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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釋義

  約翰福音第六章

  主題:耶穌就是生命的糧鑰節:6章35節,63節

  事實大要

  一、五餅二魚,五千人吃飽(1-14)
    耶穌試驗腓力;孩童交其五餅二魚。耶穌吩咐門徒分食物,收起剩下零碎。

  二、眾人想逼耶穌作王,耶穌避開群眾,上山禱告,吩咐門徒禱告(15──21)
    耶穌退到山上禱告。門徒坐船渡海,耶穌行走在海面上。

  三、眾人尋找耶穌,為必朽坏的食物勞力,耶穌論生命的糧(22-50)
    1、耶穌論生命的糧(24-40)。
    2、猶太人議論耶穌,自認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糧(41-50)。

  四、耶穌說明生命的糧的內涵(52-64)
    1、耶穌賜祂的血與肉(身體)做世人生命(51-59)。
    2、門徒多有退去,不跟從(60-65)。

  五、彼得承認耶穌是神的圣者,有永生之道(66-71)
    彼得說明主有永生之道,耶穌指出猶太人要賣祂。

  分段注釋

  一、五餅二魚,五千人吃飽(1-14)

  靈意重點:五餅二魚大神跡證明耶穌是父所差來,從天而降的人子;儿童奉獻及耶穌的祝謝,供應了眾人。

  初信

  1、「在這里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9節)

  五餅二魚在孩童的手中,只夠他─個人的需要,但一交在主的手中。就供應了五千人,并且還有豐富的剩余。同樣的,雖然我們不過初初蒙恩,在屬靈方面正如一個孩童,或是沒有許多世上的錢財,但若肯供應別人生活上的需要,也讓主得榮耀。

  2、「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l2節)

  主雖然豐富地供應了五千人,使他們都吃得飽足。但祂卻吩咐門徒,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l2節)。這告訴我們,主的恩典雖是豐盛有余的,我們卻不可因得來容易,就輕忽甚至糟蹋;正如神所給我們的物質或屬靈的祝福,同樣不可糟蹋。

  一般

  1、「都是隨著他們所要的,他們都吃飽了。」(11、12節)

  四本福音書都提到五餅二魚的神跡,但唯獨約翰接著記載這一篇,主是永生食糧的講論。這又證明約翰所記的神跡,更具表徵的意義。他不僅以五餅二魚這件神跡,證明基督神子有創造能力,更以這件事跡為表號,顯明基督供應生命的豐盛──基督不僅能從有限里變出無限的供應,并且基督自己就是肉身及屬靈生命無限豐盛的供應。馬太福音記載的神跡說出,耶穌作君王的供應;馬可福音的說出,耶穌作為人仆人的供應;路加福音的說出,大祭司體恤人的供應;約翰福音的說出,神作人的供應。神跡預表耶穌是天上降下的生命糧(嗎哪)。

  2、「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6節)

  這是主在顯出祂榮耀豐富的作為之先,早已滿有把握,在祂里面早以從父得著,賜人榮耀豐盛供應的應許了,所以我們認識主,不僅要認識祂所做出的事實,更要認識祂本人是父所差來的使命。

  3、「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里買餅叫這些人吃呢?」(5節)

  從主耶穌對腓力所說的話看出,主耶穌對跟隨祂眾人的關怀;祂怕他們找不到食物。再者,祂問腓力的話,一方面要試驗腓力對自己身份的認識,因腓力看過水變酒的神跡。但結果是腓力仍用肉體的方法解決問題,可見他還是不認識耶穌是基督。另一方面,教導腓力及門徒,應該學習主的榜樣,供應世人屬靈及肉身的需要。

  4、「安得烈,對耶穌說,在這里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8,9節)

  腓力只看見他們現有銀子不多,不夠這許多人,每人吃一點。但安得烈可能更有啟示,認識主耶穌能行許多神跡,如水變酒,也可藉「孩童的五餅二漁」,用來行神跡供應這許多人。故此,我們該由主耶穌為我們行的神跡上,認識祂的大能,敢將更大的困難,帶到祂面前(弗1:19),有大的愛心及信心,才能有大的祝福。

  另一個神做工的原則,常是藉信徒現有的一點點,藉由交給耶穌,祝福、擘開,分給眾人。如同孩童愿意把他少少的食物,捐出給耶穌用。

  5、「耶穌舉目…(全段經文)…叫這些人吃呢?你說這話…(全段經文)…行。」(5-6節)

