我們同在。我們不要象她被苦難的環境困
住,而看不見主耶穌。還有馬利亞雖然熱心愛主,卻因缺少復活基督的啟示,竟然
當面見主而不認識(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但經主耶穌的一聲呼喚,「馬利亞!」
點醒了在迷蒙中的她,使她認識了復活的耶穌──「拉波尼」(16節),哦,所有
在糊涂熱心中的基督徒,也何等需要復活基督的啟示!
2、「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昇上去見我的父。
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訴他們說,我要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
神,也是你們的神。」(17節)
耶穌對她說「不要摸我」,她所必須學習的,就是在不
能撫摸主的雙足,不再听見主的聲音的時候,依然能信主,愛主而事奉主。她所應
當把握住的,不是那住在肉體的帳幕之中,受著血肉之體的束縛和限制的主,乃是
那與父完全合而為一的主。按今天信徒的經歷,我們也需要脫离外在感覺上的同在,
進到內心深處的同在;即由外院進到聖所及至聖所。
所以主將祂最後一次顯現的意義,就是我們所謂救主昇
天,或說主將形體的存在完全收回的意義,告訴了馬利亞。主的昇天結束了,祂與
門徒之間第一個階段的往來形式也隨之結束了。因此,可以說是與他們分离。但是
在更深奧的意義上說,這卻是主與門徒之間,更豐美的契合的開端。當祂在世行道
的時候,只有那身體與祂同在的人能夠與祂交談。祂若在加利利,耶路撒冷的人就
不能見祂;祂若在耶路撒冷就不能在加利利找到祂。
然而在祂昇天,就是祂與天父完全合一之後;我們在什
么地方與神同在,也就在什么地方與耶穌同在;神既是無所不在,我們就可以隨處
與神同在,隨時與主同在了。祂既是「在天上」,所以祂能夠處處與我們同在。這
就是十四章耶穌所說父家的住處(約14:1)。
我們的篤誠信仰,不應該將我們束縛在空虛的墳墓之上,
應該將我們心靈提到天上去,好叫我們也「在心思意念上昇到那里,而且時常與祂
同住」;更應該差我們進入世界,實行祂的旨意。這不是兩件事,乃是一件事。
(湯普威廉)(弗2:6西3:2)
3、「因我沒有昇上去見我的父。」(17節)
祂真正往父那里去的時候,是祂在十字架上成了仁愛之
道的時候,「成了」。但是在短期之內,主卻故意將自己束縛在形體的限制之內,
以便藉著祂復活的身體顯現,并差遣他們去收胜利的果實。祂「往父那里去」的程
式,「還沒有」完成,祂往父那里去,是祂現世生活靈性和工作的絕頂造詣,是門
徒們奉祂的名而行异能的能力之源(14:12)。無論是為了使我們對祂的愛心得以
完全,或是為了使祂的大能,得以充分的運行在我們里面(弗4:8-16)(湯普威廉),
我們所必須把握住的,不是按著肉體認識在猶太地的主耶穌(林後5:16),而是那
坐在神右邊,并藉著聖靈運行在我們內心的主耶穌基督。
4、「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訴他們說我要昇上去,見
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17節)
主耶穌復活後,祂與門徒們就開始了一個新的關系。馬
利亞奉了差遣把將要成就的事告訴門徒;她所要傳達的消息,其字句之間所表示的
是主與門徒的團契,而不是分离。「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對於門徒說,這是個
新稱呼。其理由是因為,在主心里祂的父也是我們的父──這稱呼是在主復活以後
最顯明的說法(參閱馬太28:10)。在那里,這稱呼是用在吩咐門徒等候主昇天的
命令中。「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我要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
神,也是你們的神。」
這命令立刻就被接受了。這一位蒙了赦免的罪人,成了
基督的專使,去向使徒們報告她的主,也就是他們的主,已經復活了。「抹大拉的
馬利亞就去,告訴們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話告訴他們」
(18節)。
因此──每位遇見復活耶穌的信徒,必在靈里與耶穌有
「弟兄」的情誼及交往。每一位元蒙恩的人,都會被主差遣向別人傳達主的資訊,
而且每次新的經歷,都會有新的使命,如同以賽亞一樣(賽6:5-8)。
三、初次向門徒顯現及差遣,賜聖靈。(19-23)
靈意重點:復活的主賜平安,喜樂,
使命及權柄。
初信
1、「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
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愿你們平安」。(19節)
復活的耶穌基督,是超越一切限制的。門雖然關了,并
不能把祂關在外面;祂若要來顯現,什么都不能阻擋祂!敞開的人祂能施恩,關閉
的人祂也照樣施恩。所以我們無需用人工的方法,叫人努力敞開;只要讓復活的耶
穌基督在此彰顯,就能沖開一切的關閉。祂所賜的「平安」也是不能奪去的平安
(14:27;16:22腓4:7)。
