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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釋義

  約翰福音第十二章

  主旨:耶穌在猶太人中得榮耀  鑰節:12章24,25節

  事實大事

  一、伯大尼的筵席(1-8)
    在伯大尼的筵席,馬利亞膏耶穌,猶大不贊同;主耶穌說,這是為安葬之香膏。

  二、進入耶路撒冷城(9-19)
    祭司長商議殺耶穌;眾人歡迎猶太人的王進城,應驗經上的話,法利賽人失望。

  三、耶穌宣告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20-36)
    外邦人求見耶穌;宣告一粒麥子落地里死;心中懮愁,向天父祈求,天父回應要榮耀祂;預言上十字架──世界王被赶出,吸引万人歸祂;勸眾人趁著有光,信從者成為光明之子。

  四、最後對眾人的教訓(37-50)
    還是許多人不信,信祂就是信差祂來的,信祂的人就在光中,不信的必受祂所謂的審判。

  分段注釋:

  一、伯大尼受膏者,榮耀中進耶路撒冷城(l-19)

  靈意大要:耶穌接受他人的膏抹;三位領受復活生命的事奉;彌賽亞臨到。

  初信

  1、「就在拉撒路從死里復活之處,有人在那里給耶穌預備筵席。」(1,2節)

  馬太福音記載,是伯大尼長麻風的西門為耶穌預備筵席,本章也說到馬大在筵席中侍侯。我們看到,兩個感恩的家庭,在耶穌上十字架前,用筵席款待耶穌。這是他們感恩的表現;另一方面,我們看到這兩家,得了最好的机會,服事了將要上十字架的救世主,他們在全人類及眾天使面前將是何等榮耀。

  2、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同耶穌坐席,馬利亞就拿「……極貴的真哪達香膏,抹耶穌腳」(2、3節)

  因著主耶穌的服事,生命的供應,馬大家三位同蒙生命的恩典,全家在生命中事奉主耶穌。馬大因愛伺候主,因主叫她兄弟從死里復活(1:44、林後5:14)。馬利亞因愛主及感恩,在不知不覺中用香膏抹耶穌,為祂安葬之日存留香膏。拉撒路身體及靈性復蘇,與主一同坐席,在交通服事主,也作從死里復活的見證。

  他們全家如此蒙恩,事奉主。預表將來在天上,眾聖徒也要如此在生命、喜樂、榮耀中服事主耶穌。但愿每位信徒及教會都能有這三方面的服事。

  3、「馬利亞就拿一斤極貴重的真哪達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發去擦,屋里就滿了膏的香气。」(3節)

  馬利亞用極貴重的香膏抹耶穌,說明她的奉獻是完全擺上,把她一生的積蓄都獻上,把香膏抹在耶穌腳上,說到她自覺不只能把所獻的香膏,抹在主的腳上;用自己的頭發擦主的腳,說到她放下自己的榮耀來榮耀主。如同施洗約翰說「我就是給祂(耶穌)解鞋帶也不配」(約1:27)。

  「屋里就滿了香气」,這件事說到,每當有人將自己所有的愛,及一切獻上來服事主時,在那儿就顯出主耶穌基督的榮耀,眾人也因此同蒙香气的祝福。

  4、「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8節)

  猶大說要關心的窮人,而并不是真正的關心窮人。可能他的服事,從內心怀著別的動机,如趁服事的机會偷取金錢。我們是否在服事上按自己的意思,或藉服事偷竊神的榮耀,得人的稱贊或錢財、地位的利益呢?