  主耶穌看這些天天跟隨祂的眾人,困苦流离,如同羊沒有牧人,他們不但貧窮,也缺乏屬天的盼望。他們在野地听道,日頭又平西,若叫他們空腹回去,必定疲乏不堪,所以,用五餅二魚供應五千男人吃,婦女連小孩(太14:21)可能超過二万。這件事說明,主耶穌祂不但傳天國的福音,指引人走永生的道路,并且祂也關怀、供應他們生活上的需要。如彼得所說:「祂周流四方…(全段經文)…同在」(徒10:36)。這是說出,福音的本質不但傳永生的道,也幫助人在地上的生活,是主耶穌為我們立下的榜樣及服事的原則。

  6、第一至十四節,五餅二魚的神跡,說出耶穌藉創造物質的大能,祂能供應生命的糧,使人得到永生。因此,今天主耶穌坐在父神寶座右邊,還是藉著每個人生活上的神跡及天然供應,如「賜生命气息給万人」(徒18:25),叫眾人尋求祂、認識祂。所以,我們更該從日常生活中主奇妙供應的經歷中得到激勵,來尋求存到永生的糧食。

  二、門徒渡海,耶穌行走在海面上,論永生食物(15-29)

  靈意重點:耶穌行走海面向門徒向門徒證明祂的身份;人要為永生食物勞力,信靠的人才能得生命的糧。

  初信

  1、「耶穌既知道…(全段經文)…退到山上去了。」

  猶太人想逼耶穌作王,以為祂就是摩西所說將要來的先知(申18:5),祂是將來以色列的王。人類「自然宗教」(人想出來的宗教),就是出於人類肉體的驅使,利用神達到自己屬地的目的。這個很普通的罪惡,在猶大的行為中,達到最大限度的發展。彼得也有完全相同的惡性,對於主必須受苦的道理,他曾極力反對(可8:32-33)。基督徒在事奉主的事上,也有同樣錯誤,總是照自己的方式事奉主,并藉此使自私的欲望達到滿足,宗派分門別類就是由此出來。但純淨的信仰卻應當等候神,并希望他的旨意成全。因此,假若我們不小心的話,連我們的禱告也可能成為這一類的舉動(湯普威廉)。

  2、「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20節)。

  主耶穌雖然自己上山去禱告,卻沒有忘記在黑夜的海中艱難搖櫓的門徒,并且正在他們危險的時候就上船幫助他們(16-22節)。所以我們若與主同行,無論在何种黑暗、痛苦、為難的境遇中,主都不會忘記我們,祂會照著最合适的時候來眷顧我們,扶持我們。

  3、「不要為那必坏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27節)

  主這話是何等清楚的提醒我們,我們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標,不該是一切屬地、短暫、必毀坏的事物,而是那永遠長存的基業(彼前147)。如保羅所說「我為祂已經丟棄万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

  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里來的。」(44節)

  換句話說,天父吸引并帶領我們的目標,就是來到主耶穌這里。我們的深處是否受吸引來親近主耶穌呢?因為我們信主,是神在我們的里面立志、行事,使我們能到主面前(腓2:13)。

  5、「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51節)

  我們肉身的生命是靠地上的食物,我們屬靈的生命乃是以主作食糧,從神那儿來的靈糧而活著。但愿我們常常來親近主耶穌,享受祂,以祂為滿足,好叫我們的靈命永遠活著。

  一般

  1、「不要為那必坏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27節)

  這件事與他們要強逼耶穌作王的企圖一樣,這也是人們利用宗教來解決人現實的問題,而將地上的事看得比神的榮耀還要緊。我們是否也與他們犯同樣的錯誤呢?彼得不要耶穌上十字架,也是以自己的眼光──想靠主在地上掌權,事奉神的工人更要小心查驗,自己是否有同樣的企圖。

  2、「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27節)

  「為必朽坏的食物勞力」,只能暫時解決現世的或臨時的滿足。「永存的食物」是為了永久的滿足。象撒瑪利亞婦人以丈夫為自己的滿足,而落入虛空(約4:16-18);真正永遠的滿足以神為樂,如詩人所說:「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詩63:1)。

  3、「我們當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28節)

  對於神的工作,人的觀念得永生,乃是重在「行」,──代表一切行為的、人工的、守道德、宗教規條、肉體的能力;但主的觀念卻重在「信」,──屬靈的看見、里面的聯合、深處的領受等(28-29節)。因為永生是神白白的恩典,只有信靠、順服耶穌基督才能得永生(29節)。

  因為永生就是人從罪行及罪性中被釋放出來,與神恢复相交,以神為樂(羅5:10-11),這件事,只有耶穌能執行這個職務,是因他有完美的人性為資格,使祂對人類有施行審判的資格(湯普威廉)。