2、「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
就喜樂了。」(20節)
「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20節)這里說出真實喜
樂的原因。門徒閉門聚集,里頭滿了懼怕,但主一顯現,他們就喜樂了。是的,我
們今日無論遭遇何种痛苦艱難,只要主來一顯,也立時喜樂。
復活基督的顯現,帶來豐滿的祝福:(1)平安──
「愿你們平安」,(2)喜樂──「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3)主的差遣──
「我也照樣差遣你們」,(4)屬天的權柄──「你們赦免就赦免了,留下就留下了」,
(5)消除因物質觀念而有的疑惑──「我非看見,探入總不信」,帶進屬靈超脫的
認識──「沒有看見就信」,(6)哀心折服的敬拜──「我的主,我的神」。
3、「耶穌又對他們說原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
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1節)
二十節耶穌「問安」中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證明祂
為他們釘十字架,乃是為他們贖罪,可說是「赦罪中的問安」。第二次是另一种新
的意義。
第二次主又重新向他們問安,并進而將使徒的使命賜給
了他們;同時并指明了今後祂與門徒之間的團契,所必須采取的新方式。「愿你們
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中保的地位又顯出來了;父…子…
子…使徒。我們是要與主共同擔任這奉遣的職務;但在人類中卻永不會有能夠與主
分庭抗禮、完全平等的人物;因為祂是直接的受於天父,而不接受於任何居間的媒
介,我們卻是因著祂而蒙父差遣的。因此,第二次「問安」,可稱為「差派的問安」。
4、「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气,說:你們受聖靈」。
(22節)
在十四章中說到真理的聖靈保惠師,要永遠與門徒同在,
也要在他們里面(14:16-17),主要的目的是為賜生命,使他們與父子合一,有生
命的聯合(14:20)。
在這里所賜的聖靈是聖洁的靈,為預備他們執行天國的
使命,特別是對蒙召的使徒們。聖靈賜下來的基本宗旨,原是叫我們為基督作見證。
我們若不注意聖靈的宗旨,就不必希望得著這恩賜。一個失去了宣教興趣的教會,
就不能成為(也沒有資格希望成為)一個「屬靈的」教會。「為基督作見證」,是
全體信徒的職責,是在個人崗位上,為主作在第十五章向我們指出的愛的見證(約
15:16──17)。
一般
1、「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
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愿你們平安。」(19節)
這里主所賜的「平安」,是復活境界里的平安,即「我
們平安」(約14:27),是指祂與父同在的平安,也告訴我們,唯有保惠師同在及
內住的經歷,我們才能遇見復活的主(14:16-20)。
2、「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
見主,就喜樂了。」(20節)
門徒遇見復活的主就喜樂了,基督徒靈里的喜樂是在於
遇見復活的主,听見祂赦免、安慰及差遣的喜樂。靈里的喜樂不只是情緒上的激動,
與世人魂里的激動不同,這些都是沒有屬靈的果效,由此可分辨出來。
每一次遇見復活的主,都必有新的喜樂和新的屬靈更新
經歷,如本章二十六章至二十八節及二十一章的經歷。
每一次遇見──復活的主,必更新在聖靈里的平安和喜
樂,及跟隨主的經歷,假若這不是我們的經歷,必是在這條路上停頓下來了,因為
箴言說,「義人的路,如同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4:18)。
3、「耶穌又對他們說,愿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
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1節)
天父借著差遣聖子,降世為救主而發動的神聖使命,竟
放在了我們的肩頭,靠著我們去繼續推動了。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祂要靠著我
們完成祂的宗旨。關於復活的主所賜給門徒的任命,所有的記載在內容上都是完全
一致;他們是要去為祂作見證(路24:47-48;1:8)、宣傳福音(可16:15)、使
天下万民作門徒(太28:19)、繼續道成肉身的使命(約20:21)。為了完成這個
宗旨,門徒們可以常有主與他們同在(太28:20)及聖靈的大能(徒1:8;路24:
49;約20:21)。
主給每個信徒都有這個使命,只是他們的工場,是在各
人生活及工作崗位,與奉差出去的工人不同。
4、「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气,說你們受聖靈。」
(22節)