  還有,我們常想到自己和別人(窮人的預表),只愛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很少因主的愛單單愛主,只是當自己有需要時才來求主,并不如詩人所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還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73:25)。

  有時連屬靈的追求,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和表現,也是只有窮人沒有主。

  4、「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祂,喊著說,和撒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13節)。「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14節)。

  門徒起先不明白這事是為什么,但到了耶穌復活、昇天、降下聖靈後。他們才看見聖靈降在三千人身上,猶太信徒全心歸向耶穌,正應驗了撒迦利亞先知所說的預言,「錫安的民哪,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參亞9:9)。

  5、「同耶穌在那里的眾人,就作見證。眾人因听見耶穌行了神跡就去迎接祂」(17-18節)。

  拉撒路是耶穌的呼叫,使他從死亡中復活過來,他是得了身體復活的神跡。但每一位信徒,重生是靈性從死里復活的更大神跡;所以,每一位信徒,都應該要為耶穌所行的神跡作見證,使更多人歸向主。

  一般

  1、「馬利亞就拿一斤極貴的真哪達香膏,抹耶穌的腳。」(3節)

  許多信徒靈性復興的時候,即內心有愛主的愛激勵著,必定有外在奉獻的行動;一個信徒奉獻的多寡,可以看出他愛主的程度。馬利亞把她一生積蓄,為嫁妝的香膏全然獻上,這表明她是全然奉獻(太:26:6-13、可14:3-8)。

  我們對主的愛,都是因主的愛激勵著我們。如約翰所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了我們」(約壹4:19)。馬太、馬可記載用香膏膏主耶穌的頭,是尊祂為王(主)。此處,膏祂的腳,是指膏祂犧牲舍己之行為(預表人的行動)。主耶穌不但為神(聖靈)所膏,也為愛祂的信徒所膏。

  2、「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8節)

  服事主有兩個層次:

  (1)是住在主的愛中,每天與祂相交,從祂得到神的愛,再把主的愛,照祂的旨意服事出去,這就是馬利亞的服事,她因坐在主前與主交通,得知主將要上十字架;所以她能在耶穌受難前,把寶貴的真哪達香膏獻上。另外,約瑟及尼哥底母,只能在安葬耶穌身體的事上服事。

  (2)第二層是憑著自己熱烈和愛心去服事。因此,可能有些不是主所悅納的,保羅也說,若沒有神的愛,一切的服事是不能永存的,只有真愛才能存到永遠(林前13:1-9)。

  3、「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取穌坐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貫的真哪達香膏,抹耶穌的腳」(2節)。

  在十一章中,主耶穌在馬大家中行了復活的神跡。從外面看是拉撒路的身體從死里復活。按他們三位的靈性看,他們經過兄弟拉撒路之死,使他們在各方面經歷「死而復活」的靈程。

  (1)首先是馬大的服事:在早期主耶穌到馬大家中時,馬大服事的事多,心里忙亂(路10:40),那時她的服事還帶著血气。這一次,她服事沒有一點聲音,她經過這一次,她的肉體被治死。進入靈性復活的景況來服事。

  (2)其次,拉撒路:早期主耶穌訪問他們家時,他也是耶穌所愛的人。但這一次,他經歷死而復活的大事,他與主耶穌的關系更為親密了。

  (3)最後,馬利亞:她經歷了兄弟之死,而耶穌又耽延沒有立刻赶來。讓她兄弟死了,而且臭了。她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里我兄弟必不死。」可見她的信心還不夠完全。經過這一次神跡,她完全明白了耶穌對她們的愛是完全的。所以,她把她的一切都為耶穌擺上。她的奉獻,是完全的奉獻。脫去肉體,在心靈的新樣中事奉(羅7:6)。

  4、「又用子己的頭發去擦。屋里就滿了香气」(4節)。

  獻香膏的事,前三本福音都曾記載:但惟獨約翰記明,馬利亞是以香膏抹在主的腳上,最卑微之處,并以她的頭發──女人最榮耀之處(參林前11:15),來擦主的腳。結果屋里滿了香气,這就是顯出耶穌基督榮耀的香气(林後2:14)。所以這件事記在這里,也是例證出,神子所賜生命豐滿彰顯的原則──藉降卑舍己彰顯主的榮耀。

  如果我們效法耶穌,把自己上好的年日、才干、錢財,服事最卑微的人,同樣也能顯出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气,使別人認識耶穌基督降卑、舍己的榮耀。