  4、「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29節)

  「做神的工」得永生,是指行神的律法稱義,但「凡有血气的沒有一個,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所以,只有信靠耶穌,才能成全律法的要求。如保羅所說:「律法的總綱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10:4)。

  「信靠祂」是指將自己完全交托祂,作祂的們徒,才能得永生。不象一些只信祂名的人(約23-25)。

  三、耶穌論從天上降下來的真糧(30-51)

  靈意重點:「從天上來的真糧」,說出神藉摩西所賜的嗎哪,只能供應肉身的生命,不能賜人永遠的生命。唯有末後的亞當──耶穌──叫人活的靈,賜人永遠的生命(林前15:45)。

  初信

  1、「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里來的必定不餓,」(35節)

  耶穌向猶太人指出,祂就是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人的真糧。人如何得這真糧呢?祂說:「到我這里來的必定不餓。」舊約耶利米向以色列人說到,回到神面前的路就是悔改,祂說:「你們這背道的儿女啊,回來吧,我要醫治你們背道的病」(耶3:22)。「信我的永遠不渴,」保羅所說「信」,不但指出依靠,更重要的是順服,祂在羅馬書提出信心的真義,是「為祂的名(耶穌)信服真道」(羅1:5),「永遠不渴」是指信的人必得心靈的滿足,而且直到永生(47節)。

  2、「差我來者的意思…(全段經文)…得永生。」(39,40節)

  主耶穌賜生命的糧有三方面的祝福:

  (1)「不餓,不渴」即今生及來世完全的滿足,身體、靈魂永遠不飢渴,如大衛所說:「在祂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

  (2)父所賜給祂的「一個不失落」,意思是凡真信接受主耶穌作生命的主的人,祂必保守他們,直到他們在天上見到父的面為止。如保羅說:「我知道我所信…(全段經文)…那日」(提後1:12)。

  (3)「在末日我要叫他們复活,」凡信祂得永生的人。到末日死人复活時,他們要脫离神永遠的審判,得著榮耀的身體與祂相似(林前15:52-54)。

  3、「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32節),「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41節)。

  本章共有四次主說到,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是談到祂的「道成肉身」在地,為人有完美的人格。因祂具有圣善的靈,所以父神把能賜人生命的「真糧」耶穌給人,叫信(接受祂)的人得生命。

  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里來的。(44-45節)

  父的吸引,是吸引人親近基督,神的教訓,也是教訓人歸向基督(44-45節)。我們若里面接受父的吸引,外面學習神的教訓;就必覺得,只有寶貴的基督,才是我們唯一該歸向的目標。正象詩的人所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73:25)。

  前面三十七節也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里來」。「信主的人不是出於自己的努力,是出於神的恩典。」因保羅在以弗所二章說:「你們得救…(全段經文)…的」(弗2:8)。

  四十五節說:「凡听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里來」,是說到主耶穌面前,必須靠神所賜圣靈的教導,唯有憑圣靈的教訓人,才能認識主耶穌及屬靈的事。如保羅所說:「除了神的靈…(全段經文)…我們的事」(林前2:11-12)。

  5、「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49節)

  這是說出曾經被神使用過的神跡、奇事、方法和經歷,不一定還有生命的果效。「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51節)。說出唯有豐滿的基督才是人繼續不斷,永遠常新的供應。正如新耶路撒冷的生命樹,每月都結新果子一樣(參啟22:2)。連我們個人昨天的經歷都是陳舊的,因為嗎哪過一天是會生虫的。

  四、什么是生命的糧,如何吃生命的糧(52-71)

  靈意重點:「吃人子肉,喝人子血」,預表與主耶穌生命合而為一,即接受祂話語(與祂相交)得生命。

  初信

  1、「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54節)

  主耶穌的肉和血,預表祂生命的本質。「肉」中有能力,「血」中有生命。

  (1)「主的肉」是說到祂生命的特質是舍己的能力(腓2:5-8)。

  人唯有接受主才有舍己的能力,才能得著新生命。如同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晚上吃羔羊的肉,必須用火烤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12:8)。其屬靈的意思是放下罪中之樂,世界的追求,及放下自我為主的意志,完全降服神。

  (2)「主的血」是說到祂圣洁無暇的生命,祂的心以神為樂,愛人舍己不求報賞。(湯普威廉)

  2、「叫人活著的乃是靈…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3節)

  所以我們應當常常研讀主的話,接触主的靈。而使生命更豐盛的。但讀圣經不可單靠自己天然的理解,要藉反复思想,求圣靈指教;如此才能得著。因為,這里「所說的話」,原文是指圣靈向每一個直接說的話,而不是外面的字句,因字句叫人死,唯有靈叫人活。

  3、「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68節)

  彼得認識主有永生之道,是引人認識神與神相交,得生命之道,有永遠的价值,永遠的榮耀,因此,祂的心就不肯歸從別的任何人事物。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應當歸從誰呢?