門徒受聖靈是進入新的關系和使命中,首先是他們得著
耶穌聖洁的靈。往日的團契生活曾經一度恢復,但這只是叫那更密切的新團契,有
机會來將它代替。這新的團契是永無間斷的,主將自己的生气輸入在他們里面;借
著雙關的語句所描寫出來的外表的行動,指明從今以後,主自己的靈性能力就要運
行在他們中間了。「你們受聖靈」這恩賜本來是白白的施予,不過也可能被人拒絕;
接受是一件真實的行動。主現在應驗了施洗約翰關於祂的預言(1:33);祂不是用
滌垢去污的水為門徒施洗,乃是用聖靈──完全服從神之聖洁生活所發出來的能力。
「你們受聖靈」,這里「聖靈」二字,原文上沒有指定
冠詞。意思就是說所受的聖洁之靈,并非三位一體的真神之中的一位,只是由祂而
來的力量與能力而已。本書中曾說過「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
榮耀」(7:39)。現在人子得榮耀之事已經完全了,所以神的靈能可以開始運行在
人間了。這靈能是借著神所表現的大愛,在人類中所起的反應而發生作用的。靈能
最顯著的表現是使人繼耶穌之後,將性命犧牲(湯普威廉)。
5、「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
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23節)
赦罪的權柄是賜給那撇下一切跟從主及得見復活主的人。
當他們領受聖靈後必被聖靈洁淨。主耶穌為人舍命,這樣的犧牲,是(附帶的)有
審判的作用(3:17-19)。「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了;你們留下誰的罪,
誰的罪就留下了。」門徒的團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既然藉著基督所吹的气,而充滿
了聖洁之靈能,就能承繼基督的大業而宣布神赦罪的福音。
赦罪的權柄是給了門徒的團體,卻不一定因此給了其中
的任何個人。而且權柄的賜予是聖洁之靈(在團契與心靈之中所有的神聖靈的力量
和能力)的賜予,是不可分离的。這道理是明顯的,基督自己的赦罪和審判的權柄,
傳給了這個屬靈的團契教會。然而教會卻必須藉著它的教友們,履行「受聖靈」的
條件,它才有資格執行這任務(湯普威廉)。
6、向多馬顯現及結語(24-31)
靈意重點:多馬胜過疑惑;那沒有
看見就信的人有福了。
初信
1、「那些門徒就對祂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
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
(25節)
多馬的性格是一位容易怀疑,從前主耶穌要他們再到猶
太去叫醒拉撒路,祂也曾怀疑主的話。這次十位(與他多年的)門徒對祂說「我們
已經看見主」,祂還是不信。律法曾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約8:17),祂也不
信。
再者,他堅決不信的態度,說出他不夠謙卑,其實他可
以向他們說,「愿主向我顯現,象你們一樣」就更好了。因此,我們對自己所沒有
經歷的事,不要急於疑惑,反要虛心查考,并向主求問(徒11:1-18)。
2、「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
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們。」(27節)
耶穌向多馬指出手和肋旁要多馬看,是把祂救贖的傷痕
指給他看,因為,這是門徒赦罪的憑据。這是說出,耶穌所賜的赦罪和平安,是由
祂的苦難而來。
另一面,耶穌也要向多馬和門徒說明,祂復活的身體,
是實在有血有肉且帶有傷痕。(路24:36-43),也說出祂具有神的超越,能在靈里,
也能在肉身里出現。
3、「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
書上。」(30節)
約翰本不打算,為主寫一本完全的傳記。門徒們所看見
的主的做為甚多,其中一大部份已經有人記錄下來了(作第四福音的人,對於第二
和第三福音定然是相當熟悉。)。主所做的事,几乎每一件都是「神跡」或「跡象」;
那就是說祂,是祂所指明的靈性真理或能力的表現。從一切值得記錄的作為中,約
翰揀選了本書所記的這几件事,為要叫我們在其中找到祂所已經找到的:「叫你們
可以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我們是要「因祂的名」──因祂所顯出來的性質和品格
──而得著這生命。我們在祂里面找到這生命;我們須常在祂里面,方能享受這生
命。
也就是說,我們藉著閱讀、默想這些神跡和耶穌藉著這
神跡給我們的教訓,得以他們名里與相交。并藉著靈里的啟示和交通,生命被改變,
而得著屬天的生命(詩119:3)。
一般
1、「那些門徒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
我非看見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25節)
從前探問神跡的法利賽人,遭遇主的拒絕──例如,可
8:11-12──怀疑的多馬,卻得了他所要求的「神跡」。主的待遇何以如此不同呢?