  5、第一節至八節的筵席,說到主耶穌在信主的人身上得了榮耀。首先,預備筵席的西門是長大麻風得醫治,他見證耶穌的怜憫;接著是馬大伺候筵席,見證主在服事的信徒身上得榮耀;第三,是拉撒路與耶穌一同坐席,見證耶穌是叫死人復活的救主;第四,馬利亞用真哪達香膏膏主,見證主在全心愛主的人身上得了榮耀(林前6:20);最後,十一門徒與耶穌,一同坐席,說到祂已得到一班撇下一切的忠心門徒,這班人就是祂的榮耀(腓4:1,弗1:12)。

  十二到二十一節,說到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得到眾猶太人歡迎,顯出祂在以色列人中得了榮耀。最後,希利尼人求見祂,顯出祂在外邦人中得了榮耀。

  6、「法利賽人彼此說,看那,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祂去了。」(19節)

  世人跟隨主耶穌是因祂柔和謙卑(太11:29),為愛犧牲舍己;但法利賽人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不行公義及怜憫,又好求人的榮耀(太25:1-12),想靠肉體自己昇高,反被世人棄絕,正如耶穌所說,「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昇為高。」因聖經說:「高舉非從東,非從西,非從南而來,唯有神斷定,祂使這人降卑,使那人昇高」(詩75:6-7)。

  二、耶穌宣告人子將得榮,及「由死得生」,生命之律(20-36)

  靈意重點:耶穌向猶太人及門徒說明,舊生命必須先死,才能得新生命。

  初信

  1、「有几個希利尼人,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愿意見耶穌。」(21節)

  這几個上來過節禮拜的希利尼人,是外邦敬虔拜神的,他們听見耶穌叫拉撒路復活的事跡,認為耶穌必是從神來的聖者,或先知,所以他們想見耶穌听祂的講論。這件事,說到父神藉耶穌所行的神跡,已在外邦人中得了榮耀。但要到耶穌復活,昇天,求主降下聖靈後,祂才能真正地在外邦人身上得著榮耀,不只是外面欽佩,而是內心降服(徒2:16-21)。

  2、「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23節)。

  雖然,耶穌在加利利及猶太全地得了榮耀,但這些乃是人們外在的感恩和欽佩,耶穌所說「得榮耀的時候」,乃是完成父神的旨意(賜人生命和恩典──是得著永生)的時候(3:16)。

  祂所說「得榮耀的時候」,是指祂將要受苦,「釘十字架」、「復活」及「昇天」的事。這些,祂在前面几十章已經預言過如:「三日內再造聖殿」(2:19),「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3:14),「你們舉起人子後必知道我是基督」(8:28)。因為當祂經歷這些事時,祂在神、天使及世人面前就得了榮耀。

  3、「一粒麥子……若落地里……若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24節)

  主就是那一粒麥子,落在地里死了,但祂并不一直停留在死里,到了時候,又復活起來,就產生出我們這許多的子粒來(24節)。感謝主,因祂受死,使我們得祂復活生命,成為與祂完全一樣的子粒,和祂發生生命的關系。這种救恩何等奧妙!救恩賜生命是藉著主耶穌的死,這是神的做法,也是神大愛的彰顯。

  4、「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在哪里。若有人服事我,父必尊重他」(26節)。服事主的,就要跟從主,效法祂的謙卑,舍己愛人,并不是藉服事得人的尊重,人得尊重沒有价值。「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里」。主耶穌在地上一直與貧窮受苦及有病的人在一起,為要幫助他們,我們是否肯到祂要我們去的地方,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呢?我們對主稍有一點服事,父神就要尊重我們。所以服事主乃是一生最榮耀的事,我們不要放棄這福分!