  一般

  l、「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56,53節)

  「糧」說出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供應,「肉」和「血」,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才是我們的供應。所以福音的中心,乃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1:23)。「肉」和「血」是指人肉身中生命的兩大成份,「肉」是提供人吃,從其中吸收營養供應肉體的生命。主耶穌的肉身是在十字架舍己被釘,顯出祂向神順服以致於死的魂生命(腓2:8),這個完美的生命死和复活,藉著圣靈和祂的話賜與相信的人。

  2、「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54節)

  吃主耶穌的「肉」,屬靈的意思是接受祂,絕對順服神和犧牲自己的能力。這與耶穌所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的意思一樣。也是保羅所說:「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6:5)(湯普威廉),喝主的「血」屬靈意思是,血中有生命,更多在靈里與主相交,接受祂的愛。如大衛所說:「躺臥在可安息的水邊」(詩23:2),更多默想祂的話,得屬靈的生命。

  因為吃食物,食物經過消化就成為里面的成分,接受祂的絕對奉獻的能力,向己死,才能「住在主里」。我們不可泛泛地接受基督,只接受我們歡喜的命令。我們必須接受基督的完全犧牲的生命,以便在祂撇棄一切、「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2:8)的經歷中與祂合為一(羅6:5)(湯普威廉)。

  3、「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56節)

  吃主耶穌所賜的肉及血,也就是領受祂屬天圣洁的生命──在心思、情感及意志上與祂合而為一,在地上以天父的旨意為旨意。如此,就能「常在主里面,主也常在他里面。」這件事應驗在耶穌复活升天後,保惠師住在信徒里面,如約翰福音十四章所說:「就是真理的圣靈…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們在我里面,我也你們里面」(約14:17,20)。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這也是說到祂將上十字架,把身體裂開,血流出來為了賜給世人永生。約翰說到主耶穌釘十字架時,特別記載此事。「唯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膀,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19:34)。

  4、「祂的門徒…全段經文…誰能听呢?」(60節)

  屬肉體的人,既不能領會并接受主耶穌屬靈教訓,及釘十字架基督的啟示──「這話甚難,誰能听呢」,就會因而「跌倒」,「退出」,不能「再和祂同行」了。但那些眼睛被開,認識這位「神的圣者」,滿有「永遠生命的話語」(原文)的人,既已認識基督──「已經信了」,就無法再跟從別的了──「我們還歸從誰呢」。可見對基督基本的認識啟示,乃是跟隨基督與祂同行的原動力。

  祂的門徒有許多人退去。主要他們還是象前面那些群眾(27節),為地上的食物勞力,或者他們想跟從耶穌得個人的利益,并未完全降服耶穌的權柄;我們若沒有完全降服,有一天必發出神的話「甚難」接受及明白(60節)。

  5、「叫人活著…全段經文…生命。」(63節)

  耶穌因他們听見要「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感到困惑;所以,馬上說明,祂的話不是物質的吃喝,而是屬靈的吃喝,這也指出屬靈生命是屬於心靈的事,而非物質及外表字句、儀文(約4:23,羅2:29),所以祂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接著祂說明,如何在靈里吃喝人子的肉與血。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是說到人接受祂的教訓和思想,而去遵行時,他就得到生命。當我們靠圣靈默想圣經得到主的話,心志更新,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時,就是得到生命的糧。由此,可見信徒生命的成長,在於心志更新的程度(弗4:23,羅12:2)。

  6、「耶穌所我不是…全段經文…是魔鬼。」(70節)

  這是說出雖然許多人,雖然身在敬虔的團體,卻他們只是徒有外表的敬虔,他們內心并不敬虔,不是真實的門徒。因他們之所以要在這樣團體中,只是為了自己天然的欲望和理想,并不是真正想要遵行神的旨意。另外猶大是被主耶穌揀選列在十二門徒之內,但他卻在耶穌所給他的特別恩典和机會中,喪失了使徒的職分。這件事提醒我們,主在地上給我們的有限的年日和恩典,若不把握机會,放下老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遲早會成為頑梗不化的信徒,象以色列人倒斃曠野,不能得榮耀的冠冕(林前10:5),甚至被魔鬼引誘走上背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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