當然是因為法利賽人本來沒有意思相信;如果因為見了「天上的神跡」而相信,他
們也是不得已而相信的人,不會成為忠實的門徒。在另一方面,多馬的怀疑卻是出
於忠心和善意;他是一位絕對忠於的人。「我們也去與祂同死吧!」那句充滿忠義
之气的話(11:16),就是他說的。
復活節的頭一個晚上,當主向十個門徒(也許還有別的
信徒同在)顯現的時候,多馬不曾在場。他們告訴他的時候,他不肯相信。偏重實
際的頭腦,在未得著真憑實据之前,就不肯相信,本是很自然的事。他所用的否定
語气是非常堅決:「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
肋旁,我絕對不相信──或說──絕無使我相信的可能。」這等堅決拒絕輕信的態
度,是代表著一顆急待相信的心靈,其遲疑的動机,只是出於常識的判斷和唯恐誤
入輕信盲從的歧途,
2、「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
的,有福了。」(29節)
「不要再疑惑了,總要相信。」多馬不是一位對他自己
的先生根本不信任的怀疑者,但是因為他執意不肯相信主的新啟示,所以他有走向
疑惑道路的危險。他需要改變方向,向著全備的信心奔走,而不要向著怀疑的目標
前進。
其實耶穌是向他指出,真正的信仰是建立在他過去與主
同行的經歷上,而不在這短暫的顯現上。使他相信的真正原因,卻不在此。正如許
久以前拿但業之信主,不是由於一時眼見之事一樣(1:50);「你以為你是因為看
見了我就信么?」你真以為你的信仰基礎,是在這一段經驗,而情愿與你的主同行
的忠心。(湯普威廉)
3、「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9節)
最幸福的信仰狀態,自然在靈里的證据(弗1:13),
毫無困惑而無需超然的經歷。正象最上乘的信仰,是能夠由基督所顯示出來的神性,
直接地體會到基督在天父里面,天父在基督里面,如果因主所做的事而相信,乃是
等而下之的了(14:11),照樣,最上乘的信仰,也是能夠直接由主的胜過死亡,
而相信祂為神為主,因為我們若住在祂里面,就可以看見祂的榮光:「那沒有看見
就信的有福了。」
彼得寫信給那些,同我們一樣沒有机會,看見過主的基
督徒們說:「你們雖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見祂,卻因信祂,就有說
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我們都沒有新眼見過祂。我們信祂么?
我們愛祂么?我們能夠說,我們「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么?」(湯普威
廉)
4、「但記這些事要叫信耶穌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們信了祂,
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31節)
「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
到了這個程度;馬大在拉撒路復活的時候到了這個程度(11:27)。但是,現在這
句話的意思卻是更深奧了。世人已經「將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宣傳
耶穌為主,我們就是宣傳一位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2:8;林後4:5;林前1:23)。
如此我們就當相信神的國──基督的任務就是建立神的國──是藉著耶穌的降生,
受死和復活而建立起來的。我們就當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在祂里面我們看見了天父。
「因信而得著生命。」這兩件事分不開,「人有了神的
儿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儿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信奉神儿子之名的
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2-13)。生命不是在子中認知父的結果,
乃是它的本身。「認知你獨一的真神,并且認知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17:3)(湯普威廉)。
5、「但記這些…全段經文…因祂的名得生命」
31節的話,乃是全書的結論,說出全本約翰福音,就是
記載那一位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奧秘的神子、基督及祂各方面生命豐富的彰顯。這
豐滿基督的啟示,若是給我們看見──「信」了,就是「真理」;若是因我們的看
見而給我們得著了──「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就是「恩典」。正如
約翰在一開頭所說,「道成了肉身,滿了恩典和真理」;「從祂的豐滿里我們都領
受了,并且恩上加恩」(1:14,16)。在此,我們豈不應當同聲歡唱:「哦,祂豐
滿我不能言!但這豐滿我知道;哦,祂甘甜是超凡!但這甘甜我嘗到。」(古聖詩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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