  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要保守生命到永生。」(25節)

  亞當的生命是必朽坏的生命,我們若愛惜自己(老亞當)的生命,必失喪永遠(屬天的)生命,若恨惡自己生命,必得主所賜的新生命。所以,無論悔改、認罪、奉獻、服事、親近主與主相交,都必須先舍去自己生命。因為「由死得生」是「生命之律」,除此以外別無他法(注:「舍去」是指否認、棄絕、犧牲)。

  蒙恩信主,初步得永生,生命乃在嬰孩階段,惟有奉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過舍己的生活,新生命才得繼續成長。就生命死去多少,新生命才能成長多少(羅6:5)。

  6、「父啊,愿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28節)

  耶穌在心里懮愁中仍以父的榮耀為念。祂希望父神幫助祂,使祂榮耀父的名(太6:9)。這時天上有聲音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是指父神在耶穌聖洁的生活及服事上已經得了榮耀,特別是在叫拉撒路從死里復活的這件事上。接著又說「還要再榮耀」,意思是父神將要在耶穌受苦、釘十架、死而復活的事上,得到完全的榮耀。因為,當耶穌復活、昇天後,父神要藉著耶穌的十字架打破律法對人的控告,撒但的權勢,并使世人從背道歸向祂,全心榮耀祂(西3:14-15)。

  7、「眾人回答說,我們听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祂怎么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34節)

  猶太人從舊約書上,知道基督是永存的(詩21:4),他們知道耶穌就是但以理書上說的彌賽亞(但7:13),因為,祂所行的事及教訓,已將祂顯明出來,所以,不明白為何「人子必須被舉起來」,才能吸引万人歸向祂,成就祂的國度。

  首先,是他們沒有完全明白舊約的預言,因為,律法書上也說到,彌賽亞要被剪除(但9:6)及受苦和死(賽53:10-12)。

  8、「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是你們成為光明之子」(35節)。

  耶穌是指,祂在猶太人中間肉體顯現的時候不多了,所以,勸勉他們快快信從祂。使他們成為光明之子。「成為光明之子」是說,不但藉著耶穌的教訓行走在光明(真理)中;并且還要接受祂所賜的新生命,重生成為光明之子(即神的儿女)(約1:12)。

  一般

  1、「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23節)

  耶穌說「人子得榮耀」這句話有几方面的意思:

  (1)甘心舍命,因愛救贖世人,是將神的愛表明出來(約壹4:9),這是父神最大的榮耀。父神因子得榮耀,且因祂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使祂昇高,使祂得榮耀(腓2:7-11)。

  (2)十字架是神賜生命的光輝,藉主耶穌充充足足地照耀在人間(3:16),祂的死成就了救贖、赦罪及賜生命。所以十字架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來1:3)。

  (3)在十字架上,主耶穌「借著死敗坏事死權的,就是魔鬼,并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來2:15)。所以主說,「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在十字架上神、耶穌在宇宙眾天使前得榮耀,也將他們的榮耀賜與那些跟從祂、服事祂的人(太19:28)。

  2、「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24節)

  在此,主耶穌向世人宣布了,「由死而生」的生命之律之大法則。這是福音的中心的奧秘,所以保羅說:「我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基督并祂釘十字架」(林前2:2)。

  耶穌用自然界的定律,說明神在屬靈界的定律。那結果的种子,必須先死,失喪自己才能產生新的子粒。豐盛生命的條件就是死,也就是主耶穌所說「舍己,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太16:24)。因此,我們若要為主結果子,也要走舍己的道路,否則必做草木禾秸的工。

  3、「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24)

  約翰在福音書全卷論到,主耶穌賜人生命和光,及神的恩典和真理。在前面几章里,用許多事實作表徵,來說明神子各方面生命豐滿的彰顯及賜予;然後就在本章做一個結論,點出神子如何彰顯祂生命豐滿的原則,就是藉死亡而顯出生命的榮耀。以下的記載,都是為例證這個原則:

  (1)在第三章,說到重生是藉「人子被舉起來」,暗示人子是藉十字架賜人重生得新生命。

  (2)在第十章牧人與羊的比喻中,也說到祂自己「舍去生命,好再取回來」。好叫祂成為「羊的門」──救恩的門,及好牧人──罪人的救主及牧者。

  (3)本章拉撒路與主同坐在席上,就是為主作了從死亡彰顯復活的榮耀見證。他就是神子從死亡中得復活榮耀的一個憑藉,說出了基督所賜生命是胜過死亡。

  (4)一粒麥子落在地里死了,又結出許多(豐滿)子粒的比喻,更是清楚說出,耶穌藉死亡,得復活生命的原則。

  (5)在二十二節說到,祂自己要先「被舉起來」,然後「就要吸引万人來歸祂。」這里的舉,并非只是指榮耀的高舉,乃是指主那羞辱和痛苦的死說的,三十三節是說出十字架的死;而吸引万人歸向主,正是顯出祂豐盛的榮耀。這是一次例證,榮耀彰顯的唯一途徑,就是藉羞辱的死(提後2:9-12)將神的大愛彰顯出來(約壹4:9)。

  4、「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要保守生命到永生。」(25節)

  「因死得生」,是福音中的奧密。世上的宗教不認識人是完全敗坏,所以沒有這個教義。耶穌這句話,說到自愛就是自己失喪,自私就是罪惡,而自愛就是地獄,這种情形一定是可怜之至。靈魂以自己為養生之資源,一定要將自己吞滅。專心致志於永久事物舍己的人,就有永生,當然對於自我需要,要淡漠視之,甚至厭棄。在希腊文有兩個字代表生命,我們的中文字都是譯為「生命」。我們所不應該愛惜的生命是現世的生命,也就是血肉的生命和它所有的感覺經驗。代表永生的是另一個字,那是指著人靈性生活能力說的(湯普威廉)。

  5、「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31節)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是說從耶穌被捉、受審、被定罪、被鞭打及釘十字架的一切事上,使世界的王藉法利賽人和祭司長的罪行被揭發出來,而被神定罪。「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說到耶穌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坏那掌死權的(來2:14,西3:15;約壹3:8),打破牠對人類不法的權勢。不但從外面的掌權中赶出去,也把牠在人心中所建立堅固的營壘拆毀,使牠不能再控制、愚弄人(林後4:4)。正如,啟示錄所說「弟兄胜過牠,是因著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啟10:8-11)。

  6、「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36節)

  「趁著有光,信從這光」,就是趁著耶穌同在的時候得神的光照。「信從這光」乃是遵行主的道,否則這人就成為挂名的信徒,仍在黑暗中行(約壹2:9)。「趁著有光」是說,當我們心里火熱、愛慕主的道、靠主力量遵守主的道的時候。當我們失去主的同在時,就落在黑暗里(太6:22)。「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就是說只有完全靠著現有之光生活,才會認識更大之光。一直生活在光中,被光改變,更新直到「全身光明」,成為光明之子;即基督成形在我們心里,長大成人,滿有基督的身量(加5:19,弗4:13)。

  三、耶穌對猶太人最後的勸勉及警戒(37-50)

  靈意重點:不信是因人心剛硬;愛人的榮耀,不能為主作見證;永生與審判相對。

  初信

  1、「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里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40節)

  耶穌在猶太人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也藉著神跡向他們證明自己,就是父神所差來的彌賽亞,但他們還是不信。所以,約翰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來說明人的眼瞎和硬心,另外一方面,也是提到神將藉著耶穌十字架的救贖,賜下聖靈來醫治他們。

  猶太人之不信,因心里眼瞎及心剛硬,因為,他們先拒絕了施洗約翰的警告,使良心麻木,接著又拒絕遵行耶穌的道(約8:31),以至不清楚耶穌是神所差來的。這些事,使得他們的心眼,從昏暗變瞎,良心和理性喪失,最終成了頑梗不化的人,人若拒絕良心和理性的光照,必使自己眼瞎心硬。照樣,信徒若拒絕真理的光,也會使心中黑暗了(太6:23)。所以我們要小心面對,所臨到我們的光。

  2、「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44節)。

  四十四節,耶穌告訴猶太人,信祂所行的神跡和祂的教訓,就是信父神,因為,這些都是父神要祂行的。反過來,若不信這些,必是公然地拒絕永生神。所以,到了四十八節祂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因此,不論未信及信的人,在今生最重要的事,就是如何相信及順服主耶穌的話,因為,將來每個人都要照自己所听見及所行的,在神面前交帳(彼前4:5)。

  3、「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45節)。

  這句話不是說,耶穌就是神真正的形像,用肉眼可以看到,乃是說,耶穌把神榮耀的本性顯現出來(約1-7)。所有相信耶穌是神所差來的,耶穌就能藉著祂的話和聖靈,引導他們認識父神。因此,信心的道路,在乎對主耶穌的信心和接受祂的話。

  4、「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46節)

  主這話指出,不信祂的人都是在黑暗里。黑暗、失敗、軟弱、失望及懼怕乃是最痛苦的。感謝主,我們已經信祂,也就進入了光明中;我們天天活在地上,乃是行走在光明喜樂的路上,至終要到達那永遠光明之城──新耶路撒冷。

  5、「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48節)

  耶穌不但對不信祂的人講審判,也對信徒講審判,不信的人受審判是永遠沉淪(約3:16),信的人受審判是決定是否得獎賞,得榮耀。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說到三种審判標准。

  (1)有燈,要有油,主要是說到,是否有存積聖靈所賜的生命──就是神的愛。(羅5)現在住在愛里面,將來才有資格參加羔羊的婚筵。

  (2)按才干受任務,是指信徒是否忠心使用主給他在地上的時間、金錢、才能服事主,將來在天上得權柄多少,是看今天信徒在地上忠心服事的程度。

  (3)照顧飢餓、赤身露體及被囚的人,是指信徒是否實行愛弟兄愛眾人的事。

  一般

  1、「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46節)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是說主不只是用祂的教訓(真理),指導世人行在真理中,更重要的是,祂本身及祂的生活就是光,祂所賜的生命,要在人里面成為人的光(詩119:105)。信主的人,不但明白神的真理,而且,他里面就有行真理的生命,及聖靈恩膏的教訓(約壹2:27)。人有生命在他里面成為他生活、工作的光,他就不住在黑暗里,這是新約與舊約最大的區別。因新約的光是在人的心中(路17:21)。

  2、「這是因為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3節)

  聖靈在此清楚點出,「這是因為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2節)。是的,人的榮耀不須出代价,神的榮耀──神在祂儿子里豐滿的彰顯,必須付上十字架死的代价。

  我們在地上,無論在世人中間,或信徒中間,若要求神的榮耀,必定會遇到許多出代价的時刻。歷代教會復興的器皿,都是走過這條「十字架的道路」,因為羅馬書第八章中說:「我們若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8:17)。

  3、「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40節)

  四十四到五十節是耶穌最後對眾人的教訓,也是總括了祂傳道所有的重點,即對祂過去所說的一個結論(從第二章至十二章)

  1、祂指出祂是父所差來的(44節)──乃是神的發言人,也是天父的代表。信靠祂就是信靠父;體驗或思念祂,就是體驗或思念父(來1:2)。

  2、祂來不是要把光賜給世界,乃是要成為世界的光,所以,凡信靠祂的人,必得著光的生命,叫祂從黑暗中出來不住在黑暗里,而住在光明中──即在平安、喜樂及永生的盼望中(46節)。

  3、祂的宗旨不在審判,而在救贖。但是呈獻了救贖,一定會有審判。凡曾听見福音而故意拒絕的,就不得和未曾听見的人相提并論了。他所听見的道,要成為檢舉他的原告(47-49)(湯普威廉)。

  4、「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50節)

  「我也知道這你的命令就是永生」,耶穌是說神賜給人的命令,包括律法誡命及福音真理,主要的目的是要人得到永遠的生命──平安、喜樂、聖洁及永不滅亡。所以,我們應該更多渴慕遵行神的道,雖然有時必須付上代价,但結果必是生命的豐盛。

  主耶穌說「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祂不只是在心思上知道,而是祂自己遵行了神的命令,從經歷上知道,「神的命令就是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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